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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人生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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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在人生邊上
   
作者:錢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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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頁>

       贈與季康

       一九四一年六月二十日      

      【致謝】

       這個集子裡的文章,有幾篇是發表過的,曾和孫大雨、戴望舒、沈從文、孫毓棠各位先生所主編或籌備的刊物有過關係。

       陳麟瑞、李健吾兩先生曾將全書審閱一遍,並且在出版和印刷方面,不吝惜地給予了幫助。

       作者遠客內地,由楊絳女士在上海收拾、挑選、編定這幾篇散文,成為一集。

       願他們幾位不嫌微末底接受作者的感謝。 

     
【序】

       人生據說是一部大書。

       假使人生真是這樣,那麼,我們一大半作者只能算是書評家,具有書評家的本領,無須看得幾頁書,議論早已發了一大堆,書評一篇寫完交卷。

       但是,世界上還有一種人。他們覺得看書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寫書評或介紹。他們有一種業余消遣者的隨便和從容,他們不慌不忙的瀏覽。每到有什麼意見,他們隨手在書邊的空白上注幾個字,寫一個問號或感嘆號,像中國舊書上的眉批,外國書裡的□□□□□□□。這種零星隨感並非他們對於整部書的結論。因為是隨時批識,先後也許彼此矛盾,說話過火。他們也懶得去理會,反正是消遣,不像書評家負有指導讀者、教訓作者的重大使命。誰有能力和耐心作那些事呢?

       假使人生是一部大書,那麼,下面的幾篇散文只能算是寫在人生邊上的。這本書真大!一時不易看完,就是寫過的邊上也還留下好多空白。

       一九三九年二月十八日

      
【重印本序】

       考古學提倡發掘墳墓以後,好多古代死人的朽骨和遺物都暴露了;現代文學成為專科研究以後,好多未死的作家的將朽或已朽的作品都被發掘而暴露了。備發掘的喜悅使我們這些人忽視了被暴露的危險,不想到作品的埋沒往往保全了作者的虛名。假如作者本人帶頭參加了發掘工作,那很可能得不償失,“自掘墳墓”會變為矛盾統一的雙關語﹕掘開自己作品的墳墓恰恰也是掘下了作者自己的墳墓。

       《寫在人生邊上》是四十年前寫的,《人•獸•鬼》是三十六、七年前寫的。那時候,我對自己的生命還沒有愈來愈逼窄的邊緣感覺,對人、獸、鬼等事務的區別還有非辯證的機械看法。寫完了《圍城》,我曾修改一下這兩本書的文字;改本後來都遺失了,這也表示我不很愛惜舊作。四年前,擅長發掘文墓和揭開文幕的陳夢熊同志向我遊說,建議重印這兩本書。他知道我手邊沒有存書,特意在上海設法複製了原本寄給我。在寫作上,我也許是一個“忘本”的浪子,懶去留戀和收藏早期發表的東西。《上海抗戰時期文學叢書》編委會成立,朱雯、楊幼生兩位同志都要把這兩本書收進《叢書》。我自信我謝絕的理由很充分﹕《寫在人生邊上》不是在上海寫的,《人•獸•鬼》不是在抗戰時期出版的,混在《叢書》裡有冒牌的嫌疑。於是,《叢書》主要編委柯靈同志對我說﹕“你不讓國內重印,事實上等於放任那些字據訛脫的‘盜印本’在國外繼續流傳,這種態度很不負責。至於《叢書》該不該收,編委自有道理,你不用代我們操心。”他講來振振有辭,我一向聽從我這位老朋友的話,只好應允合作。又麻煩夢熊同志複製一次,因為我把他寄來的本子早丟了。

       我硬了頭皮,重看這兩本書;控制著手筆,只修改少量字句。它們多少已演變為歷史性的資料了,不容許我痛刪暢添或壓根兒改寫。但它們總算屬於我的名下,我還保存一點主權,不妨零星枝節地削補。

       《叢書》的體例對作者提一個要求,他得在序文裡追憶一下當時的寫作過程和經驗。我們在創作中,想像力常常貧薄可憐,而一到回憶時,不論是幾天還是幾十年前、是自己還是旁人的事,想像力忽然豐富得可驚可喜以致可怕。我自知意志軟弱,經受不起這種創造性記憶的誘惑,乾脆不來什麼緬懷和回想了。兩本小書也值不得各有一序,這篇就一當兩用吧。

       一九八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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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次

      魔鬼夜訪錢鐘書先生

論快樂
說笑
吃飯
讀伊索寓言
談教訓
一個偏見
釋文盲
論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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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鬼夜訪錢鐘書先生】      

