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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衝撞都更不公益的雙輪飆風俠─許素華
2011/10/20 02:46:44瀏覽3092|回應4|推薦113

素華一個人扛起了撫育教養姪子姪女的責任

一方面又要工作,又要念書,每天帶著一大袋沈重的資料

素華說,建商已願和她談,然而就只是她個人,並不包括其他住戶,

她認為這不是她要的,她要提醒政府,提醒我們,都更是惡法!

素華與這些學生們為公義為民眾的利益打拼

在此祝王浩金榜題名,素華一切順利!

我們要凝聚在一起,一起對付利委民代建商財團的不公不義! 

許素華,衝撞都更不公義的雙輪飆風俠

文:張偉瑜、王浩/採訪整理
 
2011年2月20日這天,聯盟伙伴們第一次來到許素華位於三重大同南路上的家。當天,前來接我們的是素華姐的姪女,尾隨她步入的環境,納入眼簾的高密度居住空間令人詫異。毫不遮飾的粗礪水泥原色,我們魚貫踏上僅容一人通行的狹小樓梯;到了素華姐家門口,必須登上板凳、跨過約半個人高度的木門板才能進入;入門後,取代一般完整廚房的,是一只簡易不銹鋼流理台,洗碗槽同時是廁所洗手台;走道旁是受訪者素華姐與姪女三人的睡房,大剌剌攤出門外的棉被,吐露出空間的侷促。

這一簇始終蓋在「別人」土地上的家,興建年份約是民國53年。當時家人們為了讓行動不便的素華日後生活有所保障,而買了現居的房子。但因為那塊土地上的土地所有權人,登記為祭祀公業舍人公,財產權屬於使用的租戶公同共有,過戶相當不容易。因此買賣時僅留有土地使用證明書。雖然回溯到民國53年興建地上物當時,已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的建造執照,但房舍總是會隨著人的需求而有機生長,對於文件上記載的內容也從沒(或沒能)在意過;四十幾年來,隨便一個當地居民,都比落後的政府文件再了解也不過:哪門哪戶住著哪些人家了。

勤學、善教,社區人稱「許老師」

由於住戶流動性低,平均多有四、五十年的居住歷史,左右鄰里都熟識,加上房舍距離近,「聲聞相息」成了社區生活的最佳寫照。素華說,以前還發生過熱心鄰居擔心她遲到,從樓下大聲呼喊叫她起床的妙事。許多街坊也都是從小就熟知的長輩,在他們眼中,素華姐一直是個乖巧、好學的孩子,四、五十年的老厝邊英秀姨、麗華姨都習慣以「許老師」稱呼她。

這名號的由來,是因為大學畢業後,她為了盡快分攤家庭經濟,除了任職中華民國復興委員會,擔任四庫全書編纂委員會小組編輯索引的工作外,還兼任起國中、小學生的數學家教。當時家教的時間以夜間居多,將所有時間全投注於此的素華不僅讓學生有名列前茅的好成績,有時候還「不務正業」地留下來陪學生作壁報、燈籠,或協助準備演講比賽等。她說,「因為實在陪同做了很多事情,有時候覺得跟家教學生的感情似乎比姪女還親密。」

差點當老師,結果又做了學生

隨著家教的學生越來越多,素華姐越教越有心得,這時候她便決定修教育學程,可惜在實習的階段因為些微差距鎩羽而歸。之後,素華轉至北市圖當約聘館員,然而約聘並非長久之計,於是又引發她新的學習計畫,「我何不再念點書,去考個館員?」在這樣的動念下,又回到母校就讀夜間部圖資系。直至大四,一舉順利考取全國僅有一個名額的圖書館員,「我真的覺得我非常很幸運」、「很多我覺得會上的人都沒有上」素華謙虛地回憶這份努力。

然而,緊接著考取喜訊而來的,卻是雙親健康亮紅燈的煎熬,為了能就近照顧家庭,在高雄完成為期一年的公務人員訓練後,素華寫了這輩子第一封陳情書,希望政府的人事部門可以特別通融,將她調到大台北地區。「那時候政大附中圖書室、文化中心、國家圖書館、中正紀念堂圖書中心都有缺,感覺大家其實也都明白了我的狀況所以盡力幫忙,好像還有聽說人事部門還特地在開會中來討論這件事,跟現在的政府相比,實在太有人性了!而這幾個地點的取捨下,我還是選了離家近的單位,過個忠孝橋就到,照顧爸媽方便得多」。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隨著家人一個個離去,素華肩上的責任也逐漸沈重。姪幼輩的教養、生活照料,都靠一份微薄的公職薪水支應著。

