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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金 企金善後原則應一致
2006/09/12 15:01:26瀏覽1236|回應1|推薦2

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連線   函

了清債務。回復信用。活的尊嚴。死的瞑目

正本受文者:行政院蘇院長貞昌

副本受文者:立法院王院長金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代主任委員俊吉

主      旨:消費金融風暴善後處理方式與企業金融風暴善後處理方式,應有共同一致的原則,那就是政府、銀行、消費者能夠三贏,而不是三輸。

說      明: (人在公門好修行)

一、當年企業金融風暴發生,政府提出多項方案善後,其中一項將銀行營業稅從5%降為2%方案,產生極大的作用。因為3%之降稅用來協助銀行打銷呆帳,其餘的2%則保留做為金融重建基金,使得金融體系不但得以維持穩定,風暴過後更成為獲利甚豐的產業。

二、現在消費金融風暴發生,政府照樣提出多項方案善後,但是以管見所及,似乎僅能解決少部份人的眼前危機,想要弭平消費金融風暴,恐怕不太可能。

三、陽光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機制不得而知,債務協商機制徒有協商之名而無協商之實,催收作業委外處理要點只有偶而受到重視,破產之路窒礙難行。因為債務問題精神崩潰的人越來越多,因為債務問題走上絕路的人越來越多,主事者難道都沒有聽說、都沒有看到嗎?還認為已經功德圓滿了嗎?

四、銀行信用卡、現金卡等無擔保放款總額八千多億,不過佔全部放款總額的5%,即使全部成為呆帳,也不會造成銀行體系的瓦解。何況銀行還有額外的3%利益可以彌補、以及2%的準備可以支援,除非經營極度不善,否則哪裡會有太大的問題呢?

五、銀行被政府投以特別關愛的眼神,企業被政府投以特別關愛的眼神,他們的問題得到關心、得到解決。消費者、普通人在遭遇困難時,同樣也需要政府的關心,需要政府幫助解決問題、渡過難關。

六、「國者人之積」、「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當廣大的消費者被少數的經營者逼迫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時,政府應該分清「輕重緩急」、應該分清「本末始終」,才不會做出錯誤的決定。

七、卡奴,如果不自欺欺人的話,人數應該超過百萬;銀行家,如果就真正獲得絕大利益的人來算,只不過幾十個人。政府在照顧銀行家利益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兼顧卡奴的未來,妥善規劃三贏的善後方案。否則,不管這個國家叫什麼名字,它,是沒有明天的!


總聯絡人:王 為 仁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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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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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為國本,本固邦寧.
2006/09/12 16:36

民為國本,本固邦寧.

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

公民能均富,能平等,能有期望,

社會自然溫和,靖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