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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七)
2013/10/02 18:51:57瀏覽204|回應0|推薦0

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七)/釋蓮上法師

(聞法時應捨棄之態度)

  ()顛倒而持──如果意義顛倒而受持,則自相續會因邪分別念的滋生蔓延而毀壞,並且此人將成為佛法的敗類。

  聽聞佛法且加以修持,可以斷除煩惱,可以得到解脫。一般「法」,梵語是「達磨」,意思是「能持相」。佛法當中,法的範圍極廣,它包含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有所知、道等意義。世親菩薩在《論義正理釋》中說:「一切所知法都能持自己體相,不會混雜,不會錯亂。」如男眾持男眾的相,花兒持花兒的相,十善法等能持不墮惡趣。也就是身口意的善法能持,不墮惡趣的相,能作到身善、口善、意善,就決定不會墮落。若因行善供養上師三寶而會墮惡趣,則正理法則就會紊亂,造成世間的亂相。

  佛法是解脫的法,能聽聞佛法乃是善因生起。有情聽聞各有各的意樂,各階層的人,各種文化領域當中成長起來的人,觀念、意樂、想法都不相同。如果和他的意樂不相應,和他的知識不相應,他聽起來就覺得不親切,不會引起他的共鳴,更不容易信受,反而曲解佛法意義,生起邪分別念,甚至誹謗佛法。打個比方,如果對現代的人盡說古代王朝的歷史,有些人或許可以理解,那是他們對歷史文化背景有深入了解,但是如果沒有接觸、沒有聽聞的人來說,就會覺得很陌生,不能明白內涵,不能觸及到意義,更不能進一步的感受認知,那所說就成了無意義之語,其原因是不契機、不應機。

  我們學習佛法也是一樣,一切的經論,有其表達的文字義理,有其次第依據,但是這些言說和文字,只是表達的工具,其義理必須經過自己修證,才能如實領領悟文字、語言之外所之意,意即「言外之意」(密意)

  所以我們在學習佛法,最好有大善知識在身 邊指導 教授,才不會曲解佛法意義,才不會顛倒義理。讓我們在修行道上能更加善妙增長。

  今天和大家研討至此。祝開智慧花、結菩提果。阿彌陀佛!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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