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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律師、胡中瑋律師針對黃揚明臉書陳述之聲明
2023/06/12 18:12:50瀏覽4313|回應0|推薦2
蕭雄淋律師、胡中瑋律師之聲明

自2023年6月9 日調查員余正煌與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在台北地方法院達成調解後,該有關事涉台大碩士論文爭議案,即已落幕。然而媒體人黃揚明爆料該調解的諸多內幕,經核與事實諸多不符,本律師已經於日前反駁並澄清。然而黃揚明事後又稱也是採訪余正煌所得,皆為事實,本律師當時並未在場云云。查當時黃揚明既未在場,何以知道余正煌所述為事實?

黃揚明又稱本人於去年12月29日代林智堅前市長發函直接寄給余正煌,而非發函給其律師,乃係違反律師倫理,連法官都覺得不對云云。此關係到本律師名譽,必須加以澄清。

查該律師函全文共7頁,主要在說明余正煌所使用民調,係林智堅前市長與民調單位共同創作,雙方擁有共同著作的著作權,非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因此余正煌使用該民調寫論文,即使是陳明通教授所提供,余正煌應另得兩位共同權利人的授權,即使解釋為林智堅前市長事後有同意,亦不生授權的效力。即使生授權的效力,林前市長亦於該律師函函到之日起終止授權,該論文在網路及市面上流通,皆屬非法,如果余正煌不撤回自訴,林前市長亦將提起違反著作權法之反訴。

上述函件係對余正煌聲明其無權使用民調,且即使有權使用,亦有終止授權的意思表示。余正煌的三位律師,只是得到自訴代理的授權,並未向林智堅前市長表示得到談判的授權。該律師函如果寄達余正煌三位律師,反而不發生終止授權的效力,所以將律師函直接寄給余正煌,才是合法的。

蕭雄淋律師已執業律師三十餘年,三十年前即已擔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胡中瑋律師執業律師十餘年,二者皆在大學任教多年,皆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非常熟悉,一向合法行使律師職務,無觸犯律師倫理的可能。余正煌、黃揚明既非法律人,卻再次對外公開聲明本律師違反律師倫理,已涉妨害本律師名譽。本律師將考慮對該二人提刑事自訴及民事訴訟。另如果媒體未向本律師查證,即行轉載有損本律師名譽之事,為有過失,如果未即行下架該報導,本律師亦將追究其民事責任。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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