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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1 00:48:21瀏覽992|回應10|推薦64 | |
這一篇原本是要回覆阿本大哥的回應,但是話太多,只好另外成立一篇文章,順便把我的意思說清楚,也請大家在這次大陸首善事件上,好好省思一番,用「寬容」的心去看待每一件事。 說真的,那個暴發戶要高調,我本來一點興趣都沒有,愛作秀他跟媒體記者高興就好,但是勞師動眾,一堆人陪他起舞,還要低收入戶去配合他,甚至一堆看到錢抱著大腿高聲稱讚,還大罵政府、企業家、慈善團體,我就真的無法忍氣吞聲。引用:陳光標驚動的裸捐,與偽善 如果每個人捐款都像這位暴發戶一樣要求高調堆錢、受贈者親自出席給錢,可能受贈者天天撐著拐杖、抬著擔架到處跑排隊場子就夠了,要沒幾天就得抬棺材了,這就公平嗎?能動會跑、住在都市裡交通方便的才算低收入戶? 光從聯合勸募協會99年12月單月捐款名冊,總共652頁,23,468位捐款人,請問,捐多少錢有資格高調出來開記者會,請政府提供場地、要求警察保護、再叫慈善團體列名單、要求低收入戶過來領取?所有的社會成本誰來支出(場地費、燈光費、布置費、便當費、連絡費、交通費、清潔費...)?還規定錢都要到弱勢者手上,一毛錢也不能當行政成本支付,所以所有工作人員全部得自己熱心奉獻,免費出時間、出電話費、清潔打掃,搞不好還得出車去接送低收入戶? 太多人在那高捧暴發戶時,早已曝露自己從沒「親自下鄉」做過公「益」、行過善,擔心捐款被人吃掉的,甚至連捐款行為都可能沒做過,卻還在那罵人先去做公益再來批評,「直接集中發給低收入戶現金」的公平行為,其實是最不公平的,親自去偏遠鄉區看看甚麼叫低收入戶就知道。 大家以為捐錢就是最直接行善,但是錢是最難解決事情,因為錢無法直接吃下肚,錢也無法貼牆壁防漏水,更不會讓智能障礙者變聰明,而且如果大家都不願意花假日時間去幫助弱勢族群,難道要那些從事慈善事業的人,不要吃喝,每天為弱勢族群白做工?說人家把錢A去當行政成本不應該,應該都給弱勢族群,那請您自己以身作則,辭掉工作出來做公益。 看看那位低收入大嬸喊窮要到七萬,她還有能力購買蜆精保養身體,多少家庭能這樣奢侈?一個人月領1.7萬還住免錢平宅,這樣政府算沒照顧好?10幾年前慈濟就已幫助,慈善機構真的如此差?這些錢從哪來?難道企業家沒出錢?這些長期默默奉獻的人,比不上一個來一次捐款的人?當場給錢,就是真的「直接」送到「最需要的人」手裡? 請「寬容」去看待政府、企業家、慈善機構,將心比心,大家都要飯吃,還要持續幫助弱勢族群,更要顧到公平,不是蜻蜓點水灑個錢拍拍屁股就走,弱勢族群收個一萬元不會就變富有、健康、聰明、家庭美滿。 行政院主計處曾在二○○一年調查推估台灣人民及企業,一年捐款四百三十五億,現在更多,如果每個人都搞高調,忙著去應付捐款人就夠了。首善改變方式,可以給他拍拍手,願意捐錢是好事,除了少數帶有色眼鏡的人外,沒人會反對拒絕,但是請不要再繼續捧這種「堆現金,要窮人到現場給錢」的高調方式,因為不公平、沒效率、浪費社會成本、勞師動眾、浪費時間應付。 另外,既然大家都是同意弱勢族群很可憐,也認為政府照顧不夠,也認同捐錢的行善行為,更認定企業家捐款太少,但是偏偏台灣因為稅收降低,還被惠譽信評機構降低國際評等,台灣稅收占GDP比率減少至11.4%,既然要求要有歐洲的福利,至少也要學歐洲稅收高達40%以上,我想所有贊成陳大善人捐款做慈善的人,一定全部都贊同把稅收調高,直接一次讓政府把錢收齊,這樣政府還可以聽到很多人的呼籲,放寬「低收入戶」標準,擴大範圍、提高補助,讓更多人可以跟那個乞討大嬸一樣,翹腳喝蜆精。如果要企業家學陳大善人搞排場,錢還都要到窮人手上,稅收起碼要提高到40%,讓政府來支付社會成本。 最後PS一下:麻煩捐錢的,每筆劃撥郵局要收10元手續費,我不知道這種公益捐款是不是免費服務,但是當初紅衫軍一人一百元,就被郵局扣掉一成,我看到還有人捐8元的,竟然還有捐1元現金,我看八成是聯勸的員工撿到錢,這些帳目要花時間彙整,讓社會看到,給他們一點薪水不為過吧?(說拿五成去自用的,真的是誤導社會視聽,所有公益團體財務都透明要被檢視監督,行政成本最高不得超過三成)。 其他相關文章:您就加稅吧,馬總統 、一萬元的誘惑--患不均的慈善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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