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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全國「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辦法
2009/01/13 21:22:13瀏覽408|回應0|推薦7

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

第十一屆全國「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依據高雄縣政府教社字第0970282330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恭祝本宮 徐府千歲暨眾尊神聖誕千秋,並推展

學生美術教育,培養寫生智能,提昇文藝氣息,

特別舉辦本屆『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

三、指導單位:高雄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教育局、永安鄉天文宮

五、承辦單位:高雄縣永安鄉永安國民小學

六、協辦(贊助)單位: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民政局)

永安鄉公所   永安鄉民代表會   永安鄉區漁會  永安鄉立圖書館

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     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     中油公司永安液化天然氣廠  中華民國書學會南部聯誼會

七、報名資格:()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在校學生。(由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

              ()歡迎愛好水墨畫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八、報名方式:一律採用傳真或通信報名。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二)截止。

十、報名地點: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

    址:高雄縣永安鄉維新村保安路五巷四號。

電  話:(○七)六九一二四七八   傳真:(○七)六九一三四七九

十一、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日農曆正月十六日)(星期二)。

上午九點至下午兩點時,八點三十分報到。

十二、比賽時間及地點:天文宮

十三、比賽題材:(一)寫生比賽題材:以天文宮前殿、後殿、廟埕及四周景物為題材。

               (二)水墨畫比賽題材:四君子(梅、蘭、竹、菊)、但內涵

、意境於比賽當天宣佈之。

十四、比賽用具:(一)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非比賽用紙不予評選)。

(二)參加人員請自備繪畫用具,著色材料、畫板。

(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十五、評審及成績公佈:聘請數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於當天下午  

四點至六點公佈,並隨即進行講評暨頒獎。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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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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