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您就加稅吧,馬總統--part 2
2011/01/31 00:48:21瀏覽992|回應10|推薦64

這一篇原本是要回覆阿本大哥的回應,但是話太多,只好另外成立一篇文章,順便把我的意思說清楚,也請大家在這次大陸首善事件上,好好省思一番,用「寬容」的心去看待每一件事。

說真的,那個暴發戶要高調,我本來一點興趣都沒有,愛作秀他跟媒體記者高興就好,但是勞師動眾,一堆人陪他起舞,還要低收入戶去配合他,甚至一堆看到錢抱著大腿高聲稱讚,還大罵政府、企業家、慈善團體,我就真的無法忍氣吞聲。引用:陳光標驚動的裸捐,與偽善 

如果每個人捐款都像這位暴發戶一樣要求高調堆錢、受贈者親自出席給錢,可能受贈者天天撐著拐杖、抬著擔架到處跑排隊場子就夠了,要沒幾天就得抬棺材了,這就公平嗎?能動會跑、住在都市裡交通方便的才算低收入戶?

光從聯合勸募協會99年12月單月捐款名冊,總共652頁,23,468位捐款人,請問,捐多少錢有資格高調出來開記者會,請政府提供場地、要求警察保護、再叫慈善團體列名單、要求低收入戶過來領取?所有的社會成本誰來支出(場地費、燈光費、布置費、便當費、連絡費、交通費、清潔費...)?還規定錢都要到弱勢者手上,一毛錢也不能當行政成本支付,所以所有工作人員全部得自己熱心奉獻,免費出時間、出電話費、清潔打掃,搞不好還得出車去接送低收入戶?

太多人在那高捧暴發戶時,早已曝露自己從沒「親自下鄉」做過公「益」、行過善,擔心捐款被人吃掉的,甚至連捐款行為都可能沒做過,卻還在那罵人先去做公益再來批評,「直接集中發給低收入戶現金」的公平行為,其實是最不公平的,親自去偏遠鄉區看看甚麼叫低收入戶就知道。

大家以為捐錢就是最直接行善,但是錢是最難解決事情,因為錢無法直接吃下肚,錢也無法貼牆壁防漏水,更不會讓智能障礙者變聰明,而且如果大家都不願意花假日時間去幫助弱勢族群,難道要那些從事慈善事業的人,不要吃喝,每天為弱勢族群白做工?說人家把錢A去當行政成本不應該,應該都給弱勢族群,那請您自己以身作則,辭掉工作出來做公益。

看看那位低收入大嬸喊窮要到七萬,她還有能力購買蜆精保養身體,多少家庭能這樣奢侈?一個人月領1.7萬還住免錢平宅,這樣政府算沒照顧好?10幾年前慈濟就已幫助,慈善機構真的如此差?這些錢從哪來?難道企業家沒出錢?這些長期默默奉獻的人,比不上一個來一次捐款的人?當場給錢,就是真的「直接」送到「最需要的人」手裡?

請「寬容」去看待政府、企業家、慈善機構,將心比心,大家都要飯吃,還要持續幫助弱勢族群,更要顧到公平,不是蜻蜓點水灑個錢拍拍屁股就走,弱勢族群收個一萬元不會就變富有、健康、聰明、家庭美滿。

行政院主計處曾在二○○一年調查推估台灣人民及企業,一年捐款四百三十五億現在更多,如果每個人都搞高調,忙著去應付捐款人就夠了。首善改變方式,可以給他拍拍手,願意捐錢是好事,除了少數帶有色眼鏡的人外,沒人會反對拒絕,但是請不要再繼續捧這種「堆現金,要窮人到現場給錢」的高調方式,因為不公平、沒效率、浪費社會成本、勞師動眾、浪費時間應付。

