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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18:43:02瀏覽1140|回應2|推薦6 | |
號稱20年來修正幅度最大的著作權法修正草案,4月8日在行政院院會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著作權法是與思想傳播工具密切相關的法律,人類思想傳播工具快速變動與發展,著作權法就要隨時變動修正,否則會不敷實際的需要。 我國著作權法從1992年全面修正後,就很少大幅度的修正。然而人類思想的傳播工具,已經從實體的紙本、錄音帶、錄影帶,進化到虛擬的數位網路時代。我國1992年的著作權法,是以日本和南韓的著作權法為藍本而修正,然而近30年來,日本幾乎每兩、三年就作一次著作權法修正,南韓亦不遑多讓,只有我國著作權法一直沒有長足的全面配合修正。 迄今為止,遠距教學在著作權法上,仍然在未授權就人人違法狀態;圖書館、學校教科書在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仍然停留在紙本時代;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為行政、立法目的,也無法以數位網路利用他人著作。在國際肺炎疫情全世界蔓延的時刻,網路資訊傳播將成為傳遞思想的主流,然而我國著作權法卻落後到十分荒唐的程度。 2009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組著作權法專家開始啟動一系列的修正諮詢會議,其間開會七十餘次,每次兩個半小時,直至2016年完成著作權法全面修正,2017年送立法院審議。然而立法委員以該法案困難而且與選票無關,躺了三年,不予理會。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因此,該法案在2020年撤回重送。因為擔心全面修正,重蹈2016年的覆轍,智慧局只好弄一個修正比較少的版本,再送行政院。然而,這已經是20年來著作權法最大幅度的修正了。 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所以能夠在行政院院會快速通過,還是蘇貞昌院長意識到數位網路時代的來臨,著作權法修正不能再拖延,所以在法案排隊中脫穎而出。然而這個法案,不知道在立法院,還會不會像2017年一樣,再躺三年,直到2025年再送一次,使台灣遠距教學再度人人違法,使圖書館、教科書和機關的內部著作的合理使用,還停留在紙本時代? (本文原載2021年4月10日自由時報言論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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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