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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蔡英文動私刑?
2015/12/02 07:01:00瀏覽6277|回應13|推薦51

什麼樣的的勇氣和智慧,讓彰化地院合議庭的3位法官,敢冒「天下皆曰可殺」的大不韙,毅然對頂新魏應充等6名被告,做出「無罪」的判決?反之,是什麼樣的勇氣和智慧,讓彰檢敢講出「莫非查案要查到豬身上去,才能判有罪」的負氣之語?

從媒體逐一披露的判決內容,以及彰化院檢雙方的隔空交火來看,毫無疑問,後者自己坦承的無法在第一時間遠赴越南蒐集直接犯罪證據,恰恰說明在就法論法的基礎上,彰院法官絕對遠遠勝過檢察官的草率辦案和倉促起訴,畢竟「審判獨立、無罪推定」這兩項司法原理原則,不僅在台灣無可撼動,亦不容撼動,並且放諸四海而皆準。

令人詫異的是,彰檢在駁斥外界質疑何以倉促起訴的理由,居然是他們在短短21天將被告移送法院,「主要在害怕頂新涉案人員滅證」。這話不啻強詞奪理,也形同公然欺瞞不知情的社會大眾。要知檢方在現行法律規範下,對涉案的人、地、事物,可是一直擁有申請羈押權、搜索權和扣押證物權等,足以防制被告串供和滅證行為的。更何況檢方所憑頂新犯罪事由,幾皆為只供法院參考的間接證據,難怪被法院一駁就倒,畢竟他們未在事發後立刻前往越南查案,可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此外從頂新案的調查和審理過程,不難發現彰檢還在執著戒嚴年代「先抓人關人,再慢慢找證據」的惡習,這豈非大開民主倒車?話又說回來,彰檢不是如願羈押魏應充等人了,該搜索的該查扣的都做了,可為什麼到了法院就統統碰壁?莫非檢方不檢討「速審速結」的作風絕不可取,也是敗壞司法風氣,讓司法不獲人民信賴的主因之一?

頂新一案之所以鬧到越演越烈,院檢之爭不過是事涉民主選舉和國家認同的又一樁導火線。否則呂秀蓮何至於侈言「這是對台灣食安最大的羞辱」,柯文哲倡言「這是最大的催票行為」,甚至陳其邁公開辱罵審判長,詛咒他應下阿鼻地獄,逼得蔡英文不得不出來緩頰,聲稱「政治人物不應介入此案,由社會人士發起滅頂運動較宜」。

這話讓人聽來啼笑皆非,要知魏應充等已獲彰院一審判決無罪,蔡英文豈非形同唆使與此案不相干的第3者群眾,對之挑釁、衝撞和加害,憑什麼呢?果然此話一出,就有台大校長楊泮池搶著響應和跟進,渾然不知自己的作為等同在對頂新動用私刑。

這就可想而知,不僅受到誤導而發起再滅頂的民眾毫無法治觀念,就連蔡英文和民進黨政客也毫無民主社會必須仰賴司法維繫的國家觀念,說到底依然糾結和陷入「法院是哪個政黨開」的悖論現象,目光只放在如何把食安泛政治化,方便牟取大選選票的一時便宜之計。

然則專長法律的蔡英文豈可不知,司法一旦受到惡意扭曲,遲早會回頭反咬社會一大口的,受害的絕對是攸關身家安全的台灣民眾,非以她能否如願執政而定。

●註:本文同步刊登於今日中國時報、中時電子報,標題易為「都是法官的錯?」。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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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374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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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芸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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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20:32
今日頭條,報了台灣企業愛美氏遭前律師合伙人挾黑道恐嚇勒索,決定不向惡勢力低頭,停止一切投資。

據報導內容,愛美士台中專櫃,遭站崗騷擾,恐嚇鬧場,生意無法正常經營。決定退出市場。而主導恐嚇鬧場者為一名律師合伙人。

這或者就是現下一些事件的背後原因。畢竟鐮刀的功能也只會收割。諸如南華案,獲取商業機密,從中攔截,另起爐灶,偷龍轉鳳,完美接收,切割轉售,落袋收工。好萊塢電影演繹的很明白了。這會讓企業像獵物一樣的無法生存。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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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
2015/12/09 12:02

你或你家人若使用到頂新任何一項產品,你就是智障白痴。


COOLBILL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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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01:33
銀正雄黨國文學大師,你這麼挺頂新,要不要天天拍照上傳,說你家用頂新的油品!!

