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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別」挨罵了(152)「代」拆戶?
2010/11/21 10:31:09瀏覽472|回應0|推薦2

北市祭尚方寶劍 砍最牛釘子戶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2009.10.10 02:43 pm

釘子戶是北市都更案最大障礙,也是最常見的問題,但以後可望減少。台北市政府已完成都更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並已公布實施,少數釘子戶如果真的「很牛」,實施者可請求市府強制拆除,市府將不會再要求實施者繼續協商。

對此一措施,房地產業界一致叫好,認為是北市都更案一大突破。太平洋資產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這像是市府給了都更實施者一把「尚方寶劍」,如果真能落實,一些因為少數釘子戶卡住多年的都更案,可望迎刃解套。

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也認為,市政府的補充說明,「效應會很大」,他說,以後實施者不一定要真的請市府強制代拆,只要搬出這一條,釘子戶知道再「ㄍㄧㄥ」下去也討不到便宜,會更好協調。

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是在今年8月完成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明訂已辦理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個案,如因少數不同意更新住戶而受阻,經實施者請求,市府將強制拆除。

所謂少數指的是,一、更新單元範圍內拆戶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者。二、臨30米道路、面積達1512.5坪以上或是更新總戶數達100戶以上的大型都更案,代拆戶數占總戶數15%以下且戶數在15戶以下者。

王光祥表示,其實中央去年就已修政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但因基於地方自治精神,施行細則另由地方政府擬訂,而地方政府則多未頒訂強制配套措施。

以都更案最多的台北市為例,長期以來相關部門就以「協商再協商」為最高原則,不斷地要求實施者召開協調會,法案通過至今尚未執行過一件都更強制拆除案例,其他縣市也未曾聽聞過。他表示,台北市第36條補充規定來看,市府雖把請求代拆條件限制的更嚴格,但因具強制性,未來只欠臨門一腳的都更案,應可加快推動腳步。

【2009/10/10 聯合晚報】

聯合滋事庫轉貼讀者指正。聯合報至今無回應。

abcam 發言於2009-10-10 16:03:20      

一、更新單元範圍內 "待" 拆戶占總戶數

錯字改一下。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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