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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按摩開放 」
2009/11/02 17:31:02瀏覽2451|回應5|推薦52

 

2009年11月1日,釋字649號公佈後一年。

龍水兄投書報紙提到─

「一年前,大法官第六四九號解釋文,以保護視障者按摩工作的相關法令,違反憲法工作權、平等權及比例原則為由,明訂三年後必須開放。

此舉對數千個視障按摩師及未來每年都將投入的無數視障家庭,造成巨大的衝擊和傷害,使我們的處境更加艱辛與弱勢。雖然解釋文中也提及政府對於視障者工作機會應予開拓保障,但都是些美麗空泛的詞藻,毫無意義。造成台灣視障者處境如此不堪的最大原因是政府的怠惰與消極。」

     該文涉及中央的部份,相信中央會有所回應;至於地方,去年那號解釋公佈後三天,台北市除了立即邀集視障團體聽取意見外,也採取幾個措施:一、在未來三年,凡在台北市提供按摩業手技服務的營業場所,工作人員滿三人者,必須進用一位視障按摩師,依3:1比例進用,否則,如經查獲,三年內照常開罰。其二,加強輔導視障按摩業者更新營業場所,使其看來更健康明亮,有意願者,市府提供補助,迄今設備設施更新25家。其三,廣設視障按摩小站,32站。並持續辦理各項按摩訓練課程,協助視障者提升技能,今年已經辦理了17梯次。 


     當然,視障朋友的工作,不只按摩一途,但那畢竟佔最大部份,如果以工作上的表現,最明顯的是他們在音樂工作上的成就。至於其他部分,台北市從2007年6月增辦視力協助員協助盲胞在不同職場上工作,但這些措施杯水車薪,不可諱言的是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努力去走。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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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kueisu&aid=3460425

 回應文章

蘇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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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和盲人的距離
2009/12/01 18:56
引用文章監獄和盲人的距離
蘇丹[星光使夜空燦爛輝煌;愛染綠了生命的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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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一窗, 開四門
2009/11/07 09:30
視障者其它聽, 聞, 味, 觸的敏銳; 可以朝這些方向發展!

小念慈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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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家都受惠
2009/11/03 09:29

我很喜歡按摩,無意間在家附近看到由視障者開設的按摩站,心想一來自己可以暫時放鬆身心靈,二來又可以幫助他人,所以就前往消費。

這是由一對視障夫妻開的店,店內陳設整齊又清潔。他們的服務很好,也常常從他們身上學到努力生活的樂觀。

所以現在有大法官的解釋令,但相信政府應該會提出既符合法令規範,又不會侵犯到弱勢族群工作權的相關措施才是。


Huang先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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瞽者樂手
2009/11/03 00:42

瞽者樂手

瞽者精音律,公園彈古瑟。
淒涼宿怨多,貧女泣身述。


『人生因緣』<>The Paths Cro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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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2009/11/02 22:45
無所謂
反正我也不曾找過視障者按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