「還好,日子再怎麼辛苦,至少都還有自己的房子,不用為每月的房租傷腦筋」素華姐這麼說。

只是,這個從小共存相伴的家,後來竟成為開發商眼中的肥羊。

原來,隨著三重市區的繁榮發展,大同南段週邊土地價值逐步翻升,但當年自力興建的房舍因無法擅自修繕而漸現老態。民國92年時,雖曾引起縣政府以公辦都更方式加以改善的想法,但幾經轉折,於96年6月7日,在中人的遊說下,經居民簽署同意書後撤銷。因土地的實際使用狀況一直未被政府清查、處理,導致民國97年,在大同南段1381、1382、1385三筆地號土地因「舍人公」積欠地稅,在實際居住在那的居民完全未被告知的狀態下,即被法院自行拍賣,並立刻由亞青建設拍定後再轉賣給圓富建設,最後圓富建設提自辦更新計畫。於是,圓富建設是主宰發展的土地持有人,而實際居住在當地四十多年的老住戶,卻成了不具分配權的「違建戶」,剩下的,就是接受建商提出的補償條件後另遷他地,或者背負「拆屋還地」的法律訴訟。

對於建商壓榨人民居住權益牟取豪利、而政府單位坐視不管、置身事外的情勢深感不平,促成素華抗爭的決心。

捍衛權益的第一步,便是要將事件的來龍始末搞清楚,這恰好發揮以往校對工作的專長。素華說,當時在編輯索引的過程中,各個工作群組之間,就她那組工作進度較慢,然而,錯誤率也非常低,「我覺得做的細比做的快還要重要一些」。回憶起這段往事的素華姐興致盎然地說,「所以教授其實也蠻信任我的,即使我們進度慢也不會一直催我們」。憑藉這種抽絲剝繭的耐性,素華逐步釐清前述大同南段都更事件的始末,她也總是無私地與人分享這些資料。「我把資料印給你」也成了她常掛在嘴邊的話。此外,為了彙整這些龐雜的資料,素華又再度施展她以往圖書管理所學的成果,她的書桌前,滿是被分門別類、依序存放的都更資料,儼然成為地區更新事件、各家都更法令學理研究的人腦搜尋引擎的素華,每每談到細節時,總能迅速地抽取出佐證的文件。聯盟夥伴們看到她的陳情書背後的附件資料詳盡程度,莫不嘖嘖稱奇,陳情書的細膩程度根本已是論文寫作。其實,若非出於急切捍衛家園的決心、小蝦米鬥大鯨魚的勇氣,要建出如此龐雜細緻的資料庫,談何容易?。


於理強悍、於情包容的生命姿態

「我人住在這裡的時候,你都還不知道在哪裡咧!告我侵佔,說不定你們公司還沒成立咧!」

這是素華對建商代表所發出的怒吼。平日接觸素華的人,大概都很難相信這會是待人誠懇有禮的她會有的言談。我們在進行訪談時,素華也一如往常地堅持回撥電話,為的就是體諒學生經濟能力有限,不願增加伙伴們的負擔,而這樣的心思曾經就展現在某次遭搶的經驗中。

當時還在擔任家教的她,因為學生知道她是中文系出身,便央求她幫忙準備即席演講的比賽,但是該學生本身以朗讀出身,較不擅長即席反應,為了練習,家教學生自己準備了十個題目要講給素華姐聽,素華姐一一聽完並且給了些建議,一切工作完成後已過十一點鐘。課後,就在騎自行車返家的途中,素華姐發現她自行車籃裡頭的書包居然“浮起來”了!還在摸不著頭緒的時刻,只見摩托車後座騎士對素華姐露出一抹詭異微笑,旋即,挑走了素華姐的書包揚長而去,留下驚訝的素華姐。「但我覺得竊賊其實還蠻可憐的」素華姐說,「因為裡面都是我給家教學生的參考書,其實很重」。

