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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 人 (1)
2017/10/28 08:26:49瀏覽1589|回應1|推薦30



臉書上見到知名作家成英姝將在紀州庵演講殺人,眼前見到這樣的講題,自然不由讓人聯想起目前全球最火熱關注的拉斯維加斯集体槍殺事件。雖如此,可國情有別,我相信演講內容應不會論及這事件。照自己的想法,以為一個創作型的文學作者一般會探討「殺人」這類題材其內涵總不免得從作者自己的体會著眼,探討內容尤其會是個人內在的意念地流動與思索;正因為此題目會觸動我也是因著相同的理由,殺人此一極端敏感的字眼事實上也曾是困擾自己的一種內在的衝突。


殺人是致人於死,這在我們成長的意識過程裡很早即形成一種奇特異端與嚴重的認知。生與死是分隔現世存在的淵藪,也是存在與否感知的由來,對死的未知與怯懼影響而且形成宗教和社會的種種傳承習俗禁忌與風俗儀式,更且形成教育與道德等行為規範。因之在人類社會殺人或殺同類是人存在於世被規範首要不可為之罪惡。


在這樣的認知與体驗下對於死亡排拒與的否棄是形成了個人自發性的認知,可是社會制度的形成,一方面出於在生存競爭中個人獨立應付敵人與環境力量之未逮,必須寄托與群族力量下不僅要團結以禦敵更為組成組群和種種社會的構成在必需樹之種種箝制與規範,更且為攫奪生存空間與食物,必與鄰近組群競爭爭奪爭鬥組群体 生存所須的食物和物質,爭鬥擴大為戰爭,種種需要使得殺戮為必要手段。這應是殺人之形成人類社會之必要手段及力量。基於此在主群與國家的需要及權威下給了一般通常認作十惡不赦的殺人一個合理的理由,不但不再是罪責, 反而冠以責任勇氣及榮譽。


競爭與爭鬥當然不限於社群,社群是個人的延伸,堅實的動機及動力自然 源於群体裡的個体 ,個体是組成社群的細胞,是它的基因與性質基体。人秉賦著生存與傳宗結代生物的兩層基本需要都是個体競爭最基礎的本能及欲求,這兩重需求同樣也形成個人殺人的基本因素。


作出這種概括性的說法是我對殺人認知及觀感的延展,當然這不過据自己思維地簡略而籠統的意見,是綜觀對人性認識才來如此慨略地將殺人作一陳述。人類如同肉食動物般長期以來的生存競爭己植基成有嗜殺之天性;人性裡排他與自保以及爭強鬥勝與愛恨情仇加諸天性上之嫉恨懷怨以及好奇冒險強凌弱殘忍冷血…等等不一而足的種種人性特質都是促使並構成挺而走險採行殺人的動機與作為。固人之異於他種生物在於人是理性的生物,對於同類殺戮有同理心及社會公義與憐憫同情之移情推理和自我認同的節制。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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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大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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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
2017/10/29 21:49
周延威 想起過去讀過關於動物行為的文章,生態系中的高階掠食者對於同種間的戰鬥行為或多或少都存在一種本能性的自制,而人類的個人在一般狀況下,對於同類間殺戮也有一定程度的抗拒。不管從自然、社會或是單純創作的角度看,這種「自制」被解除的機制都是個非常有趣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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