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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元的誘惑--患不均的慈善娛樂
2011/01/26 19:00:42瀏覽1367|回應23|推薦34

看來我最近好像特別愛唱反調,似乎跟許多格友的見解都不一樣,但是看到愈來愈多人的文章,竟然是支持為了一萬元,去公開鞠躬道謝也是應該的,在生活拮据下,讓一個暴發戶感受到救助人的「樂趣」,就有一萬元可以好好過年,有何不可?甚至大罵地方政府不知好歹,剝奪了這些窮人的慈善款,尊嚴值多少飯吃,錢重要還是尊嚴重要?更有甚者,大罵台灣企業家冷血,要多多向這位「大陸首善」學習。

看了心中真的是非常的難過,一個人要當大善人,竟然變成把台灣的政府、企業家、慈善團體全部扭曲成冷血、沒有愛心、不直接交給低收入戶就會被慈善團體把錢A走的大黑染缸。

先把最近的情形寫出來。

1月24日「大陸首善」台灣代表公開宣布要捐款給台灣部分地方縣市的低收入戶,但是要求各縣市政府(1/27新竹縣300戶(PS.配合條件再增加100戶)、1/28新北市400戶、1/29南投縣300戶、桃園縣500戶、1/30花蓮縣300戶,合計1800戶,共1800萬元),必須在短短幾天內立刻決定低收入戶哪些人入選,到時通知集中到地方縣市某一場所,公開媒體拍攝,一個個跟「大陸首富」鞠躬道謝,領取紅包一萬元。

新北市一開始,被副市長侯友宜婉拒,他講的內容強調市府有社會救助體制,不能為一個人破壞,而且集合發放現金,恐損及受助者隱私及尊嚴,且有公平性的問題所以後來決定由民間去承辦。

新北市的民眾服務社表示,紅包發放對象,將排除已有政府救濟的低收入戶,而是以「有實際需求的弱勢民眾」為主。服務社訂出分配名額,中和、永和各三十名,板橋、三重、蘆洲、新莊、新店、土城、樹林、汐止區各廿名,淡水、鶯歌、三峽、瑞芳、五股、林口及泰山區各十二名,其餘十二個行政區各八名。

但是誰來決定哪些低收入戶可以被列入救助的對象名單內?桃園縣有5000戶低收入戶,只有一成可以拿到一萬元,花蓮縣超過3000多戶低收入戶,只能挑300戶,僧多粥少,如果大家都認為鞠躬拿到一萬元可以接受,會不會有人為了一萬元,甘願磕頭?今天有300戶被選上了,另外的2700戶只要有一戶去鬧會場,質疑評選的公平性,甚至跪下磕頭要這一萬元,誰補貼這一戶?若超過100戶的窮人甘願為錢磕頭呢(民調台灣有超過36%的人願意鞠躬討錢),若有一戶沒拿到錢,憤而向媒體控訴縣市政府不公,圖利他人,要求地方政府拿出評選依據,將來又有多少爛攤子需要處理?

再說飢寒起盜心,一個用錢磚堆疊起來的場所,公開在那裏告訴社會,要不要警察去保護?不搶會場,光是跟著那些受領人尾隨其後,也有一萬元可以竊取或強盜,要不要保護這些人到家?甚至在他們錢沒花完前,還要注意居家安全(窮人家很多連門鎖都沒有,更別說存在銀行了),要花多少社會安全成本?半條土司都有人要搶了,一萬元都可以不要尊嚴了,對盜賊更是吸引力。

再來說社福機構,下星期三就是除夕夜,不到一星期時間,現在是社福機構最忙的時候,台灣已經有非常多的「為善不欲人知」者捐出金錢、食物,都在全力調查發放,難道必須為了這3、500人,把其他人全都擺在一邊,全力去調查評估哪3、500戶人可得一萬元?

為了一個號稱要發放「五億」(連首富都不知五億數字從何而來),實際上卻只有1800萬元,卻要整個台灣社會挪出很緊迫的時間、人力、警力去配合?而條件要完全遵守「大陸首富」的規定,集中場所、集中窮人一個個發放給媒體看,以昭公信,反對的人就是漠視這些低收入戶的「困境」,替他們爭取尊嚴的發放方式,就是不識抬舉?

