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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社論》NCC只想當新聞警察 乾脆廢了
2019/01/21 08:40:08瀏覽84|回應0|推薦2

中時社論》NCC只想當新聞警察 乾脆廢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7年11月12日

根據傳播學教授賴祥蔚的統計,近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有32件處罰案,業者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結果NCC全部敗訴,足見NCC裁罰案件的輕率。近日NCC對中天電視台的裁罰,不僅程序輕率,更是對新聞自由的公然踐踏,注定未來在行政訴訟中遭到自我羞辱。

不過,對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的傳播業者而言,儘管最後討回了公道,得到遲來的正義,但在訴願與行政訴訟過程中,將承擔許多不可承受之重。試想,媒體業者必須先提出訴願,要面對冗長的公文流程與無窮盡的文書往返和會議,美國商會就曾批評NCC審查作業牛步化。

等到結論出爐,在NCC這種充滿了人治色彩、欠缺科學思維的決策品質之下,媒體業者如果不滿NCC的處分,就要思考到底是要「民不與官鬥」而選擇屈服,或是勇於提出訴願以爭取正義。從訴願、再訴願,到行政訴訟,所需要的時間從幾個月到超過1年。有業者光是申請電視執照就被拖延兩年多,甚至可能要花3、4年才能獲得應有的權益。有這樣的主管機關,台灣的媒體業者還需要敵人嗎?

台灣的市場不大,網路時代來臨之後,廣告快速遭到境外的網路媒體瓜分,本土業者大感生存不易。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之下,NCC這個所謂的媒體主管機關,不但無法去管制網路媒體業者,只能坐視台灣廣告資源嚴重外流,在此同時還不思協助傳播產業的生存發展,反而依舊處處找業者的麻煩,什麼都想管制,隨時要求業者提交報告或是到會說明,動不動就要開罰。從這個角度來看,NCC對公權力的濫用已經到了摧殘產業的地步。這樣的主管機關,不是在協助業者建立媒體產業秩序,而是在限制媒體的正常發展,打擊非我族類業者的合法經營權。所有媒體業者與關心媒體產業的有識之士經常為此搖頭嘆氣。

以這次NCC裁罰中天新聞台為例,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主持選舉造勢活動時,到底說的是「嘜」離開還是「嘸」離開,從當天現場人數逐漸離去來看,前者可能性較大,但不論請求別離開或感謝沒離開,這兩種解釋其實都是悲情訴求。中天新聞台一開始解讀為「嘜」離開,後來也增加了「嘸」離開的說法,符合新聞平衡的專業。NCC卻主觀認定就是「嘸」離開,並且直接開罰,這種自以為掌握真理、定於一尊的心態,本質上就是獨裁,而且侵害了新聞自由,當然引發許多批判。

到底是「嘜」離開還是「嘸」離開,活動現場聲音混雜,中天主播和邱議瑩各有解讀,真相到底如何,確實有爭論的空間,難道NCC認為只有自己可以認定什麼是真相,而不容新聞媒體探討嗎?NCC在急著處罰中天之前,是否委託語言學專家做出專業認定?有沒有透過民調提供量化佐證?都沒有!裁罰完全沒有提出足以說服人的證據,就急著開罰,赤裸裸干預新聞自由,展現執政黨貫徹意志的決心,當然會被認定這是選舉的秋後算帳與政治打壓。

面對各界的強力批評,NCC不知檢討及改善自己決策品質的荒謬,居然還發出聲明呼籲業者要有「法遵意識」,還重申有先經過了諮詢委員會討論、行政流程完備、廣納多元意見。NCC難道不知道,先前行政訴訟敗訴的許多決策,也都是經過類似的流程?NCC依循以前行政院新聞局的慣例,設置許多小委員會,不只疊床架屋,而且所謂的廣納多元意見,實際上只是找人背書,實務上NCC委員會也未必全盤接納小委員會的建議。中天案在面臨猛烈批判後,又重申這一套經常在行政訴訟中敗訴、隨便找幾個人來投票的決策流程,顯示NCC不只欠缺政治智慧與科學審理的精神,而且充分暴露出自己欠缺擔當的懦弱心態。

各界期望的媒體主管機關,必須要能站在協助傳播產業發展的立場,並以公正透明的態度,以及科學審理的精神,建立有利於台灣傳播產業發展的環境。NCC不努力朝著這個方向改進,反而企圖濫用公權力控制媒體,甘為「新聞警察」的NCC,倒不如直接廢掉。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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