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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0 16:41:05瀏覽3014|回應1|推薦12 | |
全民健康保險署甫掛牌成立,隨即釋出五種健保部分負擔調漲方案,包含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年看病超過31次、同一療程接受復健物理治療或針灸、及越級到大醫院急診的民眾,都列為調漲對象,預估影響1060萬人。 到底部分負擔該不該調漲呢? 全民健保是基於風險分攤原則,由全體國民繳交保險費,共同分攤風險;因此有工作收入的族群負擔保費多,年長者負擔少,保費與收入相關,但是與疾病無關,目的是要形成一個「風險共同分攤,疾病互相扶持」的社會。 醫藥費則遵循使用者付費原則,由生病需要使用醫療資源的民眾,自行負擔每次看病就醫的錢,它的性質就是民眾自費購買醫療院所的勞務服務與藥材。至於部分負擔,它的性質其實就是醫藥費,保險制度的設計是藉由民眾負擔一小部分的醫藥費,提醒民眾不要浪費有限的醫療資源。 社會保險的原則就是盡量不讓病人負擔龐大的醫藥費,北歐、加拿大等福利國家並不收取部分負擔,其他各國社會保險多少都有部分負擔的設計,但這種負擔不會漫無邊際。一般來說,先進國家大部分在10%,很少超過20%,韓國就是部分負擔過高,不被世界社會保險學界認同,因為部分負擔太高,等於失去社會保險精神,會限制弱勢民眾就醫權利。 調漲部分負擔 收入有限 健保署想杜絕醫療資源浪費的用意應該肯定。從整體來看,調漲5項部分負擔一年增加的收入估計不會超過10億元,占5千億保費收入不到1%,從財務收入來看,效果有限,但調漲部分負擔,卻很可能對真正需要使用醫療資源的弱勢族群,造成「負擔」。 既然健保署的用意不是增加保費收入,而是杜絕醫療資源濫用,在不分青紅皂白調漲部分負擔前,就應該先思考是否有更好的政策工具,避免錯殺無辜。 先談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病人願意使用慢性病箋,除了替健保省下一筆診療費外,也表示病患可以自己穩定控制病情。這些就醫順從性高的病患,我們應該給予鼓勵,而不是取消免除部分負擔,那等於是在處罰這些病患。如果病患不想要領取慢性病箋,乾脆直接掛號看病,那才是浪費醫療資源。 高診次就醫 應拒絕給付 至於高診次就醫,我認為就是浪費醫療資源的行為,健保應該拒絕給付,來遏止浪費行為,而不只是用部分負擔來消極處理。 健保署可以設定一年就醫超過30次或一定次數,就需要審查或由醫療院所開立證明單,證明這名病患因為慢性病像洗腎等,有多次就醫的必要性,否則就應該拒絕給付。讓醫院負有審查與輔導就醫(例如安排家醫科醫師診治)的責任,病患多少也會有所警惕。 調漲急診部分負擔,最可能的情況是有錢人無動於衷,繼續濫用急診資源,但是嚴重影響中低收入戶的就醫權利。事實上,檢傷分類屬於第四、五級的輕症患者,本來就不應濫用急診資源,院方應協助安排門診就醫,如果這類病患堅持看急診,就應該完全自費就醫。 調漲中西醫針灸復健部分負擔,沒有任何數字或科學依據,只會讓人認為只要針灸或復健就是浪費醫療資源。針對長期復健、針灸的病人了解其必要性,才能防止浪費與濫用。 稽查逛醫院、重複領藥 為了杜絕醫療資源浪費,健保署更應該針對到處逛醫院、重複領藥的病患嚴格稽查;逛醫院拿藥私下賣藥應該移送法辦,隨意丟棄藥品也應該追繳藥費,讓浪費資源的民眾有所警惕,這種稽查遠比調漲部分負擔處罰全體國民,更能收到效果。 健保署可能會覺得人力不足,無法全面稽查,但只要有稽查動作,就會發揮嚇阻效果,杜絕民眾僥倖心態。 無效醫療 應完全自費 另一個嚴重消耗醫療資源的是無效醫療,如果經兩位專科醫師判定,並向家屬溝通,但家屬仍認為有繼續救治的必要,就應完全自費醫療。 我想全民都會支持健保署查核不法和杜絕浪費濫用的措施。健保署可以利用健保卡與資訊科技,強化稽查能力,讓民眾了解健保署永續發展健保的苦心,而不是全面性調漲部分負擔,傷害正常使用醫療資源的民眾,那更會降低民眾對健保的信賴。 如果健保署盡力查核不法和杜絕浪費濫用,二代健保的財務仍有缺口,應該調漲保費來解決,而不是用部分負擔來籌措財源;正因為有太多比調漲部分負擔更好的政策工具,因此,調漲絕對不會是優先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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