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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 21:08:18瀏覽578|回應0|推薦6 | |
僅僅是幾年之間,影音記錄的設備進步、成本降低,使用習慣也漸漸普及,似乎讓大多數犯罪的人都措手不及!剛剛承認貪汙的林益世先生就敗在一支錄音筆,錄音錄得清清楚楚,演技再好都掰不下去了,只能立即俯首認罪!不只是這個例子,現在多數交通事故或隨機犯罪都可以找到錄影記錄,不是行車記錄器就是路口監視器,小偷、強盜乃至丟菸蒂的人,都『人人自危』!我真是愛死了這個資訊化時代。 我並不是特別有正義感,或嫉惡如仇的人,但是我很討厭浪費時間的感覺。我希望世界上不好的事情都能簡單清楚的照實記錄下來,必要時可以完整重現,該怎麼辦就怎樣辦!不必因為有些人老愛說謊,喜歡飾詞狡辯,讓每件事情都變得不清不楚,甚至顛倒是非!無形中浪費的社會資源實在太大,也讓大家都不敢互相信任。 想一想,國家社會例行的要耗費多少資源,只為了證明許多罪犯的罪行?一審、二審、三審…一直審到天荒地老還是搞不清楚真相,連真正的壞人都莫名其妙的耗費了比認罪服刑更長的時間與更多的資源去編織謊話,只因為證據不足,他們還有機會狡賴就一定會繼續掰嘛!如果證據確鑿沒得掰呢?被害人就可以及早獲得伸張正義,壞人也能盡快地認罪服輸,服完刑期早點重新做人!不相干的人則可以因此省下好多稅金,也得到最好的教育啟示:老天真的有眼,歹路不可行啊!畢竟壞事如果永遠都處理不完,大家都沒時間享受好日子了! 其實現在除了影音記錄到處都有之外,電腦、電話與網路通訊也都是照妖鏡,所有數位化的工具幾乎都是可以系統化追蹤甚至追查的!不使用電腦或電話想過正常生活都很難,但是只要用了就會留下紀錄,只要出了事情,警方想追蹤或追查沒有人能跑掉的!確實隱私權有可能會受到一點侵犯,但是比起讓罪犯無所遁形的好處,我覺得資訊透明對國家社會帶來的好處還是遠遠多於不便的! 我不是完全相信人性本善,我自己就覺得自己不是完全的善良,如果知道犯罪根本無所遁形,我其實會過得更自在,因為作壞事連想都不必想,也就少了很多無謂的誘惑!也希望多數蠢蠢欲動的潛在犯罪人都早點相信一個新的宗教觀:科技無所不在,也無所不知!相信者得永生(絕對不會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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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