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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18:42:45瀏覽258|回應0|推薦0 | |
再版序 本書自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初版以來,著者又陸陸續續在報章雜誌寫著作權法文章,其中有若干屬於兩岸方面者,此皆收錄於八十二年四月出版之「著作權法漫談㈡」及八十三年九月出版之「著作權法漫談㈢」中。最近因本書第一版已售罄,乃乘再版之際,依據兩年來兩岸著作權法令的新發展,對本書文字內容稍作修正增補。 由於作者學力有限,本書評析及建議部分多係作者主觀見解,思慮不周之處,尚請先進賢達不吝批評賜教,俾三版時再予修正。 一 九 九 四 年九月 蕭雄淋律師 於北辰著作權事務所
本書自作者動念想寫迄今已歷一年多,其間赴大陸二次,陸陸續續寫了三十篇兩岸著作權文章(詳附錄一)。惟因新著作權法在今年五月二十二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在今年七月十六日,才在立法院通過,其間又因新著作權法通過後,引起社會大眾注意,受邀參加近百場的演講及座談,故本書實際上在九月上旬,因北京國際書展去大陸回來後,才正式開始執筆。 本書的重心在介紹兩岸著作權法的規定,並比較其異同,評論其優劣得失。此評論見解大部分在過去筆者書籍及文章中,均已論及,本書僅加以整理而已,故盡量省略冗長註解。 本書由於執筆時間匆促,若干理論見解恐有未當,尚祈先進賢達,不吝賜正,俾兩岸著作權制度更臻健全。 蕭雄淋律師 謹識 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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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