因為能體諒別人,所以當能幫上忙時,素華總是盡力而為。工作上,有些時候工作內容是編目,有時是輪值櫃檯。「有次一個從桃園來的讀者問我一本期刊,他說網路搜尋搜的到,但在圖書館裡卻遍尋不著,那天我剛好值班。」素華說,「一起找了一段時間後,資料檢索的時間也結束了,可是那份資料真的對他來說很重要。」於是,素華姐就繼續找到晚上十一點,隔天把資料交給該位讀者。該讀者詫異地對她說:「妳真的是公務員嗎?為什麼會這麼認真」!她則說:「其他公務員也沒有說不認真的啦!」後來又有一次,一位住在南部的讀者也表示資料急需,素華又是二話不說,便把資料影印了數份寄到他家,但是她沒有署名。後來同事們知道後都紛紛跟她說:「你下次不要這樣啦,不然大家都以為圖書館有這樣的服務,這樣大家的壓力很大。」
 
如今,面對隔壁十幾戶鄰居都一戶一戶接連搬走或者並不積極參與抗爭的選擇,素華仍願意體諒,「當初我自己也是沒有很積極在瞭解這些事情」。對於自己的主張,素華不強求他人情意相挺,但對於願意相助者,她總提醒自己要銘記在心,就像幾次聯盟發起的抗爭行動,即便偶爾卡到上班時間,也總是想辦法盡量配合或參與前期工作,「互相給予支持是應該的回饋方式」素華如是說。


堅持衝撞都更不公益的雙輪飆風俠─許素華

熟知素華的人都知道,她最仰賴的生活工具就是腳踏車。無論距離遠近、天氣晴雨,素華總習慣跟她的鐵馬相伴而行,幾次協會的伙伴擔心過遠的路途會讓素華體力不堪負荷,而建議她改搭大眾交通工具,但素華仍堅持「一台車凸透透」的精神,絕對準時的騎車赴約。在她的陳情書中曾經出現這麼一段文字『如果我現在騎著車是要出遊那該有多好,可惜卻是要前往法院的路途上』。就跟其他都更受害者一樣,「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是大家面臨更新計畫後共同的生活寫照。

因為都更,素華一家人的生活改變許多,每日除了工作還要忙於蒐集更新的相關資料、參與會議,讓素華無法再像以往全力關照姪子、姪女的學業,但即使心中擔憂,一想到建商拆屋的強大壓力,亦得被迫選擇優先保住家園,其他只能再說。

「我們太傻、太沒有警覺心」素華姐回想社區公辦更新的經過,當時因為父親持反對態度,而自己又忙於學業,因此始終抱持著如果沒談成,至少還能原地居住的想像,也沒有積極出席說明會。直到從鄰居那聽到建商並不打算讓原住戶繼續居住,自己又遭建商提告「拆屋還地」,才促使她決心將自己面臨的處境搞清楚,進而發現自家都更的環節,隱藏了種種蠻橫不合理之處。

如今走訪三重大同南段地區,同樣還在跑程序的鄰近基地,已經變成了收費停車場。面對附近鄰居一戶一戶接連搬走與拆遷的景象,素華不禁質疑自辦都更實施者圓富建設所提的「異地安置」根本未與現住戶有過討論,僅是片面、機巧的作法,原住戶在更新過程中完全沒有參與的機會,僅能被動地接受實施者提出的方案;此外,與未來房價數倍翻漲後所獲取的容積獎勵利潤相比,建商給予住戶的補償金更是微不足道,原住戶的居住權根本無法實際受到保障。

即使經歷多次陳情,都未能獲得相關單位積極回應,但素華姐仍堅信,居住是人民基本需求,政府應根據憲法擬定相關政策以保障之,而不該只是將都更與住宅問題看待成建商經營牟利的產業。「建商靠炒作來轉手賺取暴利,還將都更成本轉嫁給大眾的購屋成本,買單的是買屋的大眾,造成財團與民眾的貧富差距越來越懸殊!」

「我覺得建商實在是太過份了!所以我必須要堅持到底!這是居住正義的問題!」素華說。她的姿態,就是一旦確認了自己的信念,便願意全力以赴地捍衛,從學習、工作到生活,都一貫如此。


顧問: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http://124.11.23.20/ 詞曲:艸執法

