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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15:55:25瀏覽799|回應3|推薦14 | |
剛剛讀到一篇文章,在這兒: http://blog.udn.com/article/reply.jsp?uid=xx0954&topic_id=3196341&f_CODE=1249617933928 所以寫了這篇文章。 本校附設幼稚園老師告訴我:幼稚園應該是以活動課程為主,所以教育部規定不可以教注音符號的拼音,只能讓孩子在大班時把三十七個符號學會。 可是,孩子要升小學時,為什麼家長紛紛把孩子送到正音班?私立幼稚園,為什麼違反規定紛紛先教注音符號的拼音?搞得好像上小學的起點行為就是已經把所有的拼音都學好了,而公立幼稚園出來的孩子就讓人貼上程度比較差的標籤。 家長,應該是怕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私立幼稚園,應該是為了存活。 嚴格說來,他們都沒有錯。 我認為,錯是出在二方面:不按進度教學的老師和教育政策。 老師應該從「零」教起~~把所有的孩子視為不會任何拼音來教。許多老師在教注音時,是囫圇吞棗式的,他認為反正孩子都會了,教的時候進度偏快,沒有充分複習的時間。對於那些從來沒學過拼音的孩子,當然就比較難消化吸收,更別提那些非自然拼音的變音、變調有多困難了。 教育部規定十週後就要評量注音符號,我個人認為這個行之有年的政策並不妥。要把所有的拼音教完,至少得分為八課左右,而小一生不只學注音而已,他們還要學生活教育、班級常規、適應團體生活,這比學科更重要~~學科往後有得是時間,但一開始沒學好怎麼上學,以後都是問題。首冊(專門上注音符號的課本)的確可以在十週時結束,但在孩子第十一週起接觸國字後,誰說不能同步繼續教注音?有了國字的輔助(雖然學注音是為了在不認識國字時也能讀書,但是此時的國字,仍可視為學注音符號的具體輔助),學起注音來,應該是更容易的。因此,我認為應該在期末再來評量注音符號比較恰當。給孩子比較多的時間熟悉拼音再來評量,這才是公平的。如果只是學了十週就來評量,老實說是不夠的,對那些從公立幼稚園畢業、從未先接觸拼音法則的孩子而言,更是困難。 許多家長怕十週後的注音評量考不好、怕輸在起跑點上,才會去上正音班,而私立幼稚園為了迎合家長,也紛紛先教拼音。再加上不按進度教學的老師囫圇吞棗式的上課方式,難怪會成為一個無解的習題。 其實,注音符號真的不是小一生的全部,更沒有那麼重要。試問:你還能依順序默寫出三十七個注音符號嗎?你還能一字不漏的用注音符號聽寫句子嗎?大部分是不行或沒十成的把握吧!注音符號只是一種過渡時期的變通學習~~~讓孩子在不認識國字的情況下也能讀書。長大後,沒人會去用的啦(除了查字典和標示不會寫的字的讀音)! 奉勸各位家長要放寬心,即使孩子沒去正音班,他還是可以學得很好。當然,如果老師能按部就班的教學,不省略、不囫圇吞棗,而教育當局能把評量注音符號的時間改在期末,我想,會更好。 這是一個速食化的社會,但孩子的人格養成,那些啟蒙教育卻是必須一點一滴累積,速食不得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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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