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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0:52:52瀏覽64|回應0|推薦0 | |
團體與個人(象山慶24.12.5) 在弘法上,團體有其多元之功能,個人亦有其專案之方便,約時被機、因事置宜,不必拘泥一格,互為障礙。 世間團體之上位者,多半為了行政上方便,而組成小圈子,以便於專斷獨裁;難以察納圈外建言,或體恤大眾需求,故不知變通,也不順民意;在下位者,若不肯聽其令或不得遂我志,就只能走出體制之外,另尋出路、自求多福,寧可背負「背叛」之名,以免成為「犧牲」之品。凡夫所成立之教團,亦不例外,其領導者又總是被有意的造神與崇拜,不許徒眾有任何質疑與批評;就這樣任其獨斷獨行、自信自是,就更缺乏理性的監督與良心的制衡,而信眾陷於其中,久被集體薰習(洗腦),而搖旗吶喊,歌功頌德,也習以為常。越進入權力核心,就越目睹凡夫(異生)性的煩惱現行,要麼與彼同流,要麼就此淡出,雖有時令人為難,但謹守「依法不依人」而隱退獨修,也不失為一種狷介的選擇。《詩.王風.黍離〉:「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有人說:淨土門在判教上擱捨了許多佛法解行及世態人情,以專注念佛而厭此欣彼。出家人或可如此,在家人則有欠缺,尤其度眾勸信的方便,可能越走越窄,乃至與世隔絕,不契應時代變化及人性需求。新一代淨土門的開展,機情更複雜,或須善察時機而隨緣施設,尤其廣納他宗,對話交流,才不至於越來越封閉保守,難以廣納各類根性的眾生。以上想法,可能多慮了,念佛人被教導而信取「一切皆有佛智不可思議的安排」,我們只須全身心依靠彌陀本願力,信佛念佛,往生成佛之後,再迴入娑婆度眾生,即可一切圓成。如是如是,就此放下自力的思惟,仰憑佛力的攝受,可乎 ? 念佛or念我--有人說:你所在的團體,若如所料的缺制度,沒效率,不長進,主事者又自覺良好,不能咨詢專業以求改進,你如何安身其中而不懊惱,不憂疑?且他人安之若素,不覺得有問題--你卻要以個人見解去驚擾他們,扮演「吹哨者、悲情人」嗎?或隨順共業,融入群情,混跡其中而安分念佛,以功德迴向這一切,成全自/他身心的寧靜? 上引當事人之說,一半自我發露,一半歷史見證--念佛人的凡夫心,或不如預期的平和、無諍,若念佛還沒深切的入髓、入心,根本性變化氣質,就常亂起煩惱,被慣性的俗情所糾纏,自擾亦擾人。其次,要承認自是愚惡凡夫,雖念佛而常起三毒、五欲,不能律己,卻多怨人,這似乎不難;最難的是相信「安愚念佛」即能蒙佛光照,而滅罪除障、迴機向法,與一切人事和好,於一切境界無諍,不須另求別法以作懺求悔,自淨其心。 海殤君:「慾海沉浮名利爭,石光電火步此生;風塵情事揮不盡,度世不笑是痴人。」阿彌陀佛雖不計較我們的善惡、貪嗔,平等無條件的攝受往生;但是,我們如今仍活在世間,仍有做人的本分;不該仗勢(佛力本願)而任性、傲慢,不顧自我形象與他人觀感,乃至因此妨礙了許多人的信受及淨土門的弘傳,那可就令人惋惜、悲痛了。 依智不依識,凡夫心,善惡混;依法不依人,眾生界,是非多。有人群就有是非,有名利就有貪瞋,這是眾生界的事實,想在娑婆世間建立一個清淨和合的宗教團體,幾無可能。教團由諸多凡夫組成,也易淪為是非之地。每個人應以道為尊,依法而行,各自在「心、口」上靜默用功,憶佛念佛;不攀緣人事,不貪愛人情,或可免於人際的是非恩怨,妨礙了個人修行,擾亂了道場清淨。 自信教人信的態度,只須誠懇、適度的為人介紹彌陀本願及往生極樂的莊嚴與殊勝,然後勸他、陪她一起念佛,簡明、親切就可以了。不要以個人的情緒或價值去干涉他的俗事,或糾正他的行為,其實,我們沒有比他好,一樣是煩惱深重、造業無助的下劣之機,阿彌陀佛平等應許我們「稱名滅罪,接引往生」,並不要求我們在世間修身養性,成為聖人。 一個(宗教)團體成立未久,內部組織與人才培養仍未健全、充足之前,不可急於對外發展,開疆拓土,以免於累己又惱人,乃至反過來動搖根本,而分崩離析,最終是倏起又倏落,如露亦如電。