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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 10:20:18瀏覽1976|回應3|推薦4 | |
定點違規照相,改善交通?還是搶錢?
台北市131處定點違規照相,去年共開出近50萬張罰單,估計為國庫進帳約8億元。台北市議員陳玉梅提出書面質詢表示,違規照相的設置目的應是為改善交通,減少交通事故,但這些違規照相地點都不在台北市高危險交通路段,而設置在高危險路段違規照相舉發張數反而不多。陳玉梅要求警察局能進一步分析其因果關係,檢討違規照相的設置位置及超速的限速標準,不要為罰而罰。 市議員陳玉梅表示,台北市設有131處定點的違規照相,其中76支為超速違規,55支屬於闖紅燈違規。雖然這些地點已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上公告,去年這131支違規照相機,還是開出49萬3678張罰單,其中大多是屬於超速違規者計有44萬7021張。若以汽車的最低罰款金額1600元計算,這131支違規照相機至少為國庫賺進7億9千多萬。 陳玉梅表示,台北市交通雖未達完善標準,但是駕駛人行為確實逐年在改進中,但定點違規照相的罰單還是如此之多,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台北市開車族惡行惡狀必須到要靠嚴懲才能維持基本秩序;另一可能就是交通罰單開過了頭,罰單不是為改善交通,而是為罰而罰。 陳玉梅表示,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100年交通事故前二十名路段,分別是民權東路六段、中正路、北安路、民權西路、民生西路、大度路、忠孝東路五段、中山南路、內湖路一段、長春路、林森北路、東孝東路四段、承德路七段、光復南路、八德路四段、基隆路二段、民族東路、萬大路、文林路、中山北路六段。這其中有9條路段未設置違規照相,其中只有民權東六段及萬大路的違規照相開罰單數較高,但也未排入前十名,而其中大度路及忠孝東路四段超速違規還掛零。 陳玉梅表示,再分析台北市100年定點違規照相十大搶錢處,重慶北路四段(高速公路橋下-往北方向)、重慶南路3段27巷前(往北方向)、仰德大道四段(下山方向)、水源快速道路(往南方向)、竹子湖路(往市區方向)、信義快速道路(南往北象山隧道出口處)、明水路325號北安國中前(往東)、辛亥路3段157巷口(下北二高—往西)、新生南路三段58號前(往北)、民權東路四段(西往東方向),無一處在交通事故前二十名路段,其中也只有民權東路四段和民權東路六段、明水路與北安路兩處有關聯性外,這些搶錢的違規照相地點都不是台北市交通事故高危險路段。 陳玉梅表示,取締駕駛違規行為不在於為罰而罰,其正當性在於使交通順暢並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但從違規開單前十名地點與交通事前二十名路段來分析,顯然沒有關聯性,而違規罰單又有超速為大宗,故市府應該檢討這些測速照相路段的限速是否洽當。而目前131處地點違規照相,有高達34處開罰張數掛零,比例高達25%,市警局應進行分析了解,如果違規率偏低,應該拆除或是改為警政錄影系統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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