另外,既然大家都是同意弱勢族群很可憐,也認為政府照顧不夠,也認同捐錢的行善行為,更認定企業家捐款太少,但是偏偏台灣因為稅收降低,還被惠譽信評機構降低國際評等,台灣稅收占GDP比率減少至11.4%,既然要求要有歐洲的福利,至少也要學歐洲稅收高達40%以上,我想所有贊成陳大善人捐款做慈善的人,一定全部都贊同把稅收調高,直接一次讓政府把錢收齊,這樣政府還可以聽到很多人的呼籲,放寬「低收入戶」標準,擴大範圍、提高補助,讓更多人可以跟那個乞討大嬸一樣,翹腳喝蜆精。如果要企業家學陳大善人搞排場,錢還都要到窮人手上,稅收起碼要提高到40%,讓政府來支付社會成本。

最後PS一下:麻煩捐錢的,每筆劃撥郵局要收10元手續費,我不知道這種公益捐款是不是免費服務,但是當初紅衫軍一人一百元,就被郵局扣掉一成,我看到還有人捐8元的,竟然還有捐1元現金,我看八成是聯勸的員工撿到錢,這些帳目要花時間彙整,讓社會看到,給他們一點薪水不為過吧?(說拿五成去自用的,真的是誤導社會視聽,所有公益團體財務都透明要被檢視監督,行政成本最高不得超過三成)。

其他相關文章:您就加稅吧,馬總統一萬元的誘惑--患不均的慈善娛樂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842410

 回應文章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UDN記者程度
2011/02/05 06:23
 

UDN: 嫌犯送陸 吳揆:國際慣例處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135429.shtml

這是UDN標題

大家來評判UDN記者程度

並且猜一猜吳揆的態度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2-05 16:02 回覆:

我倒是挺贊成這14個嫌犯該送到大陸去呢。

台灣的刑責太輕了,只有三年以下,這些人詐騙別人辛苦所賺的錢,害得許多人積蓄都被騙走,也害得台灣變成在懲罰善良老百姓,匯個款都被限制在3萬元以下,所以這些詐騙集團該被重罰才對,去大陸才能得到應得的懲罰,殺雞儆猴,日後不管在台灣犯罪或大陸犯罪,一旦牽涉兩岸的犯罪行為,全都送去大陸審判服刑,台灣當局負擔坐牢費用也沒關係。

吳院長的說法也正確:以國際慣例處理。之前已有在大陸詐騙台灣百姓的犯罪份子,被大陸遣送回國受審,現在詐騙大陸地區人民,應該送過去才對。擔心的是,兩岸刑責差太多,怕將來詐騙集團都跑來騙台灣地區百姓,所以最好全送到大陸去審判,最高還能無期徒刑,只有用重典,才能讓罪犯有所害怕。台灣快變成犯罪者的天堂了,看民進黨整個貪腐集團,還在幫這些人說話,甚至要廢除死刑,就知道這些政、騙黑白道沆瀣一氣了。

推薦文章:14名我國籍詐騙疑犯應解送大陸審判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當然要加稅
2011/02/03 05:00
 

台灣政府是提款機

一天到晚的國賠讓人怵目驚心

跆拳事件疑受辱,政府賠楊錢,賞副教授職務

跆拳事件判賠150萬,政府賠

老蕃癲出賣國土,繼續領前

土石流,政府賠

坍方壓車,政府賠

江案,政府賠

老師強暴學生(馬的,該老師自己賠吧),政府賠

兩千萬包機接埃及旅客(馬的,旅遊保險沒這項吧),政府賠

.....................etc.,

當然要加稅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2-04 10:53 回覆:

是呀,連去年919陳菊在家睡大頭覺,高雄全市淹光超過三分之二,沙包風災前丟在橋下沒發,風災後泡水車申請國賠,要全民幫忙買單,還栽贓扭曲國民黨執政就有國賠,甚麼都要國賠,甚麼都坳政府,還以為政府印鈔票,隨便多印個幾張就可以解決所有國家的事情。

