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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半日遊
2009/08/28 08:31:48瀏覽361|回應0|推薦4
縣府半日遊
2009/07/08 01:41

從上星期五到今天雖然只有幾天,但已經跑過工程科和科長、技士討論遷校的內容,並了解工程迫在眉梢的那種感覺,所幸遇到的人都是相當負責任的好人,在短短的幾天內已經把大致的內容給敲定,並準備朝下一個目標邁進。

預定時程:7月準備PCM的招標,7月上網公告,8月開PCM標,8、9月PCM與學校、縣府充分溝通,了解學校所需,協助學校處理相關事宜(土地名目變更、整體設計規劃、設計監造營造廠商招標等),11月完成廠商招標事宜,12月開工動土。

自己寫完大致的時程感覺有點像不太可能的任務,真的是相當的趕,但也沒有辦法,只好硬著頭皮去做,希望在未來招標時,可以找到負責任的廠商來一同建設我們未來的園地,給學生更好的學習環境,老師也有很棒的教學設備與環境來做運用。

7/6將地籍謄本與地籍圖做確認,以顏色區分該地號之地目,例如水、田、旱、雜、道等。其中對於未來申請建照較有問題的應為水與道兩種,因此需要詢問相關處室已釐清處理方式;還有就是土地的所有權方面,因為本校地原本就已經徵收,所以皆為公有地,但卻分為有縣府用地、鎮有用地及國有財產,此問題也需辦理無償撥用的手續。

7/7 至縣府

(1)地政科:了解該區是否為都市計畫內或外,處理的情況不同,都市計畫內可以不管地目為何,僅看分區即可,如為都市計畫內,在地籍謄本上使用會有空白的情況,因此對照都市計畫即可發現本校地以為「文中」使用;雖無須考量地目,但是在地目為水或道的情況,仍需對於該情況做廢水或廢道的處理。如在都市計畫外,就需要考量變更地目的情況。

(2)地權科:辦理撥用需先申請「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由學校函請縣府都市計畫科依照學校建校地點辦理,學校收到公文後,就可以製作撥用計畫書,需要1本正本、兩本複本,若為國有財產局則需向財政部申請;若為鎮有地則需向內政部申請,學校部分僅需製作計畫書後,函請教育處協助處理,再由教育處會簽其他處室辦理相關程序,以取得無償撥用之證明。

(3)都市計畫科:了解土地是否已經依照都市計畫作徑維分割,若有,則可將土地劃分為較為清楚的地號,以利工程之進行,若無,可函請都市計畫科協助通知該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徑維分割,以利釐清土地。

(4)建管科:如要申請建照必須將土地名目做更改,水需廢水,道需廢道,並將土地名目改成文教用地,以利建照之核發。

(5)水利科:廢水之申請,需備妥該地段之地籍謄本、地籍圖函請縣府教育處會簽水利科,以便安排查訪時間,會同國教科、校方一同到現場勘驗,如完成則可修改地目,如不行,則需請建築師或專業人員,協助處理名目為水的問題(改道或設置其他治洪設施);土地面積如果超過5公頃則需環評。

(6)農業科:土地如有牽涉到山坡地,需考量水土保持,500平方公尺以上則不能僅做簡易水土保持,必須提出水土保持計畫。

(7)工程科:山坡地與本校地僅為極少部分畫過,建議可將其排除計算建築之建蔽率以利後需規劃,學校用地建蔽率為50%,使用總樓地板面積為150%,因學校被道路一分為二,所以學校也需考量建物的位置,以避免建造時超過或浪費總樓地板面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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