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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都市更新計劃書必備條件
2011/08/13 16:11:03瀏覽481|回應1|推薦0
最近里民對台北市政府所提都市更新計畫,大家都很有興趣,只是都怕受騙上當,經上都更處網站,參考已經成立的都更案,都須有(1)具備持有人同意書(2)申請計畫書。
本里河堤六小段已有居民團結成立都更委員會,委員會義工顧問謝將軍對都更研究很久,根據他的經驗申請都市更新計劃書必備條件如下:
 
一、需有3/4以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始可進行
 
二、不同環境因素可申請不同的獎勵容積,藉以改進里民居住環境
 
三、都更計畫書須由專業人員畫製,費用一般為建築費用的3~5%
 
依河堤段的基地大小估算費用約需1500萬~1800萬左右,對建設公司的投資成本不算少數,當然中正區的土地資源而言,對建設公司的吸引力應該不小。

為了改進大家的居住環境,建設公司有利可圖的誘因下,當然也不能損及居民的利益,都更的權利義務分配總是有一定的計算公式,最後一定要全體居民滿意,建設公司也願意承作的兩利條件下,我們的都更案才能進行。
 
最終若合(委)建條件談不攏,居民不交出所有權狀給建商,則此案當然是作廢,居民的共同希望當然是:改善居住環境,但是建商也不心存暴利的想法。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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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xiawana&aid=553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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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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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六晚間7點在里民活動中心召開都更委員會
2011/08/14 19:59
每週六晚間7點在里民活動中心召開都更委員會,昨天8/13晚上我第一次參加。
大家參與凝聚共識是件好事,但是如果住戶過度自我保護,反而會讓都更很難進行。
 
我認為每個人都會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包括建商在內。
會議中鄰居徐小姐說要找朋友幫忙了解,爭取都更政府最大的補助及獎勵,在我看來是多餘的,因為獎勵越多,建商跟住戶的公同利益才越多,建商這麼精,怎麼會有遺漏?現在再授權徐小姐處理,讓住戶兩難,反而浪費大家的時間。
昨天早上我也看到聯合報有關政府補助都更計畫的辦法,我是想建商提計畫案時,當作跟建商討價還價的條件,我不相信建商,問題是住戶又能相信哪個人?至少有名的建商還是比較可信的。
 
我的看法是:先收集計劃同意書,決定都更範圍後,建商可以開始擬定都更計畫書,這時候請謝明鋼大哥協調建商讓我們參與計畫書的規劃,像我就希望將來窗戶安裝太陽能發電板,當然是我自己出錢。
 
至於以後的分配問題,建商當然應該提出讓住戶相信是公平的解決方案,否則地主不過戶,建商也沒得選擇。再像昨天那樣意見紛擾,開幾百次都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我們不相信建商?建商會相信我們嗎?大家要有共識才走得下去!
 
基於上述理由,我是沒興趣授權徐小姐處理,我建議主委及施小姐,檢視已經取得同意書的住戶範圍,能做的先做,到時候願意加入的鄰居就加入(當然不能拖累我們走下去),不願做的我們就放棄,畢竟我們也不能勉強別人。只是錯過這次加入80巷都更的機會,將來72巷的鄰居就很難滿足都更600坪的門檻,也失去了80巷的鄰街獎勵條件。
現在同安街80巷及牯嶺街兩面臨街獎勵條件,讓我們至少可以爭取到部分都更額外獎勵,如果72巷的鄰居人數夠多,依據都更辦法,達一定比率的地主同意,我們還可以爭取72巷的臨街獎勵。
住戶多,將來分攤的管理費就較低,住戶也可以放心出國遠遊。否則出國家裡遭竊,哪放心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