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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13:16:31瀏覽1100|回應3|推薦39 | |
台灣目前到底適不適宜廢除死刑? 總統馬英九表示,綜合一般民眾、中產階級,及司法界的主流民意顯示,七成二反對廢死刑。因此,身為政府官員,對於已經法律程序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必須依法簽決,執行死刑。 位居捍衛國家既定法律的「法務部長」大位的王清峰則說,基於個人對生命的尊重,要她簽字令准執行死刑,是逼她去殺人,她做不到。因而親撰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決心的「理性與寬容」文章1072封,廣寄國內宗教團體、人權團體,以及高中以上的大專院校尋求支持;並揚言籲請大法官釋憲。 然後,王清峰在三月十一日晚間委託常務次長吳陳鐶召開記者會,誓言堅守法務部長崗位,不會「辭職」。 隨後,當日深夜11點多,馬總統與吳揆批准王清峰「請辭」。 於是,各界輿論開始沸騰,“鼓吹人道主義”、“倡言死刑犯生命權利”;“受害人家屬痛陳哀怨心聲”、“強調公務人員服務法規精神”;乃至分別支持死刑存廢論點的雙方民眾互相惡言漫罵等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爭議論述,滿佈了所有媒體。 其實,關於「刑」與「罰」,古聖先賢早有定見。 語本書經˙大禹謨就說:“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刑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無刑,民協于中時,乃功懋哉”。 宋史˙卷二○○˙刑法志二還有進一步的闡釋:“刑故而得寬,則死者滋眾,非刑期無刑之道”。 所謂「刑期無刑」,是指透過制訂刑罰標準,達到教育人遵守法律,從而不須用刑的境地;「刑故而得寬,則死者滋眾」,是說明基於小慈悲的理由而荒廢刑罰制度,反而會衍生治安大患。 據此,王清峰自詡“尊重死囚生命”而拒絕簽字令准執行死囚死刑的做法,不只怠忽了法務部長應該以保障社會廣大善良人民生命權利為重的法定職責,也謬離了她所皈依的佛教所鼓吹的大慈正道。 此外,王清峰在她的「理性與寬容」文章中藉由強調在法定「結夥搶劫,不分首從皆唯一死刑重罪」的戒嚴時期,仍難免發生搶劫案件的司法記錄,斷言“死刑的存在或可使人心安,但實際上並無嚇阻犯罪的功能”;以及借引孔子所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來強化她煽動廢除死刑觀念的言論與思維,也益加凸顯出她個性武斷,認知淺薄的愚昧本質。 回溯民國三十八年國府撤守台灣初期,政治風雨飄搖,軍民浮躁,總統蔣介石因而頒布戒嚴令,厲行重典。 民國三十九年二月,率領六百多人撤退到緬甸孟棒的李國輝將軍,與第二十六軍九十三師第二七八團譚忠將軍的八百多人部隊會合,組成了滇緬邊區第一支反共游擊部隊,並迅速吸納來自西雙版納的少數民族、地方反共民團、馬幫、和以前中國遠征軍的流散官兵,擴充成總人數三千多人的「復興部隊」。當時的總統蔣介石於是下令各部隊篩選精銳,整編出一個前往支援,共襄反共盛舉的特戰營。散客有幸獲選,進駐整訓基地擔任連長。 某日,午餐時刻,象徵領袖蒞臨的「崇榮樂」五響前奏聲突然響起。卻沒想到,兩分鐘後總統居然先指揮司令部而駕臨本連。敬禮如儀之後,蔣介石先仔細巡視官兵桌上的菜餚,再直趨大鍋湯,取碗親杓半碗,一飲而盡。然後笑瞇瞇的離去。 當天傍晚,營長轉達指揮司令部要求晚點名時宣布“總統頒贈本特戰營一萬元加菜金”的指示。 次日起,伙食材料果然改觀,菜豐湯濃,全連弟兄莫不欣然。 兩週後,伙食不但沒有恢復簡約,繼續豐厚,而且還日有變化。精於財務計算的副連長遂著手打探緣由。 原來,蔣介石那天隨後在指揮司令部午餐時,發覺指揮司令部的湯料比連部的多,除即席反映事實,並和顏悅色的表達“恐怕有人貪污”疑慮,同時用玩笑的口吻向司令官說”你是這裡的主官,如果真的發生了貪瀆事件,你可是要負擔責任的喔!“ 消息一經傳開,全營弟兄的感動情緒立刻轉化成高昂的戰鬥士氣,而且越累積越高昂,以至同年五月中旬整訓完畢,全營前往緬甸孟薩和「復興部隊」結合,再與李彌將軍的舊部合組成的「雲南反共救國軍」,每次以這支特戰營為戰鬥先鋒的出擊,都是視死如歸,所向披靡。 蔣介石的「刑重」而「不罰」大智慧至此還沒發酵完畢。 民國四十二年六月,韓戰已近尾聲,中共因為「抗美援朝」而兵疲馬睏,蔣介石因此伺機而動,指派金門防衛司令胡璉將軍策劃從福建和廣東二省交界處的東山島發起登陸反攻大的作戰方略,並開始在台灣島內的部隊中甄選具備多元特戰技能的敢死隊帶隊官。 結果,當年在特戰整訓基地,因為妻子生產血崩而暗中苛扣各連湯料經費,移作急救醫療費用的負責特戰營伙食的財務官,基於當時蔣介石只在特戰整訓基地指揮司令官查明原委的報告批示欄註記“知道了。伙食質量已經全面改善就好。原簽退還!”,沒有對司令官“依法「貪瀆,唯一死刑」議處”的建議作出任何回應的感召,自動請纓獲准,於民國四十二年七月十五日,率領空降加強營600人空降東山島八尺門港,成功突擊佔領共軍陣地,卻因為潮汐突變,延誤了陸戰隊登陸支援時機,而在率部堅守陣地八小時,被後援共軍圍困於死角之後,振臂高呼“蔣總統萬歲”,引爆手榴彈壯烈殉國。 回首往事證實,「徹底感化人心歸善」是達到大慈境界的手段,「刑而無刑」是運作手段的利器,而稱職的「統御智慧」則是能竟事功的關鍵。 馬英九身為「總統」,卻任命早在民國九十年五月就狂熱推動廢除死刑運動的王清峰擔任法務部長,顯然「無知人之明」;坐視王清峰擔任法務部長以來,持續拒絕簽字令准執行44名定讞的死囚死刑而無力督導,是「馭下無方」;對於嚴重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一條: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第二條: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第四條: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以及第七條: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規定的王清峰,只予以同意「請辭」處置,則是最最失職,極度失責的「破壞法紀」示範。此所以,馬英九執政尚不及兩年,政府中就精英俱去,賢者遠颺。 從王清峰事件檢視,馬英九的統御部將能力,和領導國政的智慧均遠不及先總統蔣介石的千萬分之一。馬英九再不虛心自省,實心改過,不但他個人的2012連任美夢必碎,隨時爆發危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強勁倒戈風潮,甚至引滋動搖中華民國國祚的外患,都將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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