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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九)
2013/10/03 13:26:14瀏覽174|回應0|推薦0

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九)/釋蓮上法師

(聞法時應捨棄之態度)

  ()五邪見──2.邊見──執取常、斷二見。當有了身見,就計度此身死後,常住不滅,或一切斷滅。此常斷二見,起於薩迦耶見(身見)後邊之妄見,故名邊見。此妄見偏於常邊或斷邊。常即是永恆不滅,斷即是一切斷滅。

  人類最大的縛束,受困於時間與空間。時間是我們生滅的標誌,在時空中生存便是生,不存在便是滅。雖然知道人有生死,物有異滅,在我們周圍沒有一件事物可以永恆,可是我們卻依然不斷追求永恆。如古代的皇帝,為了追求不倒的基業,於是追求長生不死。古埃及也為法老王煉取不死藥丹等,其實這些都違反了自然的法則。在古代最能知道無常的人,大概只有商人陶朱公范蠡,這個典故相信大家都知道。

  再來凡是追求永恆的人,一定畏懼死亡。當死亡來臨之際,他們一定非常不平靜,有願望未完成,還有許多追悔與怨恨,加上對子孫的期望變成耽心,諸如此類的念頭,都是令人永久陷入相續流轉的娑婆世間。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說,由於體會無常,卻因陷入虛無,卻是一件壞事,如花未開卻已經想到花落等等。

  假如我們透過學佛修行來超越時空,體會現象的生住異滅,就會在永恆與虛無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平衡點(龍樹)菩薩在《中論》「八不中道」有詮釋。再來佛陀所開示「不常不斷」無我,因為「無我」,就沒有一個主宰的神我,也沒有由四大組成物質的常恆個體。若用任何形式來建立一個個體,作為「自我」的標誌,都會陷入「常邊」──即錯誤地將不永恆的事當作永恆,將無常的事物視之為常。另外有些人也認為無永恆的「自我」,但他們卻和佛家所主張的無常,內涵則大不相同,他們視人死如燈滅,是故便陷入「斷邊」──即錯誤地將肉體當成人的整體,而忽視了人的精神作用,同時也否定了因果。

   佛陀所說「無我」,並非指「沒有」而言,謹是說「我」不是有「自性」的個體。「我」的本質,不能獨立自存,是屬於無自性的,乃隨客觀條件而變異,無恆常住,故謂之為「無」。如此定義「我」不會落入永恆存在,便不落「常邊」,又不否定「我」的功能與作用,故不落「斷邊」。如此「不常不斷」,便是佛教所謂說之「中道」。

  祝正見無倒,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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