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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三)
2013/10/02 14:34:28瀏覽162|回應0|推薦1

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三)/釋蓮上法師

(聞法時應捨棄之態度)

()五不持:(1)持文不持義;(2)持義不持文;(3)未領會而持;(4)上下錯謬而持;

      (5)顛倒而持。

(1)持文不持義──僅為了詞句美妙動聽而受持,卻不觀察甚深的意義,即推敲詞句對於自心無有利益。

 

  佛法教理主要是啟迪人以覺悟之道,然而這個「悟」字主要在內心的醒悟,也就是開啟我人自己內在的佛性。我們修學佛法,從貴為佛弟子,一心想要尋求解脫,斷除煩惱,不僅要廣聞博學,而且還要結合正確思惟,透過聞法而思惟所宣說的法句、義理是什麼意思。佛陀祖師宣說教理通常有外內密極密之分,亦有了義及不了義之別,這是因為眾生根器種性不同,佛陀祖師方便善巧引導入佛知見。是應反覆聽聞,而不要陷入文句美妙中,因為每次聽聞後,會有不同的收穫及見解,也就是更深一層的理解經論所詮釋之義,如實了知精勤實修,開啟妙法之門。

 

  佛法經論裡面的詞句義理,其實是相互關連的。雖然有些論在詮釋時或因詞句及押韻串連的關係,用詞寫法會比較美妙或動聽,甚至不相干。但實際上是有其意境的,因為這些必須靠上師善知識口訣教授,及行者自己下功夫(修證),才能體會佛陀祖師的用心。

 

  佛陀祖師當初教導弟子不要在文字上希求,而是在字句所表達的意理中,去對照自心相續,這樣才會有真正收穫。

 

  在《阿含經》記載佛陀教授開示法句,即要弟子找個寂靜去思惟文義,直到理解法義。行者雖有佛法知識,但必須注意,有佛法知識並不等於領悟。因為他還在認知的層面,需更加深入去觀修及現證。宗喀巴大師曾說:「有些人整天執著詞句,對其中所含的教義,不但沒有親身體驗,連意義都不懂。」佛陀也在《法句經》告誡諸弟子:「我不認為多聞且經常說法的人,就是對佛法有正確的知見,相反的,懂得不多,或只知一首偈語,卻能深入文句義理,經常正念現前的人,才是真正了解佛法的人。」是故了解表面詞句,對解脫是沒有用的。後學弟子不可只因熟讀一些精譬的法句而滿足,須從中去領會教誨,於日中加以奉行,如《法句經》所述:「啜飲法義的人,喜悅過日子。」是故聽聞佛法不可因詞句美妙而去受持,也不觀察其意理,這些反而得不償失。

  今天和大家研討至此,祝正見無倒。阿彌陀佛!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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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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