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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炮轟富士康的深度思攷——人權與法治
2010/06/21 13:17:45瀏覽1439|回應1|推薦6
  有關富士康的評論連篇累牘,衆說紛紜。特別是一百多位教授的連署炮轟,使討論更加熱烈。評論文章多如雪片,從多個側面抒發不同的見解,細心閱讀使人受益良多。對富士康現象不管是分出多少個層次,還是劃列出多少個側面,最終歸結仍然是「人權」與「法治」問題。
  富士康前後有十幾名員工自殺,作爲企業無論如何都脫不了幹係。但是員工自殺,原因是否都與企業有直接關係?需要調查才能知曉。即使和企業有關,富士康應該承擔多少責任,什麽性質的責任,不是哪個人一語能定的。衡量的標凖,並能做出終極結論的,唯有「法律」。
  如果是情感方面的原因,與企業的直接關係就不大。如果屬於侵權問題,就與企業有直接的關係,應該通過司法途逕解決。可能這不是唯一的方法,但是這是唯一正確而且有效的方法。至今爲止,所有的媒體報道,所有的網路評論,尚未有揭露富士康有違犯當地法律的事實。連教授連署的聲明中也說:「……但是這些不合理的勞動條件都『合法』!」
  人世間衡量是非的標凖是多元的,但是終極的標凖,只能是法律,而且唯有法律。因爲「法律是公平」的。但是法律不一定是「公正」的、「合理」的。法律的「公平」表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由於法律「不顧人情」和「感受」,所以法律有時候卻顯得「不合理」也「不公正」。
  追求民主、自由的目的是維護「人權」,檢驗富士康事件也可以用「人權」。首先確定員工的權利是否受到了侵害,然後再查是誰侵害了他們的「人權」。如果企業侵害了員工的權利,應該求助法律來維權。如果企業侵害了員工的權利,但是企業並未違法,那麽責任就不在企業,而在法律。只有通過修正或曾補法律才能治標治本。否則,即使企業採取某些措施,也只能是權宜之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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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你的說話講的唔對
2010/06/22 08:30
法治是法官的事,
不是我地公道評論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