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十八趴(18%)成為政治議題已多時,各方論點很多,包含政治、社會、法律、預算、保險等等各方面,這兒希望以淺顯的故事與世俗的道理,讓大家了解,當年設計所謂十八趴(18%)利率的道理何在,實在算不上優惠。
- 可領取十八趴(18%)年息的存款額度,依據至民國84年為止的服務年資來計算,年資愈長,可存額度愈多。84年以後的年資,不再享有十八趴(18%)存款的額度。84年以後任軍公教者,也就是,年資少於22年,年紀大約45歲以下的軍公教,未來退休,不會享有十八趴(18%)的存款額度,也就沒有十八趴(18%)的退休利息所得。那為什麼至84年為止?因為84年軍公教有一次比較大幅度的加薪,從此補足過去軍公教低於一般水準的薪水,之前以幾十年後退休後領十八趴(18%)來彌補早年過低的薪水,84年後新年資,因為加薪而不再需要藉未來退休的十八趴(18%)來彌補,但84年前的舊年資,仍然以未來退休的十八趴(18%)存款額度來彌補。
- 為什麼軍公教84年以前薪水偏低?早年台灣經濟發展快速,民間企業薪水成長快速,相對地,蔣經國一直強調政府施政預算要節約,一切以經濟發展為重,要求軍公教共體時艱,節儉治國,刻意長期壓低軍公教的薪資成長,且明顯落後台灣經濟奇蹟的成長幅度。那個時期,軍公教的經濟地位是明顯低於一般企業的水準,為了奉獻國家放棄高薪返國服務公職的學者專家,犧牲更大。政府設計的十八趴(18%)存款利息,就如同對公職人員開了一張長期支票,幾十年後退休後,才能分期支領的長期支票。以84年以前,市場利率動輒年息十幾趴,軍公教要在幾十年後退休後才能領到十八趴(18%),如果將幾十年的複利(利滾利)計算,十八趴(18%)怎能算是優惠呢?
- 十八趴(18%),是以當時市場利率水準所推算設計的,而且是要等到約二、三十年後才開始逐月領回,如果您買的是穩當的股票、保險、房產或債券,以台灣前些年的經濟奇蹟成長速度,以及市場上各項資產的實際價格,三十年後,價值不知翻了多少倍。只要隨便比較一下,當前穩當股票、房產、保險等等的價值,比起三十年前,其價值是多少倍。
- 實質上,十八趴(18%)等於是政府為了減省預算,強制軍公教少領薪水,改發放十八趴(18%)的長期債券,二、三十年後才能逐月領回。有常識的人都會理解,長年期的債券,利息一定高於當時的利率水準。當時年率水準多是十幾趴,二、三十年後,領回十八趴(18%),怎會是優惠呢?
- 十八趴(18%)等同軍公教每月定期定額購買的基金債券,三十年後才分期按月領回,完全是一種儲蓄保險行為,財產權利屬於軍公教每個人。舉幾個例子,可顯示政府擅自處分軍公教個人財產的荒謬。如果您三十年前買的保險,由於現在市場利率很低,保險公司跟您說,對不起,當年賣的太便宜了,我們要大幅調降定期領回的金額,您可以接受嗎? 同樣地,您三十年前買的高利息公債,現在要分期領回,政府跟您說,對不起,當年設定的利息太高了,現在要調降,不能照債券合約給付,可以嗎? 您三十年前貸款分期付款買了房子,房子後來不知漲了多少倍(比起18趴多多了),建商跑來找您,對不起,當年賣您太便宜了,請你補差價,不然建商要原價收回房子,您不覺得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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