連個首善發紅包,掌聲光環他自己享,所有社會成本全都要全民承擔,還撕裂社會對公益、政府機構的信任感,這種有形、無形的社會成本支出,實在是太大了。

現在也只好請馬政府提高稅收,讓老百姓可以多出點錢,幫助類似首善這樣的富人大做捐錢秀,幫助民進黨那樣的政客,動不動就要國賠(連管碧玲自己走路不小心扭到腳,都能申請國賠29萬),台灣就缺少富人做秀、政客耍權的資金,不從老百姓手中多要點錢,怎麼供應他們無止盡的需求。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123
2011/02/03 04:46
to: Lucifer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2-04 11:01 回覆:

恭喜發財

祝福您新的一年,大吉大利、身價百倍、鴻兔大展。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夜安
2011/02/02 01:44

筱蒨吉祥

天亮 就回鹿谷過年了

年後見

老查來拜年

 

祝福

 

小年夜   爐火烈

紅包滿   全家宴

慶團圓   拜春歲

恭喜發財    財來滿懷 

 


<鏡煙湖>
山水田園詩
詠物懷人詩
佛宗禪理詩
抒情憶愛詩
鏡煙湖的世界,沒有亂耳的絲竹,亦無勞形的案牘,只有不愧對美好時光的詩,靜靜相伴……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2-04 11:05 回覆:

老查大哥金兔年快樂!

萬事如意、出書暢銷、財源廣進、平安喜樂!

年後見囉!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明天買樂透~~
2011/01/31 21:41

明天買樂透~~

恭喜發財~~中了吃紅~~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31 23:25 回覆:

沒問題,如果中了樂透,13日帶一堆紅蛋過去聚會


老仔仔~信手拈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傷腦筋
2011/01/31 20:13
我的看法是:高調善人低調善人,只要行善,不論多寡都是善人,癥結是有沒有藏著企圖心。有了企圖心就打折扣,對價了甚至超賺了就可議可批,天理不容。至於行善者金錢的來源只要不違法,我們無從置喙。善款的流向經您這麼例舉我倒是覺得有理,錢是否真正給到需要的人手裡,似乎存在著死角,這麼說來的確也必要做個篩選,但麻煩可大了,一路撒錢的方式,好像也比三轉四轉曠日費時好不到哪裡,傷腦筋耶!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2-01 00:02 回覆:

其實從頭到尾,這位善人要行善,我都沒去指責他不准行善,高調行善的方式很多,直接公開儀式捐給一堆慈善機構或縣市社會局,派代表輪流上台領紅包,讓他們統籌運用,也是高調,但不會直接讓弱勢民眾曝光,一堆慈善團體,每個500萬,五億元也夠他發到上百個紅包了。台灣慈善團體資金運用,都受到控管,財務透明度高,幫助層面也會更大,不是既高調,又保留弱勢族群的尊嚴嗎?

陳大善人的「行善」,卻暗示「不信任」慈善團體,要直接交給窮戶,導致一堆人跟著大罵國內慈善機構,帶來負面的聲浪,引發更多的反彈;發紅包也激起人性的貪婪,一堆人不計代價想要得到,甚麼行為都敢做,讓社會付出更多成本,更令人反感,反而模糊他行善的美意。

善款的運用本來就該因時制宜,要一個個發紅包,基本上是運用在災區,所有人集中在一處遇難,才會這樣做緊急補助,現在環境不一樣,本來方式就不該如此粗糙,否則存在更大的不公平,製造更多的麻煩,真正需要的人通常都住在很偏遠的地方或是行動不便,政府有每月補助的,會有銀行郵局戶頭,反而轉帳更方便,不用到處奔波,剩下沒戶頭者,專人送錢過去都比請他出門領錢更多點貼心服務,否則這些弱勢者,不是都有手機、電話(別懷疑),還得千里迢迢去詢問他們是否方便出席活動,然後再回報、再通知確切時間地點、再彙整處理,可能還得提供交通接送,要跑多少趟才能完成集中所有人的聚會,而3000多戶只選300戶,其他沒得到的,難道不會心裡難過,讓這個年過得更心酸?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患寡而患不均
2011/01/31 13:47
當政府預算浪費超過三成,國際評比落後,
唯一領先:高官數目.
加稅前,先減少浪費,提高施政品質,是必需.

