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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16:11:03瀏覽584|回應1|推薦0 | |
最近里民對台北市政府所提都市更新計畫,大家都很有興趣,只是都怕受騙上當,經上都更處網站,參考已經成立的都更案,都須有(1)具備持有人同意書(2)申請計畫書。 本里河堤六小段已有居民團結成立都更委員會,委員會義工顧問謝將軍對都更研究很久,根據他的經驗申請都市更新計劃書必備條件如下: 一、需有3/4以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始可進行 二、不同環境因素可申請不同的獎勵容積,藉以改進里民居住環境 三、都更計畫書須由專業人員畫製,費用一般為建築費用的3~5% 依河堤段的基地大小估算費用約需1500萬~1800萬左右,對建設公司的投資成本不算少數,當然中正區的土地資源而言,對建設公司的吸引力應該不小。 為了改進大家的居住環境,建設公司有利可圖的誘因下,當然也不能損及居民的利益,都更的權利義務分配總是有一定的計算公式,最後一定要全體居民滿意,建設公司也願意承作的兩利條件下,我們的都更案才能進行。 最終若合(委)建條件談不攏,居民不交出所有權狀給建商,則此案當然是作廢,居民的共同希望當然是:改善居住環境,但是建商也不心存暴利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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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