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拍手 各位卡債朋友 去法院閱卷
或把銀行給你的當初幫你申請信用卡或現金卡的申請書找出來
看看有沒有任何字不是出於你的筆跡
是任由經辦人幫你代簽的或代勾其他卡別或代填基本資料
如果有 請立刻發存證信函給銀行
告知該文字不是你親簽或親填 或親勾 主張申請書無效
另外 請詳查該申請書上面銀行承辦人相關人員的姓名
去地檢署按鈴申告那些承辦人偽造文書 另外再提民事告訴
針對你個人人格權 姓名權 提侵權訴訟 再向法院提當初卡債呆帳的判決再議狀
反正 就是要反過來對付銀行 不是一直被挨打
告不告得贏 不管 放心 都是有所本的話 你不會被告誣告的
如果你調閱資料 發現銀行都把重要承辦人職章都蓋起來了
你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費用一千元
書記官或法官會帶著你親自到銀行個金部把你的相關資料都列印回來當作訴訟證物
如果刑事敗訴 可以利用刑事銀行承辦人的證辭去對銀行承辦人 對保人告民事
也可以先告民事 再從民事中銀行或銀行承辦人在民事庭中的說辭 找出對自己有利的說辭 作為向銀行或承辦人告刑事的證據
如果你銀行程序 做得漂漂亮亮 就不怕被告不是嗎?
再不然一昧要以收利息來當銀行經常收入 不是正途
又有什麼資格 怪我在這邊教卡友怎麼對付銀行呢
一般銀行不怕你告 不過銀行行員或業務 或對保人 就非常怕你告了
當然銀行也好 政府也好 應該宣傳儲蓄 量入為出的好觀念
我們自己也不要被催眠 以為多消費 多刷卡信用越好
那是騙你的 騙你繳利息來養銀行
有多少錢花多少錢 如果真的對銀行有興趣
倒是買買銀行股票 政府不會讓銀行倒 所以銀行股票一定不會變璧紙
長期持有 以零股方法分次買進
一定會有賺的啦 比存款利率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