一個擴充計畫案失敗了,有可能是自知不明、人謀不臧,因而判斷失準、行為失當,主事者應退而檢討,虛心納言;若只說是因緣不具足,時勢不如願(聚散無常),而若無其事的放過了,難免一錯再錯,誤事誤人。所謂「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有幾成人才,做幾分事業,勿急功、勿過勞,才是體恤人力,腳踏實地的長久之計。 宗教團體的利與弊:群眾所立的團體,表面是許多人的組合,其實是意識形態的虛構,團體的上位主事者藉此以籠罩操弄下位效命的所有成員,他所看到的不是每一個獨立而尊嚴的個體人,而是眾多的人力單位與階層與所「合成」的效果,為了達到「〇主」的理想或目標,可以發動所有的人員與資源去做工(多半是義務性的免費志工),並以每個人的忠誠度而論賞罰,其中雖有不應事理、不通人情之處,只當作必要的犧牲以確立「上層」的權威。體制內的多數成員,經過長時間、集體性的洗腦之後,對各種非理性狀況已視為當然,不再探究。也因為每個團體各有其成立的緣起與理由,也各有其信從者與追隨者,其人為的體制(有為有漏)與規則也各有利弊,很難比較誰好誰壞,最終是各依其所信,各得其所欲,因此,我不再批判或干涉他人的選擇與遭遇。只看重其一般的人格與性情,能相處的就交往,互相問候;不相應的就放過,保持距離。如是而已。 法師與居士(象山慶24.12.5) 出家人以道場為家,讓蓮友來此聞法念佛;在家人以家為道場,將佛號帶給親友同事—各司其職,各度有緣。師父不做的事,弟子接下來做;法師不做的事,居士展開來做。應機方便之不同,有常亦有變,能守也能通。 愧登高座受崇拜 甘為眾生作馬牛 出家以比丘身念佛弘法,在家以居士身念佛護法,都一樣是「自信教人信」,南無阿彌陀佛。
某法師說「學無緇素,達者為師」,這種器量令人佩服。一個居士在出家人為主的教團,對法師亦能如法禮敬,更盼能自在的切磋法義,為方外之交.此想在今日是否僭越? 出家人以道場為家,辦道乃家務 在家人以家為道場,作務而念佛 出家人出三界,入佛界, 念佛為總持 在家人在穢土,求淨土,念佛是捷徑 師父來不及做的,弟子接下去做;法師不方便做的,居士拿過來做。 佛教團體之僧與俗,法上平等,事上互補;實際無彼此,表相有尊卑。 出家人五事(象山慶’24.11.27) 優秀出家人可從五方面衡量:志(發心)、道(修證)、德(淨戒)、才(領眾)、學(教理)。《四十二章經》:「辭親出家,識心達本,解無為法,名曰沙門。」《禪林寶訓》:「尊莫尊乎道,美莫美乎德。道德之所存,雖匹夫非窮也;道德之所不存,雖王天下非通也。……是故學者,患道德之不充乎身,不患勢位之不在乎己。」「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學非辨問,無由發明。」志向須高遠,修道須深入,持戒須嚴謹,化眾須方便,學法須好樂。五者雖難行難全,卻是「著如來衣,坐如來座」的出家人所應自勵與互勉的,或可免於《阿毘達摩藏顯宗論》所說「無恥僧、瘂羊僧、朋黨僧、世俗僧」之嫌,也才符應「愧受崇拜,甘作馬牛」之心。 法然上人撰著《選擇本願念佛集》時,遴選 證義、勘文、筆受之人,特重其德行,告誡某弟子云:「勝他、名聞、利養,……此三髻不剃除,不可謂之僧伽。」 六和合+才德學(象山慶24.12.16) 一個教團的出家人,雖然團體上依律(六和合)共住,也須每個人自我要求,在「才德學」三事不斷的增進;對內,才不至於粗心無知的擾亂僧團;對外,能另一般信眾由衷的敬服。由於才德學的充實有光輝,於內於外、於自於他,皆能如法而無礙,在「自信教人信」的法務上更自然入心,也更多方便。我個人喜讀《禪林寶訓》,中國高僧對僧團與僧格的要求,確令僧俗二眾景仰,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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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