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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6 14:06:37瀏覽524|回應0|推薦0 | |
卡門,八十歲出頭的巴斯克獨立區的姊妹,長期以來有個很特殊的使命,如同旅行社代辦,凡是與長途旅行,簽證、居留證有關的事務,都是她負責。卡門的耐心令人印象深刻,與簽證相關的文件,她總是非常謹慎填入資料,管理檔案,從來沒見過她慌張地找這些資料。此外,她每天不是到機場接送來自世界各處的姊妹,就是陪著來巴黎學習、或進修或、被派遣來的姊妹,到巴黎市警局外事處,或不同國家的大使館辦證件。 今年三月,她陪波利維亞的戴西領居留證(訪客,期限一年)時,外事處辦事員告訴她要買七十歐元的郵票,才給新證。後來,她陪越南籍的安納、瑪利亞、路濟亞辦居留證,每人得付三百歐元。原來,這是法國內政部最新的外籍人士居留法則,大概除了跨國醫療院所轉移的重大病患,其他不論什麼身份,要在法國居留,都要接受這規定。過去都是不付費的。薩科其還是內政部長時,就已開始了選擇性移民政策,他鼓勵非法移民(Sans papier),申請合法居留手續,然而,一旦送件出去被打回票者,立即遣返。許多被子女從大陸家鄉接出來照顧孫子女的祖父很多都是沒合法居留權的,不知出自哪位人士的點子,某個星期,警察算準幼稚園放學時間,等到這些來接孫子女的阿公們一出現,立刻蜂擁而上要帶人走。幼稚園園長長奮力抵抗這種反教育的蠻橫作風,與警方對峙。誰都知道,真正造成社會問題的並不是這一群無合法身份但對社會無傷的阿公。十字架報(La Croix)前任主編Brinaut Rappat在他的部落格曾就此事件譏笑警方強硬作風背後的軟弱,只會拿弱勢者開刀。 「 "一般"外籍人士居留,不會一下子獲得長期居留權。被派遣來的福傳者(mission-nery),與所有人一樣,同受這不便,這包括隨時得帶居留證,在主幹線車站等火車時接受盤查,出示證件。前年筆者在圖盧茲火車站等車,三位便衣先出示他們的證件,然後要求旅客出示證件,尤其是東方臉孔和北非臉孔的旅客,當然,感覺上不舒服。這實在與教會興盛與否無關,與國家安全有關,外國人就是外國人,被視為偷渡客也是與弱勢者某種同甘共苦吧!上有一回在公車上,一位身上都是酒氣的男士跟我說:「我們都有煩惱!我為沒住處而煩惱,妳為居留權煩惱。」不過,我的煩惱實在不是什麼大煩惱,反正每年都準備好行政單位要求的證明文件申請換證就行了。現在也清楚,當文件送出兩個月之後,無法如期得到新證,可以向當地警察局申請“新證申辦中證明”,有效期三個月,不必慌張。聽到從俄國回來治療的豐索瓦絲說,在俄國,最新法規每三個月就要換證呢!那法國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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