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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匪下的法》
2011/09/20 22:29:25瀏覽178|回應0|推薦1

  一.《法》如同电脑。司法如同硬件、律条如同软件、立法如同编程、监督如同运行调试。

  二.一台电脑,硬件、软件、编程、调试,缺一不可,并且都必须正确合格,否则这台电脑就不正常,甚至就不能成为电脑。

  三.同样一个法(制),司法、律条、立法、监督,也是缺一不可,并且都得合格正确,否则就不正常,甚至不能称其为法(制)。

  四.《法》有善法、恶法、真法、假法之别:
  1.善法:抑恶扬善、倡导人性、维护文明、创生财富、安居乐业、繁荣昌盛、……。
  2.恶法:抑善扬恶、倡导兽性、毁灭文明、破坏资财、居业不安、荒芜毁败、……。
  3.真法:法制真实可信、司法律条立法监督(法之硬软件编调程序)完备正确。
  4.假法:法制虚伪无信、司法律条立法监督(法之硬软件编调程序)不全荒谬。

  五.今天中国大陆法制之实况:
  1.以权代法,只能为当权者服务。而当权者非受法之民所选出、非受法之民所认可。所有法制构件都是由层层当权者旨意所形成。因此实质只是当权者之旨意,而无法无制,或最多称其为“当权者之法”。
  2.法规律条矛盾百出、千疮万孔、甚至荒谬绝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信口开河的、尽其所能的罗列出铺天盖地的民主自由,成为古今中外,人世间最丰满无比的民主自由的国家。但后面又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这里笼统毫无根底的“祖国”,也只能落实到当权者的身上。因而前面所有的人世间最丰满无比的民主自由,可以由当权者一言勾销,成为实际上落实到只准为当权者“抬轿子吹喇叭”任其奴役宰割的民主自由了!这样的文字戏法、无赖的把戏,让多少的憨厚虔诚的信徒,落得掉了脑袋还不知是怎么掉的可悲可怖的下场。其社会效果,只能造就成一个吹嘘拍马、奴颜婢息、猪狗豺狼、群魔狂舞为所欲为的国度。
  3.几乎所有司法执法者都未有资格验证,只不过是党政的指派而矣。而其中百分之九十至少是大部分成员都是些:土匪、流氓、无赖、下三烂、滥竽充数、不学无术、白吃馍馍的人渣罢了。这就像一台电脑的硬件几乎全部,至少大部都是些不合格的烂废件,这样的电脑能正常正确的运行吗?司法最根本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而这帮子毫无品质素质的成员,本身就不懂判断事实的充分而必要的条件,更懒的去做查证属实的操作过程。这样办案能不怨假错乱吗?佘祥林、赵作海案是极端难得的杀人案被杀人又再出现才得平反,而那无数的没有这样巧遇的怨假错案的真相又如何能在这个体制下得以发现和平反呢?更可怕的是,由于这帮司法成员的品质极端卑劣,像重庆打黑中的官匪勾结,那把整个天国的司法,变成了黑白颠倒、抑善扬恶、残害百姓、无比凶残、有还不如无的恶魔机器。这样的凶恶事件就只重庆一地才有吗?
  4.毫无自律、更不受监督。相当于电脑编程不经调试验证、不受反馈纠正,对任何真诚负责的软件公司是不能也不敢发行施用的。而唯有这里,能以更敢于把比电脑软件更严重千万倍的,关系着亿万人民生命财产的司法,毫无自律、更不受监督的狂暴横行!这是当今世界只有以法制为幌子的草菅人命、专制暴政的国家才有的最明显的特征。

  五.今天中国大陆律师之实况:
  1.有品质有素质,真正合格的律师,不是被停业,就是被软禁甚至请入监,更惨的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被蒸发掉!因此好律师越来越少,剩下的也只能是或大部分是:不学无术、滥竽充数、为了老婆孩子混饭吃的混混律师了。
  2.在这里做为律师的神圣底线:正直正义、抑恶扬善、精通法理、严谨作风、认真负责、廉洁光明、……已经成痴人说梦,发挥不出什么作用。而在这里能真正让律师起作用的只有:金钱、权势、美女、人脉、关系、献媚、见风使舵、投机巧变的能力了。
  3.在这里当权者眼里的法制和做为法制的一个附件的律师,都不过是他们为了维护他们的政权、欺压百姓和让外国人看的幌子罢了。尤其是律师更在他们的眼中是个碍手碍脚的赘瘤,只能得过且过的混糊着过罢了,并没有什么可靠的权利和地位。一但你不自觉自量,还自以律师的天职来认起真来,那就立刻成了当权者的眼中钉、肉中剌,他们就会毫不客气的把你像碾死一只蚂蚁样的轻易的处置掉。因此在这里的律师不但没有丝毫的神圣光环,相反地两面受气,灰出溜地在墙夹缝里求生存:要做有良心的好律师就遭官老爷的打压,轻则停业,重则遭罚;要做没良心的孬律师就遭百姓的唾弃,无人问津,也无法生存。今天中国大陆的律师们都已到了连自身都不保,无能自救的地步,还扯谈什么抑恶扬善伸张正义了。

  六.今天中国大陆百姓受法之实际情况:
  1.遭劫不报案、受害不起诉,因为视脏官比劫匪、歹徒还更卑恶万倍。
  2.怨民无路走,只得自找“说法”,被迫出杨佳捅警、瓮安暴乱、自焚跳楼、群起抗争、……。
  3.匪徒扬眉吐气、脏官连连高升、受害人如过街老鼠、正义之士惨遭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狱牢之灾。
  4.中国大陆黑,而中国大陆司法更是黑中之黑,全部司法过程都是“黑操作”。老百姓买样东西还给开张发货票呢,而唯独大陆的司法,不给当事人你丝毫的票据。并且过后他们可做出惊人的无赖,说你什么都没有做。他们不给你丝毫的过程凭据,而说你空口无凭。
  5.下面且以民谣作为中国大陆百姓受法实况的总结:
  天国的司法,有还不如无;
  十官九贪,十判九怨!
  以权代法,无法无天!
  指鹿为马,黑白颠倒!
  官匪勾结,抑善扬恶!
  怨假错案要超过古今中外加起来的七百倍!
  受害的老百姓到了: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频于走投无路的绝境!!!

  星光联系电邮:xgslrl@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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