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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6 15:15:23瀏覽840|回應0|推薦1 | |
禮儀之爭之「儀式」衝突 一、前言 利瑪竇在1583年來到中國,是中國教會的創始人,在1597年擔任中國教會的會長,以西儒的形象進入中國傳教,採用儒家經典語言翻譯天主教神學,也容許中國人可以祭祀孔子與祖先,認為這不是宗教迷信或偶像崇拜,他對於中國人祭祀祖先是充滿教育性及紀念性: 在士大夫中最重視,並為從皇帝到小老百姓都從是一件事情:在每一年的固定日子裡,向死去死者供肉、水果、香料、綢鍛和焚香。以此方式,他們向親人盡到了自己的責任。也就是說:對他們「事死如事生」……他們之中的有些人還告訴我們,這種儀式的目的與其說視為了死人,不如說是為了活人,讓孩子與不肖者恭敬敬事奉他們活著的親屬,因為孩子們看到人們嚴肅善待死者,他們也會如此善待活著的人。[1] 利瑪竇對於中國的儒家文化及經典都是非常的熟悉,他本人也非常敬仰中國儒家的文化,但礙於宗教關係,他不得不將祭祀祖先解釋於教育及紀念性質活動,這樣不會違背耶穌會不崇拜偶像的教義,也符合儒家經典賦予祭祀原有功能,但中國人祭祀並不是純粹的教育或紀念,更多時候我們向先人祈求平安時,就已經形成一種宗教儀式,就好比向上帝禱告而追求自我心靈安穩,這二者是同樣的道理,不過儒家的孔子地確以教育功能淡化宗教的色彩,剛好讓利瑪竇可以用這一點去說服反對中國人祭天及祭祖的其他教派。 他認為祭孔與祭祀祖先一樣,是因為緬懷先人的感恩之心,與宗教信仰並無直接關係,但在利瑪竇1610年去世以後,由龍華民繼任耶蘇會的會長一職,對於利瑪竇對儒家的解讀,根本就是為了迎合儒家,他認為程朱理學當中「天」就有宗教意味存在,而有人認為龍華民就是「引起中國禮儀問題的第一人[2]」,但當時只是為了譯名的問題引起爭議,還沒因為儀式而引起爭議,在另外一方面流行於天主教各國的詹森教義(Jansenism)也為「中國的禮儀之爭」埋下伏筆。 本文要從中西宗教儀式為探究目標,為什麼從一開始利瑪竇來中國傳教時,還沒有禮儀之爭,他沒有因為祭天或祭祖的儀式認為是宗教性,還是他是為了傳教而迎合當時中國儒家士大夫對於祭天及祭祖的要求,還是有更深一層意義,一直到後來中國皇帝與基督教傳教士因禮儀問題搞得不歡而散,中間主要的問題及落差究竟在那裡?畢竟中西對宗教及民族的信仰都有所不同,很難判定雙方對與錯,本文試圖了解雙方在禮儀之爭中「儀式」的爭議點與可避免衝突等。 二、「偶像崇拜」的儀式 方祭會士利安當在1632年來中國傳教,當他看中國人祭祀祖先時,詢問教書先生「祭」是什麼意思?教書先生為了使他容易了解,將「祭」的意思比喻作天主教「彌散」,就誤認為祭祀祖先就是一種宗教信仰。在一九三四年,利安當來到一個家庭參觀祭祖,更認為祭祀祖先就是一種迷信,於是禁止教友祭祖,因此引起很大爭議。 「祭祖」究竟算不算是一種宗教信仰呢?當我們對先人的追思及感恩,將這樣情愫放在祭祀當中是合情合理,當時利安對於中國認知是來自歐洲,所以他認知上就有某些偏見,更不可能會理解儒家祭祀的其中深刻含意,雖然中國人祭祖也有涵蓋一些宗教性,但更多是出自儒家所講求道德修養其中「孝道」,這一點是剛進入中國利安當無法了解。 對於中國的祭祖就好像基督教對先人緬懷,他們是念聖經或在墓園送上一束鮮花,當我們在祭天或祭祖,還是會涵蓋道家或是佛家的某些儀式,所以祭祖不能算完全沒有宗教性,所以在外國人眼中這些的儀式是不可思議,更是迷信: 他們常在禮拜後獻祭的是香和香味,及大量金紙……他們也用整牛、豬、鴨、魚和果品向偶像祭拜……另一些還會贈送還願的綢制祭壇罩,上面寫著還願者的姓名,為何奉獻,為誰奉獻,並向偶像問凶吉。 中國人相信靈魂不死,好人和賢人升天……百姓是異教類,因此遭受不信上帝的苦難。