若不是有反對的聲音出來,當初桃園縣提出的四項方案兩星期前,社會局提出四個捐款方式五百萬改捐桃園縣社會救助金專戶捐給安家實物銀行,由縣府轉換等值救助物資,讓更多弱勢者受惠公開捐款可以,但由十三鄉鎮市代理人接受,再由村里幹事送到民眾家裡五百萬委託具公信力民間社團轉發給民眾但對方統統不接受。如今在反對聲浪下,願意改變做為,這是輿論才應有的聲音,替窮人爭取福利,也該為他們爭取尊重的對待現在最新消息:桃園縣政府30日將接受大陸富商所捐贈的新台幣500萬元善款,預計發放給桃園縣5000多戶低收入戶,每戶1000元。善款直接匯入專戶,由縣府處理。

很高興的一點,在桃園縣拒絕後,新北市及花蓮縣也陸續拒絕這種「首善」的「娛樂方式」,而台灣立刻就有匿名者捐出1000萬元,希望將500萬元捐給新北市,500萬元交給桃園縣,補上拒絕「大陸首富」的缺憾,誰說台灣沒有「大陸首善」的那些錢,這些窮人就會無法過年?

另一個消息,創世為街友辦桌,共6000人捐款,耗資3300萬元,誰說台灣人沒有「大陸首善」的高調愛心,就無法拋磚引玉,吸引愛心捐款?別忘了,台灣有一個最大、最長期持續行善的組織--慈濟,也有非常多的慈善團體,不要以為錢直接給低收入戶才算直接,沒這些慈善團體在那平均分配,調查、拜訪、照顧、關懷,這些低收入戶會更慘,光靠一個人臨時過來沾個醬油就翩然贏取名聲離去是不夠的。

真正的行善不是犧牲別人尊嚴、時間跟勞力,自己謀取名聲,丟個錢出來就是做善事,要兼顧的層次很多,最重要的是「多贏」的局面,不要一個人當大白臉,所有人全都變成黑臉,這種方式不叫行善,叫「沽名釣譽」。更別把重點走偏了,我們指責的不是首富的「高調」,而是他的「自私不尊重他人,沒錯,他金錢慷慨,但行為卻很自私。要行善方法很多,「給對方尊嚴」是最基本的

小時候的課文「不食嗟來食」,就是教育我們,尊重弱勢者的尊嚴,還有一句話:貧賤不能移,再怎麼窮困,也不能改變操守,更不能去誘惑窮困者,要他們放棄應有的尊嚴。很感嘆的一點:一萬元就讓很多人願意把中華傳統道德文化、儒家思想全踐踏腳下,幫助暴發戶去糟蹋窮人

真同情這些低收入戶?就算50元,您都可以做出捐獻,聯合勸募 劃撥帳號為:16583882       戶名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可以將捐款平均分擔到各個社福團體,讓各個層面的弱勢族群都能得到幫助,與其幫「大陸首善」叫屈,不如自己參與扶助弱小,一人50元,2300萬人就有11億5000萬元的捐款,又何須看人臉色,糟蹋弱勢者的尊嚴。替全台灣的所有低收入戶,向您說聲:

***

01.27.最新消息:1/27新竹670萬(代收)、1/29南投300萬(縣府大禮堂每人一萬元)、1/30桃園500萬(代收)、1/30花蓮300萬(代收),高雄未定,合計目前發出1770萬元,請別再高喊5億元了。

推薦文章:陳光標發錢,行的什麼善? 

01.27.16:10補充:令人難過的情況發生了,早上有一老婦人到圓山飯店,乞求到7萬元,後來又一年輕爸爸去乞討得到2萬元,接下來一新北市婦人在新竹會場前歇斯底里崩潰求見。當人性的尊嚴拋棄後,為財乞討的現象將接踵而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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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今日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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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與不歡迎
2011/01/27 15:13
歡迎來行善散財, 不歡迎動用政府資源配合.
錢進台灣沒什麼不好, 名目很重要!
中國內陸過苦日子的人可多著,
怎麼就想起臺灣人來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27 15:37 回覆:

當他是申請商務考察時,就已經很明顯將他的企圖顯現了,拿1800萬元去當公關費用,都沒有這樣高調給錢有宣傳效果,所以自始至終,我連他的名字都不屑幫忙宣傳。

這樣沾醬油,一陣風式的「行善」,還讓台灣變成沒有愛心,要靠他這樣高調捐款來拋磚引玉,把台灣社會抹黑成一片自私自利的環境,現在還把台灣弱勢者變成乞丐去爭先恐後乞討,讓人心痛,看看八八風災跟以前的九二一地震,連沒錢的人都自動自發去幫忙,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去揹學童、眼含淚的。

台灣不是沒有愛心的社會,而是大家不會這樣愛出風頭,做善事還要求別人感謝。他要台灣人學他一樣膚淺,做好事還要去要求對方的感謝嗎?那些支持他的人,難道認同有錢就可以去糟蹋別人的尊嚴嗎?