總統府組織 »
第二條(各局室之設置)
  總統府設下列各局、室:
  一、第一局。
  二、第二局。
  三、第三局。
  四、機要室。
  五、侍衛室。
  六、公共事務室。

第十條(文職軍職人員編制)
  總統府文職人員置局長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六人至八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主任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三人,副主任二人,參事四人至六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參議十四人至十六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十六人至二十人,高級分析師一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科長三十二人至三十六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編審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分析師二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專員三十六人至四十四人,管理師三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設計師二人至四人,職務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科員七十九人至八十九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其中五十一人至五十五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助理管理師二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辦事員三十九人至四十五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四職等;書記十六人至二十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本法修正施行前僱用之現職雇員十六人,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總統府軍職人員置侍衛長一人,中將;副侍衛長一人,警衛主任三人,少將;組長四人,主任醫官一人,副組長四人,侍從武官四人,參謀官七人至十人,均上校;侍衛官三十四人,其中上校十六人,中校十八人;參謀十五人至二十五人,其中中校十五人,少校十人;侍衛二十二人至二十七人,其中少校十人至十五人,上尉十二人;醫官二人,其中中校一人,少校一人;藥劑官二人,其中中校一人,少校一人;護理參謀官一人,少校;護理官二人,上尉。
  本法修正施行前,第一項職務由現職軍職人員擔任者,得留任至離職時為止。


國家安全會議

第六條(秘書長之設置及職權)
  國家安全會議置秘書長一人,特任,

第七條(副秘書長之設置及職權)
  國家安全會議置副秘書長一人至三人,襄助秘書長處理會務,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第八條(國家安全局之設置)
  國家安全會議及其所屬國家安全局應受立法院之監督,國家安全局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第九條(諮詢委員之設置)
  國家安全會議置諮詢委員五人至七人,由總統特聘之。


第十一條(人員編製及職等)
  秘書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或中將;副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或中將、少將;組長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或中將、少將;秘書四人,研究員五人至七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或少將、上校;副組長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或少將,其中一人由簡任研究員兼任;專門委員四人,副研究員五人至七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少將、上校;科長六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上校、中校;助理研究員五人至七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專員八人,分析師一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少校;設計師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或中校、少校、上尉;研究助理五人至七人,科員十人,助理設計師一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少校、上尉、中尉;佐理員二人,職務列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中尉、少尉,其中一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或上尉;辦事員七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中尉、少尉、上士;書記二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或上士、中士、下士。
  秘書處設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各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前項員額內派充之。
  軍職人員之任用,不得逾編制員額三分之一。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2-01 00:17 回覆:

真不知道總統府列這麼多人要管甚麼?

依照去旁聽扁案的印象,光是國務機要費請款蓋章,就要經過好多橡皮圖章,結果最後還是無法阻擋有心貪污做假之人,所以與其到時候一堆人都被牽連進去,光要作證就花不只一個月審理,還不如簡化人力,避免橡皮圖章冗官的存在。

不過這樣省下來的錢,大概還是不夠補貼弱勢族群,想到每月領1.7萬買蜆精還在叫窮,真不知道要多少供養才夠。


scchan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說得有理!我完全同意!
2011/01/31 12:35

請不要再繼續捧這種「堆現金,要窮人到現場給錢」的高調方式,因為不公平、沒效率、浪費社會成本、勞師動眾、浪費時間應付。

*****************

你說得有理!我完全同意!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31 12:47 回覆:
我不是要跟社會唱反調,硬要把陳善人說得一文不值,而是就事論事,很多「隱形」成本,不是表面上看得出來,陳善人要行善捐款,大家都感激,也幫助弱勢家庭,但「低調」的意思就是把更多的時間、成本用在弱勢者身上,而不要浪費在捐款者的「儀式」上面,畢竟重點是:幫助「弱勢人」。

張金龍/終生陸戰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凡事都只能靠用心!!!!
2011/01/31 11:37

就事論事,

說得有理!!!!


