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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錢的!詐騙集團就別費事來找我了!
2022/07/01 05:27:28瀏覽1634|回應0|推薦17

薪水全給老婆管…人夫想買新車「存款竟不到30萬」 

得知原因崩潰離婚

我的理財方式也是跟這位人夫相似的!我根本不知道我的戶頭與公司戶頭有多少錢?但是過程與夫妻信賴度當然大不相同!我家裡的所有財產在法律上都是屬於我的妻子,包括房子、車子、甚至我們開的公司都是老婆的!她是公司的董事長,我是她聘請的CEO,是領她薪水的員工,連入帳薪水的私人戶頭都歸她管的!她是老闆也是老婆嘛!我需要用錢時,就跟一般小孩一樣跟媽媽要的!

這不是甚麼家暴或霸凌,就只是我自發自願的財務管理方式!如果老婆都不能信任如自己了,其實根本不應該結婚,即使結了婚也應該盡快離婚的!都甚麼時代了?不結婚同居不行嗎?照樣可以生兒育女一家和樂的嘛!何必為了錢搞得那麼難看呢?這不是特例,我接觸的很多小公司都是這樣的!老婆是董事長兼財務會計,我老婆是讀過金甌商職會計科的,恰好專業適任!

所以我身上永遠不會有超過一千元的現金,把我綁架也提不到存款的,因為我身上連提款卡都沒有!連密碼都忘了!老婆如果不肯付錢贖我,我就只能被撕票了!詐騙集團知道實況後,應該就別再打電話,或用FBLine騷擾我了!因為那些努力根本沒用的!

但這不表示我的生活過得很委屈悲慘?我其實過得很舒適很好,下班都有家可以回去,有好吃好睡的優質環境,公司的開銷老婆都會買單,車子可以隨時開,還有一張信用卡可以刷卡消費,除了到摩鐵幽會小三可能無法報帳?其他開銷都沒問題的!

這種狀況要合理運作的前提,當然是夫妻一體的互相信任!如前所述,不信任就早點結束婚姻關係吧!妳有了小王,或是我有了小三,不想在一起了,就攤開來講,不要先傷害彼此之後再被揭發,就沒事了!誰愛誰?連上帝都管不了,但不要因為自私傷害其他人是法律都說要管的!拿老公賺的錢給小王?拿老婆幫忙賺的家產養小三?當然不對嘛!

我和老婆的歷史是這樣的:剛結婚時,是她賺錢養著讀博士班的我和孩子!我只有不夠養家的兼差收入,自己零用還好而已。之後我取得博士學位舉家搬到台南我有了正式薪水,她反而失去了原本在台北工作的高收入,所以有段時間很不平衡!

我當時就是撥給她大部分的薪水持家,但是我的薪水其實並不夠多,因此就會有爭議了!我應該保留多少當作我的「私產」呢?經過幾年的困擾,我覺得這是很無聊的事情,反正我也是和孩子差不多依賴家庭生活的一員而已,除非真的想保持隱私養個小三?不然我想不到必須有很多私房錢的理由。

既然好像一直沒人誘惑我,主動願意當我的小三嘛!我就乾脆繳械投降,二十年前我就已經決定甚麼財產財物都給太太管了!我們家自此在這方面也就天下太平了!太太自從取得大權之後,一直都對我很好的!如果有隱憂,就是哪天不幸翻臉要離婚時,要努力爭產贍養費的人就不是老婆,而是我了!

還好啦!除非我老病殘到不能動了,不然我繼續工作賺錢養老應該還行的!老婆就繼續當她的貴婦吧!我不介意,也希望如此的!當然我知道,即使真的我有小三因而離婚,她也不會對我太殘忍的!當我真的活不下去時,她會看著辦的!這就是夫妻的恩情嘛!所以除非你是壞人,也認定太太是壞人,不然財產歸誰管都不會有事的!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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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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