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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郭台銘要唯一受害者愛妻林淑如親自處理通姦對象陳崇美(1)?大老婆有處理有錢人骯髒事的義務?
2019/10/12 09:30:44瀏覽15577|回應1|推薦7
郭台銘通姦陳崇美多年,在陳要求分手費後驚動郭妻林淑如從美返台處理,當時時報週刊說姚立明躲在廁所提供意見但姚否認,據判決書與報導,陳崇美偷拍兩人通姦,郭台銘被拍的性愛錄影帶一卷及六張裸照都成為證據,而當時郭台銘帶著林淑如去警察局報案陳崇美「勒索」!

這實在太恐怖了,如果郭台銘真的「愛老婆林淑如」,怎麼會叫她處理郭台銘的骯髒事?

後來,協助偷拍郭台銘通姦過程的徵信社負責人徐文金(後改名為徐靖崴)爆料此事,郭台銘不滿的說「大家就這樣相信一個爆料的,你們有沒有查清楚他有沒有前科,這種透過媒體放話,你們有沒有想過會成為幫助被開除記者的幫凶?」

他的「前科」也就是偷拍你郭台銘噁心裸體通姦過程的前科啊。

再說了,根據高院認定,郭台銘指控勒索一事卻提不出任何證據,而給陳崇美三百萬元是為了終止兩人婚外情的分手費,與恐嚇無關。但陳崇美多次以公布錄影帶及裸照方式,強迫郭台銘出面協商解決雙方的感情糾紛,構成強制罪。

所以,反而是郭台銘在法庭「指控勒索一事卻提不出任何證據」啦!

郭台銘把自己搞的好像什麼錯也沒有,假掰「逢場作戲」,然後要「愛妻」林淑如回台處理又說被「勒索」,搞的好像是陳崇美的「錯」,明明就是你郭台銘始亂終棄不是嗎?可憐的「愛妻」林淑如被郭台銘耍的團團轉!

這可是法院認證的喔!因為你郭台銘在法院根本提不出勒索的證據啦!

我覺得林淑如真的很可憐,明明是郭台銘亂搞,竟然要林淑如收尾,然後陳崇美也很可憐,因為根據陳崇美在法院說法,郭台銘一路答應要給她百分之五的鴻海股權,後來一再更改股權數,最後答應給她五百張股票,後來又說股票不給了,改換成購屋款作代價,她看上一間七、八百萬元的房子,但郭台銘只給她三百萬…

真衰!

林淑如被郭台銘假掰的一堆話騙,還要回台灣收爛攤子並且竟然必須親自跟陳崇美談判,郭台銘的狠心還真是不一般啊!

Blackjack 2019/10/12

高院判決書》首富婚外情 被拍性愛影帶
2007/04/22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台灣首富郭台銘在十九年前曾與證券公司女營業員陳崇美發生婚外情同居,後來郭台銘要分手,陳崇美拍下兩人的性愛錄影帶及郭台銘的裸照,警方在談判現場逮捕陳崇美,她和協助處理的徵信社負責人徐文金(現改名為徐靖崴),後來被依強制罪分別判刑四月及三月,均得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在八十四年的判決書中紀載這段過程,郭台銘被拍的性愛錄影帶一卷及六張裸照,都被法院沒收。


民國七十七年,郭台銘準備將鴻海塑料公司申請上市,因此認識在證券公司承銷部門工作的陳崇美,兩人發生婚外情。


當時郭台銘的妻子林淑如赴美定居,郭台銘和陳崇美在他台北市徐州路住處同居。八十一年間郭台銘有意分手,陳崇美邀郭台銘到台北市青年路友人住處,兩人發生性行為,整個床戲過程及郭台銘的裸體,都被錄影設備拍攝下來。


郭台銘後來為了與陳崇美分手,勸她「找個好歸宿,我會給妳一筆錢」,陳崇美不滿郭台銘原先答應要付五百萬元,卻只付三百萬元,多次打電話給郭台銘及妻子林淑如,要他們支付尾款未果,因而找上徵信社。


陳崇美和徵信社負責人徐文金將郭台銘性愛錄影帶及裸照寄給郭台銘,同時也寄給郭的胞弟郭台強,迫使郭台銘出面解決。


八十二年十月十八日郭台銘邀陳崇美在敦化北路的咖啡店見面,他帶一百萬元赴約,並暗中通知警察在兩人見面時逮捕陳崇美,並在她家中搜出錄影器材及性愛錄影帶及裸照。


郭台銘提出告訴,並指控陳崇美向他恐嚇勒索二千萬元。法院審理時,陳崇美辯稱,她是想藉此錄影帶留住郭台銘,並不是要藉此索討金錢。


她當庭說,郭台銘曾經答應要給她百分之五的鴻海股權,後來一再更改股權數,最後答應給她五百張股票,後來又說股票不給了,改換成購屋款作代價,她看上一間七、八百萬元的房子,但郭台銘只給她三百萬。