COOLBILL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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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01:31
武之璋這個歷史的智障白癡,果然只有比她更智障白癡的仁兄會引用他的研究。

北方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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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05:24
武之璋以證據駁斥世新李筱瘋


老石頭-old ro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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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23:16

在台灣,只有顏色可以憾動得了,法官的自由心証

要判你死,可依法,不通情理.

要叛你生,可通情,不依法理.


vickie25tw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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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20:30

洪秀柱在今天的新書發表會中說,兩岸關係好,台灣才有出路,
兩岸和平是一切的根本,
但如果明年是蔡英文當選的話,兩岸關係會好嗎?
柱柱姐會為了個人或黨派的恩怨,而不顧國家未來的發展前途嗎?
國民黨不好,但民進黨更爛不是嗎?

要倒的話,應該讓民進黨先倒,不是嗎?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5-12-02 20:53 回覆:

這話也可反問朱立倫,當初是為了什麼理由把洪從具有合法性的總統參選人,硬是拉下台來的?事實證明朱立倫是為個人權位、利益而不顧國家未來發展的貪婪政客。

從這一點來看,是他讓現在的國民黨,那群國民黨中常委、中委都變成他個人的橡皮圖章,並且是一群非常邪惡的鄉愿。

我的看法沒改變,明年總統和立委選舉,罷投到底。


hiro812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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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17:30
大選期間真的很混亂呢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5-12-02 17:33 回覆:
混亂,來自於人心荒蕪。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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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11:08

宇昌案空心菜被簽結的原因是‥‥

因為他是非主管!不符合旋轉門條款的罰則!

問題是這個恐龍難道沒看到所有的公文全是這個非主管閃避了主管蘇光光的控管,

這樣還能在非主管的大帽子底下躲避刑責這也虧了這些恐龍能創造出這些『新名詞』,

如輕手法殺人、沒有王金平台灣就不行等等‥‥之類的!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5-12-02 17:32 回覆:
不管如何,國民黨支持者可沒因此發起滅蔡運動。

綠意盎然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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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09:46
頂新案 讓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

我們已經經歷過痛心的洪仲丘命案衍變出軍法消逝的醜劇,不要再用私刑了。

這種由強烈的民意導致強迫去修法的執疑性一直存在,台灣的法律也一直在朝此方向去修改。概法律的製定與修改需經一定層度的細量與推考,字字斟酌。就好比國民黨制定的不分區只能連任兩任的規責在朱立倫一上來就輕易更改來說,他忽略了當初之所以制定這規章的目地與思考,沒想到這樣個人一廂情願的看法所造成的後果。法條應該是越修越完整,不能因為不合時宜就輕易更動。

民進黨喜歡玩的是動用民間力量去呼籲政府相關機構去執行他們的主張,這叫未審先判,也就是根本就不需要審了,壞人就該上刑。殊不知法律的基石就是以無罪推定為原則,必需握有證據才能判人有罪。

頂新案是個法律訴訟案件,司法的歸司法。要判人有罪不可不需要證據只要因為直接意識上他有罪他就是罪該萬死。你抓不到證據在法律上就得判無罪,這是司法的精神。可蔡英文說可交由社會運動來處理,朱立倫更可笑的說證明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這不是暗示說原來法院一直是可以走後門的。前者搞民粹,後者搞權貴。這讓台灣的司法喪失貞操,淪為政治人物的玩物。至於台大校長的附和動用私刑去抵制頂新,更是台灣高等學府的一件荒唐笑話。

頂新黑心油事件該檢討的地方是政府的失職與法條的疏漏,魏家的舉止該受到人民的譴責,還不到唾棄的程度,因為還沒走完司法與修法的補救過程以及魏家事後的態度。

至少我們由頂新案件可以解讀到政治人物對於民生有著多大的影響力。民進黨動不動就走上街頭,推翻法律,他們才是王法;國民黨的朱立倫的態度是說原來法律還可以關起門來談,不必大聲嚷嚷。

人民的力量是水,水可以推舟也可以覆舟。過度的民粹受害的還是國家。2016蔡英文就要執政了,目前趨勢看來,所有民進黨反對國民黨的,都會全部過關,我們再也看不到民間的反對團體在發聲,我們看到的是昨非今是,可憐的國民黨被趕轟下台了。

讓台獨的歸中共,國民黨該清黨的就得清黨!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5-12-02 10:07 回覆:
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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