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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13:10:58瀏覽14|回應0|推薦0 | ||||||||||||||||||||||||||||||||||||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本件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拍賣之5829建號建物有出租予他
人,現無租賃契約可提供,租金一個月兩萬元,租期自111年1月
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2.本件拍賣之20925建號建物,可由外部樓梯進出,與本件拍賣之5829
建號建物亦有內梯相通。
3.債務人稱20925建號建物有出租予他人,租約自112年1月起,簽
約三年,債務人稱租約非其經手處理,不清楚每月租金及押金金額。
4.據債權人陳報租賃契約,門牌號碼蘆洲區長安街49巷15號5樓建
物由第三人江○珊承租,租期自113年1月10日起至115年1月9
日止,每月租金36000元。本件第三人占有於查封前,拍定後不點交。
5.本件20925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
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
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
6.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7.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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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為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 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代標三不原則: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服務專線:台北2536-7055/新北2266-3524/桃竹苗358-6999 行動電話:0916-326-768 ■信箱︰lin0916326768@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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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