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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3 11:03:59瀏覽3964|回應25|推薦34 | |
時至今日,我們再讀《論語》一開頭,有子論孝弟的這宗公案,不能不考慮孔子這位當老師的教學內容。也就是說,孔子在家搞文創產業,搞教育事業,這位中國最早的「私塾先生」,到底教給門下三千弟子什麼學問? 關於這點,立馬會有很多人琅琅上口,這不是廢話嗎?孔夫子興學,教的是「六藝」。 這個說法,其實是來自司馬遷在《史記‧滑稽列傳》所寫下的──「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 ,易以神化,春秋以義。」 但這禮、樂、詩、書、易、春秋,實在是「六經」、六套竹簡。六藝,別有一指,指的是,禮、樂、射、御、書、數。 可孔子如此不偏一隅的全面性教學觀念,主要還是師承《周禮‧地官‧保氏》的記載──「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換言之,孔子教學生是「養國子以道」,要文武全才,知禮通樂,不但懂文學,還要會打算盤,學數理概念。 我們都知在春秋晚期,孔子在政治立場上是個旗幟鮮明的改革派。但極其弔詭的是,他的改革,卻是主張返祖,返回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一脈相承的系統上。這種情況,大抵如同 16 世紀西方的宗教革命和文藝復興,改革也,竟是在召喚古希臘羅馬的人文鼎盛氣象。 返祖,當然是一種懷古,但也會產生物理學上的「祖父悖論」──稍不當心,很容易就會陷入自我矛盾的陷阱。 以此,我們不免要追問,有子所主張的「孝弟」,真的是孔子所講過的?真的合乎《爾雅‧釋訓第三》註解這兩個字的原始意涵? 這裡,就涉及《爾雅》成書的作者和著述年代,雖然歷代迭有爭議,有的主張周公只寫一篇,有的謂諸孔夫子門人也參與創作,甚至還有認為要到兩漢年代,這本書方始大功告成。 但不論如何,至少在公元前 827 年周宣王繼位後,中國遠古關於孝弟之道的概念,大抵已自成體系,甚至書之為文是可想而知的。 然則,該書所註解到的「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以孔子的崇古追古述古,在日常的教學中不可能不提到,但顯然有子聽在耳中,卻是有他自己的看法。 什麼是「善父母為孝」,如何翻譯成今日的白話文? 於此,我們必須用希伯來人的《舊約聖經》,在談到孝敬父母的敘述來作旁證。 「 honor your parents 。」 善父母為孝,榮耀你們的雙親為孝。 足見這段文字,絕非有子被收錄在《論語》中的「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的原意,理應是足以讓父母為善,為榮耀者,方可謂之「孝」。 當知父母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不可能不會犯錯,乃至觸犯為社會道德、法律所不容的罪行。這時,身為子女的,該不該「犯顏直諫」?倘若聽之縱之,豈不是「非善父母」,還能講是恪盡孝道嗎? 由此可見,《爾雅》所主張的孝道,才真是豁達的,兼顧義理人情,殆非有子所講的那樣,否則豈能不變成單方面的愚孝劣行? 孝是如此,弟者悌也,當然也是一樣的精神。兄長有失,必須規勸,兄長知寡,必讓多聞,凡此無一不是「善兄弟為友」──榮耀你的手足,讓家裡的兄弟覺得有你這哥兒們,得,這輩子沒白活。 然則,有子的這一主張,或者來自於一廂情願的誤讀錯解,但到了宋代的朱熹不僅亦步亦趨,甚至把《爾雅》的這段孝弟之文逕自「加字」,變動成── 「善事父母為孝,善事兄長為弟。」 登時之間,孝道就大大限縮為,當人子女的要好好服事父母,奉侍父母,做弟弟的要好好服從兄長,遂進一步衍生為當臣子的,就得視君若父一味愚忠了。 朱熹增此「事」字,理學當然不免於假道學之譏,他的擅自篡改《爾雅》乃至原始儒家論孝的本義,說起來實在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罪人。 這麼一說,彷彿讓有子淪為敗壞孔子思想的始作俑者了。其實,在孔子這位相貌長得跟他很像的門生容或有失,很一廂情願,非常烏托邦,可當老師的不也隨即在緊接著的下文提出糾正了?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 但朱熹筆鋒卻是為之岔開,另行作註,彷彿上下文各不相干,毫不相涉,哪裡有個理學大儒的氣度和模樣?〈論語講古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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