       “論理你跟我該彼此早認識了,”他說,揀了最近火盆的凳子坐下﹕“我就是魔鬼;你曾經受我的引誘和試探。”

       “不過,你是個實心眼兒的好人!”他說時泛出同情的微笑,“你不會認識我,雖然你上過我的當。你受我引誘時,你只知道我是可愛的女人、可親信的朋友,甚至是可追求的理想,你沒有看出是我。只有拒絕我引誘的人,像耶穌基督,才知道我是誰。今天呢,我們也算有緣。有人家做齋事,打醮祭鬼,請我去坐首席,應酬了半個晚上,多喝了幾杯酒,醉眼迷離,想回到我的黑暗的寓處,不料錯走進了你的屋子。內地的電燈實在太糟了!你房裡竟黑洞洞跟敝處地獄一樣!不過還比我那兒冷;我那兒一天到晚生著硫磺火,你這裡當然做不到--聽說碳價又漲了。”

       這時候,我驚奇已定,覺得要盡點主人的義務,對來客說﹕“承你老人家半夜暗臨,蓬蔽生黑,十分榮幸!只恨獨身作客,沒有預備歡迎,抱歉得很!老人家覺得冷麼?失陪一會,讓我去叫醒佣人來沏壺茶,添些碳。”

       “那可不必,”他極客氣地阻止我,“我只坐一會兒就要去的。並且,我告訴你”--他那時的表情,親信而帶嚴重,極像向醫生報告隱病時的病人--“反正我是烤火不暖的。我少年時大鬧天宮,想奪上帝的位子不料沒有成功,反而被貶入寒冰地獄受苦 ,好像你們人世從前俄國的革命黨,被暴君充配到西伯利亞雪地一樣。我通身熱度都被寒氣逼入心裡,變成一個熱中冷血的角色。我曾在火炕上坐了三天三夜,屁股還是像窗外的冬夜,深黑地冷……”

       我驚異地截斷他說﹕“ 巴貝獨瑞維衣(Barbey D'Aurevilly)不是也曾說……”

       “是啊,”他呵呵地笑了﹕“他在《魔女記》(Les Diaboliques)第五篇裡確也曾提起我的火燒不暖的屁股。你看,人怕出名啊!出了名後,你就無秘密可言。甚麼私事都給採訪們去傳說,通訊員等去發表。這麼一來,把你的自傳或懺悔錄裡的資料硬奪去了。將來我若作自述,非另外捏造點新奇事實不可。”

       “這不是和自傳的意義違反了麼?”我問。

       他又笑了﹕“不料你的見識竟平庸到可以做社論。現在是新傳記文學的時代。為別人做傳記也是自我表現的一種;不防加入自己的主見,藉別人為題目來發揮自己。反過來說,作自傳的人往往並無自己可傳,就逞心如意地描摹出自己老婆、兒子都認不得的形象,或者東拉西扯地記載交遊,傳述別人的軼事。所以,你要知道一個人的自己,你得看他為別人做的傳。自傳就是別傳。”

       我聽了不由自主地佩服,因而恭恭敬敬地請求道﹕“你老人家允許我將來引用你這段麼?”

       他回答說﹕“那有什麼不可以?只要你引到它時,應用‘我的朋友某某說’的公式。”

       這使我更高興了,便謙遜說﹕“老人家太看得起我了!我配做你的朋友麼?”

       他的回答頗使我掃興﹕“不是我瞧得起你,說你是我的朋友;是你看承我,說我是你的朋友。做文章時,引用到古人的話,不要引用號,表示辭必己出,引用今人的話,必須說‘我的朋友’--這樣你總能招攬朋友。”

       他雖然這樣直率,我還想敷衍他幾句﹕“承教得很!不料你老人家對於文學寫作也是這樣的內行。你剛才提起《魔女記》已使我驚佩了。”