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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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筱蒨姐
2011/01/27 15:06

我贊成筱蒨姐的看法。

我肯定陳先生的善行,但方式可多方考慮。集合起來發紅包讓我最擔心的還是治安問題,尤其是新聞炒這麼大,擺明是告訴歹徒「x月x日在縣府廣場有幾百萬現金,快來搶」,要是跟蹤拿紅包的人在路上行搶就更值得擔憂了。況且桃園縣政府也不是一口回絕,只是多方考量下建議以其他方式進行而已。有些人真的經濟狀況不好,有時不得不放下尊嚴,但這不代表捐助者可以不顧他們的顏面。

我很感激陳先生對台灣民眾的慷慨解囊,只是也許兩岸在行善助人方面執行方式不一樣,這是可以溝通和彼此包容的,見縫插針或炒作新聞就免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27 15:26 回覆:

謝謝舞子的認同。

所有責備陳先生的,都是針對他那傲慢自大的「遊戲規則」,踐踏別人尊嚴來成就自己的「善行」,無視台灣社會早已步上軌道的「慈善運作」,台灣不是沒有慈善家,需要他這樣出來誇張行事來拋磚引玉,他這是污辱有做善事的人都沒做事,抹殺掉別人的努力,而且用金錢去誘惑弱勢者出糗,已經有人去「攔轎喊窮」乞討了。

我真的很難感謝他,一人行善一國混亂,傷害掉的情感及對立,價值早就超過他的善行了。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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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他的"善舉",竟是由小時便做起? 不是小時了了麼 ?
2011/01/27 14:28

筱篟講得也是在理,有釋證嚴、曹慶.. 這些人間義行,再加上個陳光標,呵,豈不美妙絕倫,突顯台灣公部門的顢頇與無能 ? 侯友宜向來以忠心著稱吧 ? 對綠如此,現在當藍地方官亦是,不過他此舉正應驗市府社會救助體制之不彰,以及深怕為一個陳光標所突顯的老問題與問題被擊破的公門心態 ; 這就對了! 人在公門好修行,平時不修待何時哩? 難免要急得跳腳。

從這幾天的各方資料與觀察,所謂由小看大,無論是人的小處或人的幼時,目前皆可感覺陳光標的可愛、可敬與熱血之處,此人不能以一般土包或暴發戶視之,土財主是不會跑去災區揹起兩百多位受難學童,並一邊揹著屍、 一邊頻垂淚的; 土包子是不懂教育的迫切,並慷慨資助貧生接受教育的。

 筱篟或許此篇應更冷靜再觀察、再細考,研究一下為何陳光標能比解放軍更有效率動員人力與機械赴災區救援 ? 為何陳光標寧願直接面對貧眾,而不願透過一些綿密紊雜的公私單位?

為何他的"善舉",竟是由小時便做起? 不是小時了了麼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27 15:05 回覆:

阿本大哥:

不好意思,這一點我要跟您持不同意見。何謂政府?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府。政府要做到的最基本,就是公平與公正。這跟老百姓高興要幫助誰就幫助誰是不一樣的。

我在文章中已經很清楚分析了,這個首富一開始提出來的條件就是只有300個名額,每人要同時出席會場,在媒體閃光燈下接受捐助並鞠躬道謝。

今天換您是地方長官,整個縣內超過3000戶的窮人,接受這個條件,如何選出那300戶?另外2700戶就不可憐?不需要錢了?要公平起見,難道為了這300萬,還要趕緊再去募集2700萬來補貼其他人,才能有公平。

為了達到公平並且尊重受贈者的尊嚴,政府也跟暴發戶代表商量過其他方式,但是都不被接受,換做是您,要配合暴發戶,找出300人來羞辱,然後等著另外2700戶的家庭出來抗議,甚至要求拿出選取標準來公開檢驗,您要如何做?

再說政府底下有甚麼人?公務員跟軍人,發生天災他可以隨意指揮老百姓放下工作去救災嗎?不行,能叫公務員去救災嗎?不行,因為整個社會還要繼續運作,所以唯一可以指揮的就是軍人,所以在災區最快到的就是軍人。能隨便挪用公款去用在非預算科目上嗎?不行,會立刻被貪污圖利起訴,因為政府要對所有百姓負責。但是您的錢要怎麼用是您家自由,沒人管您,甚至告您,這就是「政府」跟「一個老百姓」不同的地方。

今天如果這個首富換成是新北市長朱立倫,說市府只願拿出300萬,幫助300戶家庭,您們又會如此「讚揚」?

角色不同、身分不同,本來就無法拿來評估檢討的。該調整思考觀察、細考的,應該是您們錯誤的思維才是。「政府」不是人,要負責的層面也不同,今天如果首善自己要去捐款,沒人反對,但要政府配合他做「不公平」、「不公正」的行為,您們的衡量水準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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