高院認定,郭台銘指控勒索一事卻提不出任何證據,而給陳崇美三百萬元是為了終止兩人婚外情的分手費,與恐嚇無關。但陳崇美多次以公布錄影帶及裸照方式,強迫郭台銘出面協商解決雙方的感情糾紛,構成強制罪。


【2007/04/22 聯合報】




首富外遇?/郭台銘:陳女曾是酒店小姐 我僅逢場作戲
2007/04/22 12:13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被捲入外遇疑雲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22日與女兒郭曉玲共同出席由永齡基金會資助的希望小學活動,對於外界矚目的外遇疑雲,郭台銘爆料指陳崇美曾經是酒店小姐,他當年只是逢場作戲,並表示,有人重提10多年前的往事,意圖很明顯,就是想要影響司法,他還反問媒體,這種透過媒體放話的方式,你們有沒有想過會成為被開除記者的幫凶?

台灣首富郭台銘除了與女星的緋聞外,如今又因為一起高院的舊官司,爆出陳年婚外情!曾在徵信社任職的徐靖崴爆料,10多年前,郭台銘在妻子赴美之際,與一名前證券公司女襄理陳崇美外遇同居,女方甚至還拍下郭台銘的裸照及兩人的性愛影帶。

雖然郭台銘的律師已在21日發表聲明,指徐靖崴根本是要錢未遂,才會扭曲臧家宜事件的事實,但台灣首富的感情世界仍備受外界矚目。由自家的永齡基金會捐助的希望小學22日舉行開學典禮,因這起婚外情疑雲,再度成為媒體關切的焦點。

郭台銘、郭曉玲父女今天都出席這場由永齡基金會捐助的希望小學活動,不過,郭台銘並沒有準時進場,而是在活動開始10分鐘後才現身,雖然知道媒體久候的目的,但郭台銘仍不忘幽默,在致詞時就對守候在旁的媒體表示,「希望你們不是衝著我來的!」,還希望媒體轉移焦點,用監督他的方式來監督永齡基金會。

不過,在參加希望小學活動時原本似乎不願多談的郭台銘,在稍後公開表示,有人現在提10多年前的往事,意圖很明顯,是想要影響司法,所以他也不能講太多,他絕對相信司法,相信司法有獨立判斷的能力,能還他公正。

郭台銘還說,大家就這樣相信一個爆料的,你們有沒有查清楚他有沒有前科,這種透過媒體放話,你們有沒有想過會成為幫助被開除記者的幫凶?

郭台銘一個字一個字的把心中想要講的話說出來,甚至還驚爆陳崇美曾經是酒廊小姐,酒廊名稱叫「紫禁城」,他只是逢場做戲,而且還是與亡妻一同報案,徐靖崴說他和亡妻還因此成為好朋友,根本是死無對證,非常不道德。

郭台銘與女兒郭曉玲的永齡基金會名義,將以2年斥資7億元,與李家同教授攜手,成立希望小學,資助南投、台東等地區的弱勢學童。永齡基金會是以郭台銘父親郭齡瑞及母親初永真為名所成立,由郭曉玲負責。

*****

郭台銘的桃色風暴_時報周刊_雜誌頻道_新浪網-北美.htm
台灣首富鴻海集團老闆郭台銘19年前一段婚外情,如今被赤裸裸搬上檯面;郭董不留情面的批評,逼使陳崇美展開反撲。其中,最無辜的受害人郭台銘亡妻林淑如,當年為了先生,親自與外遇談判;當時陪同林淑如前往的,正是文大法學教授姚立明。

民國八十一年,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為了處理外遇事件煩心不已,也因為與陳崇美一段剪不清的關系,驚動當時人在美國的妻子林淑如返國處理。就在郭台銘忙得焦頭爛額之際,夫妻與律師討論後,決定讓林淑如與陳崇美談判;當時的談判場景,隱藏了不為人知的過程。

這原本只是男女分手時的金錢承諾,卻因承諾改變,演變成如今復雜又難堪的情況。在高院八十四年判決書中陳述的事實,八十一年十二月郭台銘匯三百萬給陳崇美,但陳崇美認為當初郭答應給五百萬元,還有二百萬元沒付;當時郭台銘不太願再支付後續的二百萬元,自己又和陳崇美談不成,只好讓太座出馬。