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逾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 歌詞: 別人跟我說搭貓覽很刺激我說我家就是貓覽 你信不信上下左右鄰居全被挖空只剩下鋼筋水泥因為十年前的"都更"只有我說不同意 然後再挖斷我的管線說歹勢他不小心一群黑衣人望向這裡還叫我不要在意警察也說他們只是在運動而已比起抗議的暴民他們一點也不可疑 我好像根本就沒有說不的權力不是原地重建就是拿了錢趕快撤離根本就沒有所謂的不同意就算我說"不"建商說"剪刀" 最後還是他贏 還有兩式一份這招必殺技兩張不同的同意書 疊在一起 讓我們簽名以為只簽了概要 其實還簽了計畫同意之後你再靠腰 這攏是恁家的代誌 我們要都更只是為了有更好的家不是要犧牲小我讓建商蓋高樓大廈原來在一樓的店面被換成二樓的套房安奈我欲安怎做生意政府你甘知影 都更吶 都更吶 ---------------------------------- 我很無奈每個人都把我當成釘子戶說我到底要多少的好處才會滿足我不是炒地皮的立委 而只是個拆遷戶別人有錢養地我卻要被政府驅逐 我必須離開老家,地價還會被低估因為法律說估價師要建商找的才算數賴著不走就被說是阻礙國家進步你不同意也沒用 因為你只是少數政府會尊重多數代替建商 把你剷除 有人說不可能政府不會這樣對待人民阿都更都已經BOT政府只會裝中立幫建商調停阿管老百姓去死民主不能當飯吃,數字才是真理 我不要都更只會被當作害群之馬樓上樓下 全被拆掉加上恐嚇電話在媒體面前 我只剩下貪婪的"形象" 這就是我的生活 都更吶 我們要都更只是為了有更好的家不是要犧牲小我讓建商蓋高樓大廈原來在一樓的店面被換成二樓的套房安奈我欲安怎做生意政府你甘知影 我不要都更只會被當作害群之馬樓上樓下 全被拆掉加上恐嚇電話在媒體面前 我只剩下貪婪的"形象" 這就是我的生活

 詞:艸執法、黃慧瑜曲:艸執法

你們這些自私的釘子戶公共利益完全被你們棄之不顧可憐的人到底是誰請你們要搞清楚那麼多人 因為你們 而無家可住 我有提升居住安全拉高生活品質的任務我給你們一輩子都賺不到的補償數目我是來搶救你們 你們要知道惜福這麼好的條件不接受代表有你們有更多貪圖 ------------------------------------------ 建商假借都更之名滿口公共利益一小撮人的欲望他說是全世界的願景超高的房貸我們來背 你們瘋狂炒地社會的壓力我們來背 你們賺取暴利 某家屋齡只有12年而且才剛翻新為什麼還被劃進都市更新的範圍裡?沒辦法 要都更 就要湊滿200坪坪數不夠算你倒楣只好抓你來代替 好市長說要在淡水河弄個曼哈頓我很納悶 曼哈頓可以說是個死城幾百棟幾億的房子只賣給幾個好野人藝術的一瞬之光照亮了該死的價格霸佔了淡水河的景色房子也沒住人 政府把都市更新列為新興產業就是說都更的目的不是公益而是賺錢民營化是為了光明正大對好野人陪笑臉我記得同樣的笑臉對著我是在選舉之前 (chorus) 法條零亂規避手段明暗攻擊制度說明了我沒幹嘛也會被拆牆壁 責任曖昧不清價值撲朔迷離給你鈔票強迫你搬走到底合不合理 都更吶X2 如果說都市更新是一種產業那都市更新到底是誰的專業?更新我們的都市拆我們的房子我們百姓卻無權決定要變成甚麼樣子 法定只能由建商來實施都市更新那麼我來想想建商的專業到底在哪裡如何用一點點的資本額作幾十億的大生意如何浮報成本讓都更變成無本生意如何寄開會通知寄到讓你收不到信如何在厝邊隔壁挑撥離間讓你們打壞感情如何威脅加利誘讓你乖乖同意再不同意就趁你出門倒垃圾把你媽揍得倒地不起反正法官都說沒有證據 所以都更繼續進行但我保證以上都是有憑有據的事情看你還敢不敢不同意 政府說容積獎勵可以創造更多空房更多的空房就可以讓房價降低但大家都很清楚 這些都是放屁如果房價沒有翻倍那建商幹麻白費力氣? 容積屬於公共財產政府把他當作給建商的都更獎勵本來就很奇怪隨便弄個綠地就多送一倍的樓層給你賺房子蓋得更高民眾只能望樓興嘆 以前我常來的公園 現在卻築起圍籬四周變成水泥叢林 陽光被高樓遮蔽連從旁邊走過去 還會有警衛盯著你別想闖進去 除非這裡的房子你買得起 (chorus) 法條零亂規避手段明暗攻擊先製造多數再用道德逼迫少數同意 責任曖昧不清價值撲朔迷離社會懶得釐清只想看到裡面的偏激 法條零亂規避手段明暗攻擊幾十年的家卻比不上幾行字的法令 責任曖昧不清價值撲朔迷離我們的犧牲根本一點也不可歌可泣 一句"程序合法"皮球卻一直踢來踢去一句"依法行政"就想要把我呼嚨過去我說同意已經十幾年 有家卻無法回去我不同意說了十幾年 一樣把我趕出去