       他半帶憐憫地回答﹕“怪不得旁人說你跳不出你的階級意識,難道我就不配看書?我雖屬於地獄,在社會的最下層,而從小就有向上的志趣。對於書本也曾用過工夫,尤其是流行的雜誌小冊子之類。因此歌德稱讚我有進步的精神,能隋著報紙上所謂‘時代的巨輪’一同滾向前去。因為你是個歡喜看文學書的人,所以我對你談話時就講點文學名著,顯得我也有同好,也是內行。反過來說,假使你是個反對看書的多產作家,我當然要改變談風,對你說我也覺得書是不必看的,只除了你自己做的書--並且,看你的書還嫌人生太短,哪有工夫看甚麼典籍?我會對科學家談發明,對歷史家談考古,對政治家談國際情勢,展覽會上講藝術賞鑒,酒席上講烹調。不但這樣,有時我偏要對科學家講政治,對考古家論文藝,因為反正他們不懂甚麼,樂得讓他們拾點牙慧;對牛彈的琴根本就不用挑選甚麼好曲子!烹調呢,我往往在茶會上討論;亦許女主人聽我講得有味,過幾天約我吃她自己做的菜,也未可知。這樣混了幾萬年,在人間世也稍微有點名氣。但丁讚我善於思辨,歌德說我見多識廣。你到了我的地位,又該驕傲了!我卻不然,愈變愈謙遜,時常自謙說﹕“我不過是個地下鬼!”就是你們自謙為‘鄉下人’的意思,我還恐怕空口說話不足以表示我的謙卑的精神,我把我的身體來作為象徵。財主有布袋似的大肚子,表示囊中充實;思想家垂頭彎背,形狀像標點裡的問號,表示對一切發生疑問;所以--”說時,他伸給我看他的右腳,所穿皮鞋的跟似乎特別高--“我的腿是不大方便的,這象徵著我的謙虛,表示我‘蹩腳’。我於是發明了纏小腳和高跟鞋,因為我的殘疾有時也需要掩飾,尤其踫到我變為女人的時候。”

       我忍不住發問說﹕“也有瞻仰過你風采的人說,你老人家頭角崢嶸,有點像……”

       他不等我講完就回答說﹕“是的,有時我也現牛相。這當然還是一種象徵。牛慣做犧牲,可以顯示‘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並且,世人好吹牛,而牛決不能自己吹自己,至少生理構造不允許它那樣做,所以我的牛形正是謙遜的表現。我不比你們文人學者會假客氣。有種人神氣活見,你對他恭維,他不推卻地接受,好像你還他的債,他只恨你沒有附繳利錢。另外一種假作謙虛,人家讚美,他滿口說慚愧不敢當,好像上司納賄,嫌數量太少,原壁退還,好等下屬加倍再送。不管債主也好,上司也好,他們終相信世界上還有值得稱讚的好人,至少就是他們自己。我的謙虛總是頂徹底的,我覺得自己就無可驕傲,無可讚美,何況其它的人!我一向只遭人咒罵,所以全沒有這種虛榮心。不過,我雖非作者,卻引起了好多作品。在這一點上,我頗像--”他說時,毫不難為情,真虧他!只有火盆裡通紅的碳在他的臉上弄著光彩,“我頗像一個美麗的女人,自己並不寫作,而能引起好多失戀的詩人的靈感,使他們從破裂的心裡--不是!從破裂的嗓子裡發出歌詠。像拜倫、雪萊等寫詩就受到我的啟示。又如現在報章雜誌上常常鬼話連篇,這也是受我的感化。”

       我說﹕“我正在奇怪,你老人家怎會有工夫。全世界的報紙都在講戰爭。在這個時候,你老人家該忙著屠殺和侵略,施展你的破壞藝術,怎會忙裡偷閒來找我談天。”

       他說﹕“你頗有逐客之意,是不是?我是該去了,我忘了夜是你們人間世休息的時間。我們今天談得很暢,我還要跟你解釋幾句,你說我參與戰爭,那真是冤枉。我脾氣和平,頂反對用武力,相信條約可以解決一切,譬如浮士德跟我歃血為盟,訂立出賣靈魂的契約,雙方何等斯文!我當初也是個好勇鬥狠的人,自從造反失敗,驅逐出天堂,聽了我參謀的勸告,悟到角力不如角智,從此以後我把誘惑來代替鬥爭。你知道,我是做靈魂生意的。人類的靈魂一部分由上帝挑去,此外全歸我。誰料這幾十年來,生意清淡得只好喝陰風。一向人類靈魂有好壞之分。好的歸上帝收存,壞的由我買賣。到了十九世紀中葉,忽然來了個大變動,除了極少數外,人類幾乎全無靈魂。有點靈魂的又都是好人,該歸上帝掌管。譬如戰士們是有靈魂的,但是他們的靈魂,直接升入天堂,全沒有我的份。近代心理學者提倡“沒有靈魂的心理學”,這種學說在人人有靈魂的古代,決不會發生。到了現在,即使有一兩個給上帝挑剩的靈魂,往往又臭又髒,不是帶著實驗室裡的藥味,就是罩了一層舊書的灰塵,再不然還有刺鼻的銅臭,我有愛潔的脾氣,不願意撿破爛。近代當然也有壞人,但是他們壞得沒有性靈,沒有人格,不動聲色像無機體,富有效率像機械。就是詩人之類,也很使我失望;他們常說表現靈魂,把靈魂全部表現完了,更不留一點兒給我。你說我忙,你怎知道我閒得發慌,我也是近代物質和機械文明的犧牲品,一個失業者,而且我的家庭負擔很重,有七百萬子孫待我養活。當然應酬還是有的,像我這樣有聲望的人,不會沒有應酬,今天就是吃了飯來。在這個年頭兒,不愁沒有人請你吃飯,只是人不讓你用本事來換飯吃。這是一種苦悶。”

