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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保險公司男性業務人員私生活 附新聞中法律攻略解說
2010/10/22 03:57:27瀏覽405|回應0|推薦2

報載一名保險公司的潘姓(不知是否貌似潘安)
男性高階業務人員
(就是從事保險工作一段時間
也有一定保單客戶數及業績的男性保險工作者)

民國九十六年一月間 (當時看來保險市場一片大好
未料一年多後美國金融海嘯)該潘姓保險從業人員到錦州街酒店

與一位在電視台深夜節目沈姓模特兒出場開房間,
談妥價碼後,前往高檔汽車旅館開房間。
她要求對方戴保險套,
但潘某並未戴套就直接進入,
沈女當下並未阻撓。事後,
2人還三度相約在其他汽車旅館做愛。

這一晚的纏綿最後「鬧出人命」,
沈女不但懷孕,還發現潘某早是使君有婦,
雙方為了墮胎問題而翻臉。

沈女認為全都是潘某不戴套辦事所害
雙方談判時又唆使10餘名兄弟恐嚇她,
沈女墮胎後向警方報案,指控對方妨害性自主、恐嚇及妨害自由。


但北檢偵結以雙方為合意性交、
證據不足等由,將潘某處分不起訴確定。
潘某不起訴後,轉控告沈姓小模涉及誣告,
沈女因而遭板檢起訴。

板院審理發現,潘某當天花錢約出沈姓小模辦事、
沈女進而懷孕,均為實情。最後雙方因必須墮胎,
才會為了當初戴不戴套辦事而鬧上法院。
但沈姓小模所言,都不是故意虛構,只
是對「強制性交」構成要件認知不同,
廿日以罪證不足,將沈姓小模判處無罪。


這篇新聞 這樣的潘姓保險從業人員 你繳的保費的傭金
給這樣的保險從業人員去亂搞男女關係
這種打心裡看不起女人 玩弄歡場女人的男人
你敢把保單交給這樣的男人嗎
這位潘某騙了老婆 在外花天酒地
騙了歡場女子 讓她懷孕
還騙了保戶 讓保戶以為他是模範先生
由此可知潘某是一位完全不誠信的保險從業人員
還有一堆黑道兄弟在後面幫忙
你敢把保單給這位潘某及他的下屬承做嗎?

不抽煙 不喝酒 不吃檳榔 不打牌 不嫖妓 嫉惡如仇
這就是我的風格

其他潘姓保險業務同仁
可以告這位性侵不起訴的潘某民事名譽損害賠償

因為以後有可能只要是姓潘的保險從業人員都會被牽拖喔
另外前述該小模應先對潘姓保險從業人員提出民事賠償告訴才對
現在誣告不起訴 仍可對潘某提出民事賠償告訴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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