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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灰色地帶
2007/04/09 10:35:48瀏覽2595|回應0|推薦0
安寧照護條例施行到現在,終於出現公開爭議性的案件,也驗證了我自己從很久以前的疑惑。
這個條例是標準台灣「爛好人」的傑作,組合著「我即是公理正義」「因為正義,所以我無敵」的概念,加上政治人物作秀,以及「順便辦事」的優良作法。
怎麼說呢?
其實,說穿了,這個條例的精神根本不是「安寧照護」整個法條的重點在為醫師不為癌末病患做CPR,進行除罪化。(沒錯,就是跟神父還俗的儀式一樣的精神)所以,法律裡面最清楚的東西,還有看到的東西,就是CPR相關的東西。但是,有一群人就是希望順便包裹Hospice的醫療概念在裡面,同時他們也知道,他們所依靠的立委快不行了。要在立個真正的「安寧照護」條例,大概沒有機會。所以,這個法條裡面有著很多灰色地帶。
法條有灰色地帶不足為奇,但是這個灰色地帶相當大。原因在於「順便行事的結果」並沒有辦法規範執行者,以及意願人的家屬。雖然我一直沒有辦法在一開始,想到可以利用這個條例進行合法安樂死的辦法,但是今年終於給我遇上實例。而且一次一雙。
第一個實例,我在前面提過:
止痛藥物過量在「拒CPR同意書」簽署後,只要放著不管,病人就在昏睡中自然死去。
第二個實例,現在正要發生:(見REF)
「急救」的解釋先行放大,把一切侵入性治療涵蓋。然後,使用安寧醫療條例的漏洞,因為病人沒有行為能力,依照親屬親疏排序,最後,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即可順利拔管送病人到西天。

其實問題又回到「醫學倫理學」討論的老生常談,「病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生命應該被永遠地終結嗎?」「當病人沒有意識,他的親人可以幫他決定嗎?」「病人可以選擇安樂死嗎?」「醫師可以協助病人安樂死嗎?」

這個問題就是沒有答案,每次爭論的結果,跟台灣的藍綠大戰不分軒輊。也就是「一個問題,各自表述」。所以,我現在從實務面來看這件事.........

首先醫師做這件事情要很小心,因為,只有你會受罰,嚴重時會吊銷執照(趙建銘收受回扣都不起訴,這個卻這麼嚴重!)
其次,病人擺明就是沒有行為能力,監護人要怎麼做就怎麼做,因為法律並沒有限制第三公正人士的身份,所以,很容易就可以完成法定程序。
在這個案例裡,病人先休克,也進行了CPR,但是意識沒有恢復。雖然,我們習慣上告訴家屬「在ICU急救」但是沒有CPR的動作。這樣是急救?所以,急救的定義需要被釐清。
如果不是急救,病人也依賴這個呼吸器維持呼吸,若是拿開,注定會呼吸衰竭死亡。算不算「蓄意」地某種行為?經過蓄意的行為來引導至CPR需求的再一次發生,然後利用「拒絕CPR同意書」,不作為,當然可以預告4/9說再見。

我覺得現在說這些事情,不是為了唱反調,而是希望大家對生命這件事情更重視一點,因為「生命的價值」不是「流行的概念」可以決定的。同時要點出這個法律的缺陷。
我覺得,這個法律要修正,不能夠一昧只考慮「如何讓病人容易簽下拒絕CPR」
首先,如前面說過的,請法律除了把「急救」的所作所為表列,同時應該嚴格限定體外心臟按摩,開胸心臟按摩,使用體外循環器,電擊等拯救「無血行」狀態醫療行為,才是急救。使用呼吸器,使用強心劑等作為,應列為重症加護作業。
其次,對無意識者,以及小孩,若由親屬或是監護人做決定,應該有公證人在場作為第三人。(沒有的話,醫院要請!)
新法條必須界定簽署安寧照護同意書,必須針對止痛藥物過量造成「加速死亡」進行界定。否則,可以利用這個漏洞進行安樂死。
最後,這次暴露了媒體的公開的問題。應該限制媒體報導此類新聞。
其實,我最想做的事情,是把這個條例直接改成DNR條款。安寧照護這種醫療行為,另外在醫療法裡加上去就好。

我還是覺得,在媒體上公布哪一天要做這種事,是最有爭議的東西。法案通過的那天,抱在一起的那幾位,你們沒有料到會這樣吧!



