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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2 23:43:50瀏覽1509|回應8|推薦65 | |
大家不要以為我又要介紹何種美食饗宴了! 臨時有要事,必須南下一趟,地點又是一個中部鄉間小鎮,10餘年前曾由朋友帶隊翻山越嶺去過一次。這幾年興建了各各連外快速東西向道路,但標示經常引人遐想,除非是當地人或經常有來往的,大部份開車都會開的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憑著模糊的記憶上路了!在"中興"交流系統,看見"梅花3號國道",沒錯!南下就直接上了!車速快,心想約1小時候就可抵達了! 越開越不對,路旁標示的怎麼好像是往南部中山高的一些地名,沒有我們要去的小鎮附近的標示。正當猶豫時又過的一個交流道,標示上寫著下一個交流道就是"斗六"了!當下和我家老爺決定"斗六"交流道要"回頭是岸"不可再"向前走"了! 路況不熟,很仔細的看,哇!也太快了!看到下交流道趕緊切入,這個槽化線也真長,壓到尾巴一些些,心裡正想好險差點又錯過了!正想著時,出口處不知幾時冒出一位警察,拿著警棒大筆一揮,要我停在出交流道與槽化線最寬處的路口,還有一輛警車停在前面,只好停下來。 車窗打開,聽見那高個兒帥警察口裡唸唸有詞,原來他在唸我的車牌號碼,讓警車內的警察紀錄,速度直快,瞬間我已登記有案,皇親國戚來都救不了!由此顯示咱們國家正走向執法公正時代,好現象。 既然被逮到,停車下來順便問路,我告訴那高個兒警察,我迷路了!他話還沒回答,又跳了出去,大手一揮,哇!真厲害,又逮到兩位,前後不到兩分鐘,連我共三個現行犯。這兩位更冤啊!停了一輛警車,外加我犧牲打(我前面沒人被抓),車子停在警車後旁,我和警察兩個人站在路旁,居然他們還會被逮到,這警察也真眼尖,一個也不漏過。 各位!由此您就知道,這個槽化線有多長,而且斜坡往下,角度也有問題,我想除非是本地人,外地人是凡走過必被"逮"。 駕照與行照交給車內的另一警察登記,順便問他:「這個要罰多少?」「3000元」「這麼貴!」 「高速公路,最低3000元起跳。」看看那高個兒帥警察,如果這槽化線是伸展台,他一舉手(拿警棒)一投足(適時站出去抓人),時薪應不輸一線名模。 為了這一筆意外最低消費,今晚我和我家老爺的浪漫大餐要改為"切仔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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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