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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道德經》第十七章
2018/04/14 22:21:12瀏覽727|回應0|推薦1

讀《道德經》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翻譯】:至高至善的掌權者,人們仿佛感覺不到其存在。次一等的,贏得人們的親近讚譽。再次的,使人們畏懼害怕。更次的,遭人們侮慢輕蔑。信實不足,才有不信。悠悠然大道之行,無鬚髮號施令,大功告成之後,百姓都視之為自然而然的事,說:我們本來就是這樣的啊!

春秋晉國有一名叫李離的獄官,他在審理一件案子時,由於聽從了下屬的一面之辭,致使一個人冤死。真相大白後,李離準備以死贖罪,晉文公說:官有貴賤,罰有輕重,況且這件案子主要錯在下面的辦事人員,又不是你的罪過。

李離說:「我平常沒有跟下面的人說我們一起來當這個官,拿的俸祿也沒有與下面的人一起分享。現在犯了錯誤,如果將責任推到下面的辦事人員身上,我又怎麼做得出來」。他拒絕聽從晉文公的勸說,伏劍而死。李離做到了律己服人,身先率人。

論語‧子路篇(13-6)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這句話不僅適用於上下級關係,更適用於家庭。禮是規矩,一個社會的文化價值。禮,不能空具形式,沒有內心的誠意。不知有之、親而譽之、畏之、侮之。悠悠然大道之行,百姓皆謂:「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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