Alan j.L Chang C M C @ Hawaii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31 12:14 回覆:

那些真正做慈善的人,不好意思反駁,免得又被社會嘲笑,解釋這麼多,是不是心虛,還是找藉口。對行善人來說也是修行,專心行善就好,世俗的誤解不必多言,無愧天地即可。這些人是無相布施,不求社會虛名。

我算是半桶水,沒修心,甚麼都插一腳,又不深入,但是要對付這些連做都不做的人,基本的概念至少都有了,很多事情不是看表面就能得到真相,凡事都得用心再去追求表象下的真相,所以才有真偽、善惡的分別。

如果要別人付出更多的時間、人力、金錢,光環卻全都自己獲取,這種事情說是不求「名聲」,真心「行善」,我還真無法接受。

人的時間、勞力、尊嚴是平等的,金錢不是唯一的衡量標準,不是誰出錢最多,才是付出最多的人,整個社會捧成這樣,只能說虛榮諂媚到了極點。


六條御息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加稅會引起民怨...的
2011/01/31 06:26
慈善機構的員工,大概都被誤解為只要灑點水曬曬太陽,

自我進行光合作用,然後就可活的很健康的植物人了吧,

所以慈善機構的員工,別說拿善款三成當行政費用了,

只怕拿一成出來,都被人詬病吧。

這稅金就跟大樓或社區管理費一樣,每分每毫都用於住戶身上,

君不見,多少人寧願欠繳大樓管理費,然後社區許多事物停擺再來訴苦嗎。

君不見,那些住戶,常常看著社區支出抱怨?認為多少支出是浪費公帑嗎。

君不見,甚至有些住戶,只是房子買在那,人不住那,就覺得欠繳無妨,

等到管委會繳不出公用電時,逐漸發生電梯停止運作,樓梯間電燈無法使用,

水塔抽水馬達都不能動等等事件,開始影響房價的時候,再來抱怨管委會做的多糟,

再來倒果為因,認為就是這樣,所以不繳管理費是合理的。

或是管理費真的入不敷出了,要漲價的時候,哇,多少住戶群情激憤啊,

好像立馬被倒了幾百萬一般,開始抱怨一堆事情,

這時候管你管委會拿出多少證據,說的多天花亂墜,住戶也不會聽的,

他們不管漲了管理費能多做多少事,他們只知道如果沒漲管理費,

口袋裡會多多少錢,然後開心的繼續躲在家裡痛罵管委會都不做事。

一個幾百人的社區都難管成這樣了,況論幾千萬人的國家....。

要民眾贊成加稅...?愚還是等阿扁貪污案三審定讞還快一點。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31 12:01 回覆:

這種心態就是又要馬兒長得壯、又要馬兒跑得快、又要馬兒不吃草。

沒有辦公場所,如何安置人員、電腦、招待陳大善人這種要高調的捐款人?沒有人員如何訪視、追蹤、關懷個案?沒有資訊設備如何調查、統計、紀錄,讓陳大善人嘴巴講出來,名單就要變出來?現在社會上還要求,如果該地區3000多低收入戶,只要300戶,還得做到每家低收入戶的排名,誰是最可憐的前300名,連低收入戶的財產、身體狀況、居住環境都要加以數字化,列入評量統計,當人家是孫悟空還是如來佛祖?

要達到這些人的要求,那社會局跟慈善團體的編制要多大?還不能收取任何費用,全都得自己做公益,貢獻愛心不能領薪水,否則那些不貢獻愛心也不捐款的人,罵得比誰還兇,譴責更重,還要倒罵:沒做公益就不要批評、要作公益就要承擔被人監督。(這兩句話很諷刺吧,不付出的人可以這樣同時罵不付出及有付出的人)。

台灣理盲濫情、金錢萬歲的媚俗認知,從陳大善人事件上一覽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