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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11:33:06瀏覽163|回應0|推薦0 | |||||||||||||||||||||||||||||||||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本建物於執行人員赴現場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該建物門牌之信
箱之信件無人收受,貼有前案之封條;後於會同轄區蘆洲分局員警再次
履勘時,經敲人仍無人回應,經檢視信箱內信件,發現除債務人蘇o瑄
外,尚有第三人彭o翔、彭o琳之信件,後再經鎖匠開鎖入內察看,屋
內現無人占有使用,且已斷水斷電。
2.因系爭建物之信箱除債務人外,尚有第三人之信件,且據債權人陳報之
房屋內照片,仍有家電家具等基本生活用品,故無從確認房屋係空屋、
債務人自住、抑或有第三人於查封前合法占用。如確實係債務人自住或
已搬遷而為空屋,則拍定後點交,如有第三人主張其於房屋查封前即合
法占用,則拍定後不點交,應買人應自行查明使用情形。
3.本件建物(5377建號)經工務局函,核備其為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
物拆除重建在案。請應買人投標時注意此重大交易資訊,審慎決定是否
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再以同一事由聲明異議主張撤銷拍定。
4.另新北市蘆洲區光華段965地號1筆土地都市更新會,曾於112年11月
22日通知法院,並檢送其於112年9月26日召開之「擬定新北市蘆洲區
光華段965地號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公聽會會
議紀錄乙份,是本件土地已有相關人士正在進行都更整合之程序討論,請
應買人注意。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執行標的土地共其分區使用分別係為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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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為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 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代標三不原則: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如已看中物件,可提前通知『林代書』,債權人和解,銀行履約保證過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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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