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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20:42:01瀏覽78|回應0|推薦0 | |
埤塘養魚OK ◎ 葉昱呈 桃園吳郭魚湖泊病毒事件,衍生出埤塘養殖是否合法之爭議。 事實上,一九五六年,政府曾於桃園撥交七十多個埤塘供退役軍人從事養殖漁業,而桃園市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之公告日期為一九八一年二月十五日,換言之,上述編定為水利用地的埤塘在土地使用編定管制公告前,即已從事養殖漁業,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編定後,其原有使用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在政府令其變更使用前,得為「從來之使用」,因此,類似埤塘從事養殖案例,在政府令其變更或停止使用前,於使用上應無違法之虞。 自由時報201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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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