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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20:42:00瀏覽436|回應1|推薦3 | |
自由時報報導 "高爾夫球職業選手呂文雄, 今天凌晨1點30分左右在台北縣淡水鎮新興街住處, 勸架不成,反遭酒後喧嘩的鄰居毆打至命危, 雖緊急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 凌晨3點23分仍宣告不治, 淡水分局逮捕偵訊涉案2男2女後, 已依過失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高球國手要喝醉酒的人不要在三更半夜的馬路吵 結果被打死 建議以後看到有人喝醉喧嘩電話報警處理較妥當 一定要報110電話 如果有帶錄影設備可以偷偷錄影錄音錄下來 因為你看淡水分局竟然是以過失傷害致死罪嫌移送 可見這兩名王姓男子、田姓男子和另2名女子八成在當地是跟警察熟識 明明是重傷害致死罪 警方卻以過失傷害致死移送 前述兩名男子也供稱不小心打死的 這位高球選手這麼不經打喔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由上述可知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款重傷害致死罪刑責較重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是警方卻以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人於死罪移送 不免讓人覺得有高人在協助兩位酒醉男子意圖脫罪 再不就是這兩名男子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 否則怎麼根據中央社記者黃旭昇 台北縣2010/10/14 的報導"這2男2女在KTV飲酒作樂後, 田男夫婦開車送王男等人回家, 在到達命案現場時,因為王男不下車, 引起彼此酒後喧嘩拉扯" 喝醉酒又開車 是不是酒駕呢 台北縣淡水鎮新興街住的都是有錢人 都是豪宅等級的新成屋 住這種房子的人水平不是都很好 流氓地痞賺到暴利也有可能住到這邊 (如果台北縣淡水鎮新興街這附近的房子因為這件事 房價下跌 賣不掉 價錢賣不好 請將損害賠償責任歸責於 這兩名王姓男子、田姓男子和另2名女子) 下次各位網友再遇到這種狀況 請不要自行開罵 電話110報警前來處理 再不就請保全處理 再自行偷偷錄影記錄 隔天再不爽的話 可以提民事賠償告訴 當然也可以告社區主委 告死這些愛喝到醉酒品又不好的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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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