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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7:08:55瀏覽32|回應0|推薦0 | ||||||||||||||||||||||||||||||||||||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假扣押查封時第三人陳O星在場稱建物係由方O向債務人承租,並
供其居住使用,租期自109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每
月租金40,000元(含管理費);
2.惟現場履勘時經鎖匠開鎖入內,屋內為空屋無人居住,仍留有基本
之沙發、冰箱、櫃子、冷氣,目前未斷水斷電,債務人仍有繳納管
理費、水電費。
3.房屋附有B3-15車位,據總幹事稱債務人仍有繳停車位之清潔費500
元,但未有報備出租車位情形,現場車位並亦見有停放車輛,故拍
定後仍點交。
4.建物曾經於103年間發生氣爆,造成2人受傷,案址受氣爆波及毀損
,拍賣標的其餘可能影響交易之重大情形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
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
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
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5筆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第三種
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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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為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轉載 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代標三不原則: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服務專線:台北2536-7055/新北2266-3524/桃竹苗358-6999 行動電話:0916-326-768 ■信箱︰lin0916326768@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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