我住在這 已經半世人一句這是違建你就拆 阮在這做生意 已經規世人一句這欲都更阮就要搬 攏沒得商量 我一世人的血汗抱歉我的囝仔 我沒法度留甚麼給你懷念只能跟你說 我怎麼跟政府車拚 (國語) 我的家 不賣也不拆我不會 把自己出賣把我變成罪犯 沒有權利住下來就算我黑了 也要證明公義還在 我的家 不賣也不拆我不會 把情感出賣我的母親我的生命 都沒資格談判我的家 靠我雙手要回來我的家 靠我雙手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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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5758164
 引用者清單(1)  
2011/10/20 13:21 【大樹的部落格~有些事是須要等待的】 都更這隻怪獸~

 回應文章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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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邀請大家: 10/23(日) 2-5PM(中華路一段91巷1號)
2011/10/21 21:49
王  浩

─圓桌論壇都更議題的講者─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10-21 21:52 回覆:
知道大家對上周的介紹和素華姐的分享是不是印象深刻呢?

上禮拜我們發的資料裡頭,
有份關於素華姐的文章是從【2012、城中末日】這個展覽裡面的導覽手冊來的,
如果大家對該本冊子還有興趣,歡迎來看展~
展覽內容是關於都更地區人們的口述歷史、和都市更新的問題介紹!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57724827605600

最近還有一場大活動在10/23(星期日) 下午兩點到五點,預計邀請所有都更社區的居民前來聊聊!

如果還有興趣的朋友請盡量前來!附件上面有地點~

有問題歡迎寄信給我~paulpaul23@gmail.com
--
王浩 
 國立台灣大學大學新聞社 PTT社板:NtuN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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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志工
反對強制徵收強制拆除條款連署:http://0rz.tw/df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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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記者阿雄系列報導,不好笑可以打我XD
血淚系列一:引言
系列二:兩把刀
系列三:權利變換魔術秀(上)
系列三:權利變換魔術秀(下)
系列四:仙人跳
系列五:是新還是消滅社區?
系列八:是新,還是市人新?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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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看法
2011/10/21 13:01

這些居民雖為弱勢,但於法並無土地所有權,地上權到期,就是得搬,這是合約問題,都更肥肉吃不到不能怪建商,這就是為甚麼許素華大多數鄰居摸摸鼻子拍拍屁股走人不抗爭的原因:賴著不搬遷,於法於理站不住腳。唯一可說的是人情:但建商已願意給補償金。

原地主祭祀公會屬於私法人,這種地上權住宅在市場上最沒保障,但反之過去這四五十年,居民也以相對於無殼蝸牛的租賃戶更低廉的成本享有安居的權利。

我覺得要釐清一個事實:台灣有很多人都像許素華一樣想要在台北或「新北第一圈」有個房子,因為這是上班族安居樂業機能最成熟的地方,我們可以批判這稅制向富人傾斜,可以抗議政府的住宅政策長期扭曲,但在一個公平基礎上,我們還是要付出住的成本,如果許素華這類地上權釘子戶可以抗爭成功,而成為趨勢,那麼地上權產品會成為本小利大的搶手貨,這對於目前努力付出幾十倍代價的購屋者又何嘗公平?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10-21 20:31 回覆:

張爺:

謝謝您的意見!