當時林淑如與陳崇美相約單獨會面,就是希望能塑造為兩個女人的對話,也就是太太和外遇的談話。個性圓融識大體的林淑如,與陳崇美談話時,希望能直接談到分手費的問題。但兩人會面後,陳崇美敘述與郭台銘的交往與用情,甚至在分手前後已產生憂郁症狀;林淑如發現根本沒有辦法和陳崇美談錢的事,所以這場會面並沒有實際談到錢的事。

這場兩個女人的對話,其實只是一個表象。當陳崇美與林淑如談話後,陳崇美發現竟有一個人在廁所內和林淑如討論事情,等到兩人從廁所走出來,才知道和林淑如接觸的,就是文大法學教授姚立明。姚立明與郭台銘關系良好,精通法律,是郭台銘個人的法律顧問;為了讓林淑如一人面對陳崇美時,也能有最直接的法律建議,姚立明才會躲在廁所內。

但是當本刊記者向姚立明詢問這段陳年往事,因事情太敏感,姚立明不發一語只表示「沒有任何回應」,馬上轉頭走人,顯然深怕捲入這事件。

郭台銘原本不希望外遇事件被老婆發現,但是和陳崇美間的問題卻一直無法解決,不得已只好讓林淑如出面。不過,面對郭台銘不願實現之前付五百萬元分手費的承諾,陳崇美也是有備而來;在談判不成之下,使出狠招,八十二年才採取寄「燕好錄影帶」、裸照等行動。

這段沈寂十九年的往事,現在卻突然被挖出來,原本陳崇美並不願回應,還想要低調生活。她認為自己身為第三者該有的懲罰,這十四年已經付出代價,所有資料和證據,在高院判決後,也全部都遭法院沒收並銷毀。陳崇美身邊朋友表示,「郭董可能認定證據都不在,才會在電視前說出陳崇美是酒店小姐這些話,是不是事實,大家看證據就知道。」

證據完整保留

陳崇美是不是酒店小姐?陳崇美方面強調「證據會說話」。當時,太平洋證券公司負責輔導股票上市的承銷小組只有六個人,雖然陳崇美只是大學才畢業一年的新人,就被分配負責輔導鴻海上市;她拿出當時承銷的檔案,因為這些資料在證券公司、證期會都有保存,沒有什麼好質疑的。

更何況,當時高院與地院都曾受理郭台銘控告陳崇美等恐嚇取財案,對所有的人證、事證都調查得非常清楚;陳崇美當初與郭台銘分手過程中,非常沒有安全感,所以把所有資料和對話錄音都保留下來,二十年來的所有證據,幾乎都還保留在陳崇美的手中。

根據高院判決文中,提到陳崇美方面所提出的事證,包括錄音帶、錄影帶、裸照、信件與電匯檔案、紙條等,雖然依規定所有事證在結案後都要銷毀,但所有筆錄、判決檔案都還保留,而所有錄音帶的全部譯文,也都變成書面形式,律師或當事人都可以取得。

陳崇美有保留資料的習慣,當年與郭台銘通電話時,就曾用家中的答錄機,錄下不少對話。對話內容除了為分手費的事情談判過程外,還有兩人私下調情的親密對話,這些內容都有完整譯文版,當時也送交法院審理時參考。

一位友人表示,陳崇美原本將完整譯文版整理成文章,但擔心這篇根據完整譯文改寫後的文章,會出現法律上的爭議,不如保留所有完整的電話紀錄譯文;而將當初曾向法院提出過的證物完整保留,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十四年未婚

這十四年來,陳崇美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她是一個很家庭化的女人。」這十四年來,陳崇美沒有結婚、沒有遠走天涯,她一直住在台北市,而且從未改過名字,還和家人、朋友合開了兩家科技公司。看到郭台銘在電視上直指陳崇美是酒店小姐等話,所有認識陳崇美的朋友都很替她抱不平。

「她怎麼可能是酒店小姐?」陳崇美的好朋友還說,這樣的酒店小姐誰要點她?因為在朋友眼中看到的陳崇美,永遠都是戴著一副大大的近視眼鏡,個子不高、身材結實;沒有一點風塵味就算了,話不多、人很執著,每次大家聚在一起打牌、喝酒時,陳崇美都一人靜靜地看電視,沒看過她喝酒。

朋友都認為,郭台銘很了解陳崇美的個性,是不願意多惹是非的人。但這次郭台銘公開說的話,不但傷了陳崇美,也讓她的家人都受到傷害。原本生活就很低調的陳崇美,選擇把自己關在家中,一度她準備好資料,想要寄送給幾家媒體,之後就一走了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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