該條例請見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trackback.jsp?uid=steelshark&aid=882001

REF:

http://www.ettoday.com/2007/04/08/91-2078813.htm
「準備好了嗎?」 罕病童晴晴奮戰2年 9日將拔管
2007/04/08 15:33 Video
記者徐敬芸、梁家銘/台北報導

因為罹患罕見疾病「肌小管病變」的晴晴,原本醫師宣布活不過1歲,但在大家細心呵護下,晴晴已經2歲3個月,但上月底病情惡化,她的父母經過痛苦的煎熬與討論後,明天晴晴將進行拔管,如果熬不過,同意放棄急救,並將晴晴的器官捐贈,遺愛人間。

2歲3個月的晴晴,是全台第4例肌小管病變病童,一出生時醫師說有可能活不過1歲,不過晴晴創造堅韌的生命奇蹟,9次進出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仍舊堅強活下來,但這一次晴晴因為腦部病變引發敗血性休克,病況相當不樂觀,晴晴的父曾國榮夫婦母在經過痛苦煎熬後,決定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4月9日幫她拔除氣管內管。

晴晴的媽媽說:「反覆地這樣子插管,對她來說好像用插管來延長她的生命,更增加她很多的痛苦。」

原先用來紀錄晴晴的一舉一動的部落格,現在則換上了告別宣言「晴晴,妳準備好了嗎?」,其中真情流露,感動了眾多網友,「一年多前,妳本該走了,爸媽都彩排了一次,但神要妳多留一會兒,這一會兒妳活得可真豐富真精采,不捨的眼淚留下來,卻好像滋潤了嘴唇,透過你我們又撇見天堂的滋味,感謝晴晴帶給我們的歡樂。」

曾國榮難過地說:「很不捨得的感覺,看到她很痛苦啊,還有想到接下來我們有很長時間分開這種可能性,很想念,這種不捨得的眼淚當然流很多。」

不忍晴晴繼續接受肉體痛苦,曾國榮夫婦忍痛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更決定萬一晴晴熬不過這次考驗,要將器官遺體捐出來,讓她的短暫生命繼續發光發熱。

記者徐敬芸、梁家銘/台北報導

其實晴晴一出生就飽受病痛折磨,先是在加護病房住2個月,鼻子上的呼吸器也沒拔起來過,一天24小時都要小心照護,儘管照顧晴晴相當辛苦,不過她的爸媽藉由宗教的力量始終樂觀面對,甚至感謝晴晴帶給他們許多的歡樂。

「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全家開心地唱著生日快樂歌,晴晴度過她人生第一個生日,當時醫生曾經說過,晴晴可能活不過1歲。

鼻子始終插著呼吸管的晴晴,依偎在姊姊身邊,晴晴的姊姊年紀雖小,不過似乎也感受到妹妹和別人不同,晴晴的爸媽也曾經上節目,分享照顧到晴晴的心情。

晴晴的媽媽曾太太說:「其實看到孩子有插那麼多管子,可能在這些護士的眼中,是很習慣,因為加護病房其實很多病床的孩子都是那樣,其實你真的看到自己的孩子,你的心裡還是會覺得蠻心疼的。」

晴晴不但得忍受抽痰的痛苦,吐奶更是常見,一提到晴晴有可能會離開,曾爸爸曾國榮還是忍不住男兒淚。曾國榮說:「她有很美麗的生命,她也其實很軟弱,可是她有很多很美好的東西,是讓我更羨慕她的,她要去的地方是我很想要去的,那時候忽然覺得我很想念她,雖然她在我的面前。」

擦掉臉上的淚,曾爸爸知道,晴晴如果有一天走了,會在另一個世界當個快樂的小天使。

晴晴的部落格「強悍弱女子 曾晴的家」:http://www.wretch.cc/blog/myotubular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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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eelshark&aid=88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