[3] 當時歐洲人無法理解這些儀式,只會覺得這些儀式都只是一種迷信,那是因為他們不懂儀式背後深層意義,或許某些儀式真的帶有迷信的意味,但燒紙錢、用貢品拜拜、還願等,可以看出他們對祖先及天都有著一顆感恩的心,透過這樣的儀式去表達他們內心的尊敬之意,像是「還願」就是他們的承諾與感恩,他們認為能順利達成自己心願是有天或先人保佑,歐洲人對宗教任知與中國人素來也不同,認為除了上帝以外,對於其他祭祀都是一種「偶像」式崇拜,根本沒有實質意義,就是由於不了解中國文化背景而誤下這樣判斷,相信今日基督教雖然還是排他性很強,對於中國傳統宗教必定是了解不少,尤其是祭祀祖先可以說是中國人的美德。 當多明我向耶穌會提出中國對祭祖儀式疑惑,正是質疑這些儀式是不是就屬於「偶像崇拜」,而歐洲人對於中國文化尚有某些偏見與誤解,所以在不了解情況下,對於耶穌會為放任教徒祭祀祖先的儀式有所不惑: 中國人在祭祀先人時,為什麼要把第三杯酒中第一杯酒倒入地上?為什麼會相信人死後,靈魂會在天上、地上及牌位之間跑來跑去?為什麼中國人間到什麼神得牌位要下跪拜呢?按當時的確不符合教義,耶穌會無法回答。[4] 因為有這些疑問,就是在於他們不理解中國人對祖先的情感,也非常重視宗族倫理,不管是祭天及祭祖都脫離不了宗族倫理,第一杯水之會到在地上,不僅僅是相信人死後會有靈魂存在,更多時候是出自人們對天地的敬畏之心。 多明我為了解開這些疑惑,以問卷調查的方式,詢問中國人為什麼祭祖儀式所代表意義,後來回報到馬尼拉的總角主,他們還是認為用祭品祭祀先人還是一種迷信,因此反中國人基督教徒,在祭祀死者用死者生前不用享用的祭品,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迷信,當這些規定出現後使得中西雙方都無法再妥協的餘地。 三、康熙對禮儀之爭的態度 康熙面對基督教來中國宣傳,一開始採取的是開放態度,但「禮儀之爭」問題出現以後,康熙就提出中國的禮儀並非宗教崇拜回應: ……以為孔子敬其為人師範,並非求福,祈聰明爵祿而拜也。祭祀祖先出於愛親之義,依儒禮而無求佑之說,惟盡孝思之念而已。雖設立祖先牌位,非謂祖先之魂在木頭牌位之上。不過抒子孫「報本追遠」、「如在」之義耳。至於郊天之禮典,非祭蒼蒼有形之天,乃祭天地萬物根源主宰。[5] 康熙明確表示出「祭天」、「祭孔」及「祭祖」都不帶有宗教性,只是中國人對先人感恩及追念,這些禮儀都是出自儒家經典的規範之中,沒有任何宗教性可言。 在1606年6月29日,康熙要求鐸羅轉告教皇:「一.中國人不能改變祖傳的禮儀;二. 中國禮儀並不違背天主教的教理。如果教皇執意要在中國禁止祭祖祀孔的話,所有西洋教士都很難在中國待下去。[6]」後來康熙又主動召見福建省的閻當主教,這時是在1700年7月22日由康熙親信巴多明擔任翻譯,康熙問閻當對於中國經典了解多少,閻當回應說有看過中國經典,康熙又問會不會背誦經典內容,閻當認為不需要背誦經典內容,康熙就認為如果無法引述經典,就無法認識中國的文字,隨後問他康熙座位後上方匾額的四個字,閻當只看懂其中一個字,康熙質問他說:「為什麼要摘去教堂裡『敬天』大匾?」閻當認為天就是天主,卻沒弄清楚中國的天是指天地萬物之主,並沒有其他宗教意味,純屬自然性的尊敬,但閻當卻搞不清楚中國文字的含意,就將「敬天」的匾額摘下,光是這一點康熙就非常生氣,認為他在不尊重中國傳統文化,而這次不歡而散之後,閻當變得更加固執,不管是不是能理解中國禮教的意義,他在1707年1月25日發佈「南京命令」,有一條不合理的規定:「凡是合乎天主教都給予尊重,不符合都不給予尊重。」這時候的天主教與早期利瑪竇耶穌會對中國儒學態度落差相當大,我們可以從這一點看到當時中國皇帝是很理性開放歐洲傳教士到中國傳教士,只是希望他們可以理解中國幾千年不曾動搖過宗族禮儀。 「敬天」匾額也只一個外在的形式,最重要還是中國人心中對儒家道德的尊敬是不可以輕易磨滅掉,而傳教士閻當忽略了中國人對於家族深層不改變的堅持,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當時利瑪鬥為什麼可以在中國順利傳教,並不是他一味迎合儒家的思想或儀式,而是深刻體驗中國經典對中國人影響是相當深遠,並不是一個外來傳教士可以在一夕之間改變。 