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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07:26:11瀏覽1225|回應1|推薦5 | |
提到這件事的劇情,正常人會好奇事實到底如何?一如警察辦案,會努力蒐集釐清所有明確的證據,各個相關事件發生的時間軸等等。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利益各說各話是必然的,但是要編寫有利於自己的故事版本,也不能悖離關鍵的事實證據,一旦有件事兜不攏,當然整個說法就崩潰,講故事的人信用也破產了! 這一則報導提出的時間軸證據,就證明了陳教授為了維護權貴子弟,不惜犧牲正常努力做研究的余生,不但拿他的論文初稿去「救援」新竹市長,還倒打一耙,暗示是市長先生先寫給余生參考的?居然還敢指證歷歷關鍵的時間點?如果余生沒辦法提出早於這個虛擬故事時間點的初稿證據,那就百口莫辯,死定了! 但是陳教授與林市長可能有點跟不上時代了!大概從30年前開始,除了極少數如陳教授這個年紀地位的老教授或大官員,有年輕的秘書助理代勞,或許可以不必自己打字寫文稿維護電腦檔案,任何其他人「自己寫」的稍有規模的稿件,一定都會留下很多各個寫作階段的電腦文稿檔案。 因為寫論文一定會翻來覆去的修改很多次,所以一定會將各階段的檔案,包括本文與各個圖表,都保留參考!如果寫亂或寫壞了,才可以隨時倒帶嘛!現在的磁碟那麼大,如果真是自己寫的論文,寫作期間每個月、每周甚至每天的版本,都可能有存檔的!反而是寫作論文的一年半年期間,沒有任何過程稿件?那才是「絕對不可能」的狀況! 前些時候,當林市長上傳很多檔案嘗試自清時,我就直接想到:怎麼不上傳他聲稱徹夜匪懈焚膏繼晷寫論文時留下的那些初稿呢?結果反而是被他們指控陷害的余生,提出了比他們的虛擬故事起點更早的一篇初稿檔案,就是這一篇不經意留下的檔案,讓整個「明通宇宙」崩潰了!即使審查委員想刻意護航,碰到這種鐵證,也很難掰了! 事實上我覺得余生絕對應該有幾十個,甚至上百個過程檔案可以隨時把那個假故事戳得體無完膚!任何研究生做完論文都會有幾百個圖文檔案留存,也絕對不會在十年內刪除掉的!所以他才會老神在在,根本不必上媒體或網路社群哭號討拍,他一開始就知道贏定了!只要還有法律存在,他不可能被陷害成功的! 簡單說,陳教授太自作聰明了!編這種故事在這個電腦時代是毫無勝算的!一開始就不應該這麼作,比默認還糟糕,他現在已經被證明公然說謊了!甚至可能有刑責?因為他大動作公開發表的數篇千字文,等於公然誣告余生抄襲論文?這還不夠像是加重誹謗罪嗎?如果是你被這樣糟蹋,你會不會提告? 在此也分享一個個人的實際經歷,2003快20年前的事了,當時有家海測公司與某科大的某教授(我建中隔壁班的同學)產學合作研發使用遙控船去探測極淺水域的水深地形,他們在如何將聲納安裝在這麼小的船隻上有些技術問題,所以找到當時已在聲納技術方面頗有名聲的我幫忙,也成功解決問題做出原型了! 結果該公司急功近利過河拆橋,馬上在公司網站上打出「自行研發」這個產品成功,售價上百萬!無預警地不再繼續金援該教授的這個研究。而且對外完全否認此研發產品與該教授或該科大有關?對於學界人士來說,錢可以商量,智慧財產權是沒得商量的!不然他和學生們投入幾年研究,即將藉此議題發表的論文不是都變成抄襲了嗎? 該教授個性本來就比較急躁,為此氣到發抖,幾次跟我通電話都要罵上30分鐘!我是覺得無所謂,就找了另一家也對此有興趣的海測公司介紹給他,讓他可以繼續同樣議題的研發。此時反而是他開始擔心前一家公司會來告他抄襲了? 我當時就說:讓他告啊!你們整個實驗室有多少人事物與電腦資料,都可以充分證明這個研究是在你們的實驗室做了好幾年的!想證明「不是你們做的」比較難吧?是他們才應該怕你,你在怕甚麼?果然後來就完全沒聽到任何後續情節了! 我超愛這個數位科技時代的!好人變得比較好做,壞人變得難做多了!無獨有偶,原來這種觀點不只是我想到提出,這位年輕的網紅也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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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