我記得有一個案例吧?是一位老醫生,一個平日忙著看診,根本無暇顧及其他,他突然收到建商通知改建。

但是問題老醫生就想住日式平房,他就想住矮房子,他不想住高樓大廈,而這日式平房也是他合法擁有,即使合法,建商利用行政技巧,仍可以有權力趕他走,因為建商已拿到2/3住戶的同意權。在這一個過程中,即使是有合法地權,也因過程中的建商取巧,而強索你的房子。

您提到公平,真的太好了!如果讓建商財團炒作地皮房地產,任由自由市場經濟馳騁,任由建商坐地喊價,那我們會形成房子愈蓋愈高,房價愈來愈高,空屋愈來愈多以及多數人仍是買不起房子,仍是無一處可以永久安身之所,仍是無產階級。

如果讓建商財團掌握都更,這樣只是圖利建商,絕非老百姓之福,而這樣的人為障礙,主要是由於現在的法令的不完全所導致而形成的不公義,只要這樣不公義的法律還在,建商就可以長期享有暴利。

先不要考慮弱不弱勢,也不要考慮法律,也不要考慮土地所有權,而是先考慮,國家有沒有辦法讓每一個認真工作的老百姓,都能靠自己雙手的努力買到房子。

政府應在安置所有老百姓之後,其他的,再讓自由市場經濟去決定價格,而不是任由建商來坐地起價,決定房價是多少?

如果政府要求年輕人生孩子,那麼就得先考慮他們有沒有房子,如果沒有房子,被房租、生活費等壓榨光,如何叫他們安心撫育下一代?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個好父母,也不一定每一個人都有順利的際遇。特別是我們的下一代的生存條件愈來愈困難。

因為在這土地炒作過程中,中產階級會急速陷落,社會階級趨向兩極化,不僅僅是弱勢者,不僅僅是年輕人,甚至是受薪階級要花一輩子的努力才能有一個安身之處,或者,必須依賴著上一代父母,才能有居住的空間,這種地皮炒作導致全民財產重分配是極度不公義的事!

我認為這件事情,唯有政府強力介入,利用戶政統計國內人口所需要的居住空間,然後與建商合作,合力達成:每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都可以用自己的薪水很輕鬆的買得起的房子的方向作努力!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哇卡奈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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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霍霍
2011/10/20 12:35
昨天才在非凡財經台看到一則報導,說近北市西區有塊都更地,大約地佔三坪,地主為難搞釘子戶,在最後一個同意遷移的情況下,每坪以1600多萬的代價才出脫⋯。

我想一般不明就理的觀眾看到這則報導,鐵定會認為這種釘子戶很狠吧!在我看來其實也是,不過我認為主要是此人的背景勢不單純,如果不是有黑道背景不然就是有政商撐腰,否則老早就併購完成了,還有機會讓你坐地起價,敲建商竹槓?

就當同時收視的老婆跟著罵這個釘子戶惡質時,我才意識到是否有財團把手伸進了媒體,開始朝未受都更之害者,散佈不願搬遷者的惡形惡狀貪得無饜的形象?雖則在後續也報導了有些無良建商趁住戶不在時,先拆了屋讓空地成既成事實時,再上法院討價賠償事宜的手段,但總體來說,整篇新聞純以交易價格的角度探討,避開倍受爭議的惡法討論,殊為遺憾。

就被政商、財團壟斷的電子媒體上,想看到都更中居民現身說法的報導,已經是緣木求魚了,在報紙、雜誌上會出現版面的情況,卻多是社會版裡收受賠償金分不均,釀成仇殺的案件,不然就是像商業周刊裡零星、著重成交投資報酬率的特稿來出刊⋯。在資本主義掛帥、見權富自然屈膝的台灣社會裡,媒體這樣看待議題也不是不行;只是,買賣有價之外,人權和公義的基本尊嚴擺在哪裡?這才是我以為的癥結!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10-21 07:33 回覆:

完全同意!

望著嬌小行動不便的素華,我們都想作支撐她的力量,這是在紫藤廬裡聚會裡每一個人的心理感受。等學生與素華忙完,想請學生們調查都更惡法的的修訂歷史,以及背後那些立委簽署同意這項惡法!那些立委們背後其實是財團立委建商立委,我們要糾出來用選票制裁!我們要查明清楚這背後的政商勾結,以免更多的老百姓受害。

延伸閱讀:血淚都更 文:鐘聖雄 


瑩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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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抗爭...
2011/10/20 11:59
要成功, 必須十分努力, 預祝順心如意...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1-10-21 07:11 回覆:

謝謝瑩雪的祝福,銘感五內。

素華說,她要以親身之痛,來告訴大家這個可怕的法

同時,素華現也去唸學士後法律,以對付建商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