四、結語 本文討論禮儀之爭的「儀式」,在清初歐洲傳教士來到中國,筆者認為利瑪竇是真正了解中國文化及認同與尊重中國文化的人,在他之後的傳教士對中國的刻板印象,以及當時歐洲人有著白種人的優越感,對於東方文化不了解也不尊重,有一種藐視的心態,我們可以從閻當的「南京命令」中看到除了上帝以外,其餘的追思或敬仰儀式都列為異教徒的行為,其實在中國種種儀式當中,而在歐洲人眼中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但這卻是中國人依據這些儒家規範中儀式,達到自我安生立命的方式。 中國的「敬天」儀式是與生活背景息息相關,我們知道中國是一個農業社會,大部分的人都是看天吃飯,所以「敬天」就是尊敬大自然神秘不可測的力量,就算到今天科學如此發達年代,我們還是無法準確預知天然災害的發生,例如四川大地震是在無預警之下發勝,更不用說在水利不發達中國,年年不是水災或蟲害等,如果不透過感恩的儀式,表達人們內心對天的敬仰,又如何安頓人們內心對無常的恐懼。 我們對於先人的追思也與歐洲人不一樣,也受到儒家文化的影響,即使不曾讀書鄉下人都知道父母過世後,都必須按照禮儀替父母守喪三年,這個意義可以說非宗教性,思念親人是自然而然,古人之所以定下這樣規矩,是認為父母養我們長大,我們利用三年時間去思念他們也是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是調正自己內心的哀傷,如果人帶著傷心的心情工作,比較容易無法做好事情。 至於「燒金紙」與「拜蔬果」等儀式,當時歐洲人就提出質疑,人到底有沒有靈魂存在,而且認為透過這樣的儀式,過世的親人真的收的到我們燒給他的東西嗎?關於靈魂是否存在,在東西方的哲學裡都認為人有靈魂,所以靈魂存在問題不是最大的質疑,而是我們的儀式真到可以讓過是親人收到他們喜愛或需要用品嗎?這個問題很難去解決,但透過儀式本身可以降低活人對先人的思念及哀傷,這是一種情緒轉換方式與心靈寄託,這不並是信仰基督教或天主教所能給予,畢竟中西方生活文化有很大不同,但可以確定一點「敬天」、「祭祖」及「祭孔」絕對不是一種迷信,除了透過《易經》算命以外,但真正《易經》不是用來算命的,而是做為人生課題的參考依據。 參考書目 一、專書 李天綱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2月第1 版,頁23。 《儒學在國外傳播與影響》齊魯書社,2004年1月第1版 二、期刊論文 張鎧〈利安當[Antonio Caballero]與「禮儀之爭」〉中西文化研究,2002年12 月,頁117-137 。 鄭淑蓮〈清康熙時期「禮儀之爭」之研究〉 弘光人文社會學報,2004年12 月,頁141-154 。 [1]李天綱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2月第1 版,頁23。 [2]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頁29。 [3]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頁38。 [4]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頁39。 [5]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頁49-50。 [6] 《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頁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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