       他不說了。他的淒涼布滿了空氣,減退了火盆的溫暖。我正想關於我自己的靈魂有所詢問,他忽然站起來,說不再坐了,祝我“晚安”,還說也許有機會再相見。我開門相送。無邊際的夜色在靜等著他。他走出了門,消溶而吞並在夜色之中,彷彿一滴雨歸於大海。

        密爾頓《失樂園》第一卷就寫魔鬼因造反,大鬧天堂被貶。但丁《地獄篇》第二十四句寫魔鬼在冰裡受苦。

        像卡爾松與文匈合作的《魔鬼》(Garcon & Vinchon: Le Diable)就搜集許多民間關於魔鬼的傳說。

        歌德《浮士德》第一部巫灶節,女巫怪魔鬼形容改變,魔鬼答謂世界文明日新,故亦與之俱進。

        《地獄篇》第二十七句魔鬼自言為論理學家。《浮士德》第一部《書齋節》魔鬼自言雖無所不知,而見聞亦極廣博。

        柯律治《魔鬼有所思》、騷賽《魔鬼閒行》二詩皆言魔鬼以謙恭飾驕傲。

        魔鬼跛足,看勒薩日(Lesage)《魔鬼領導觀光記》(Le Diable Boi teux)可知。又笛福(Defoe)《魔鬼政治史》(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Devil)第二部第四章可知。

        魔鬼常現牛形,《舊約全書•詩篇》第十六篇即謂祀鬼者造牛像而敬之。後世則謂魔鬼現山羊形,笛福詳說之。

        騷賽《末日審判》(Vision of Judgmen)長詩自序說拜倫、雪萊皆魔鬼派詩人。

        馬洛(Marlowe)《浮士德》(Faustus)記浮士德刺臂出血,並載契約全文。

        見《失樂園》第二卷。

        魏阿《魔鬼威靈記》(Johann Weier: De Praestigiis Daemonium)載小鬼數共計七百四十萬五千九百二十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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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開了。春天從窗外進來,人在屋子裡坐不住,就從門裡出去。不過屋子外的春天太賤了!到處是陽光,不像射破屋裡陰深的那樣明亮;到處是給太陽曬得懶洋洋的風,不像攪動屋裡沉悶的那樣有生氣。就是鳥語,也似乎瑣碎而單薄,需要屋裡的寂靜來做襯托。我們因此明白,春天是該瓖嵌在窗子裡看的,好比畫配了框子。

       同時,我們悟到,門和窗有不同的意義。當然,門是造了讓人出進的。但是,窗子有時也可作為進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說裡私約的情人就喜歡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門的根本分別,決不僅是有沒有人進來出去。若據賞春一事來看,我們不妨這樣說﹕有了門,我們可以出去;有了窗,我們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人和大自然的隔膜,把風和太陽逗引進來,使屋子裡也關著一部分春天,讓我們安坐了享受,無須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詩人像陶淵明對於窗子的這種精神,頗有會心。《歸去來辭》有兩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審容膝之易安。”不等於說,只要有窗可以憑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麼?他又說﹕“夏月虛閒,高臥北窗之下,清風颯至,自謂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風,小屋子可成極樂世界;他雖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廬山,也用不著上去避暑。所以,門許我們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許我們佔領,表示享受。這個分別,不但是住在屋裡的人的看法,有時也適用於屋外的來人。一個外來者,打門請進,有所要求,有所詢問,他至多是個客人,一切要等主人來決定。反過來說,一個鑽窗子進來的人,不管是偷東西還是偷情,早已決心來替你做個暫時的主人,顧不到你的歡迎和拒絕了。繆塞(Musset)在《少女做的是什麼夢》(A Quoi r vent les jeunes filles)那首詩劇裡,有句妙語,略謂父親開了門,請進了物質上的丈夫(mat riel poux),但是理想的愛人(id al),總是從窗子出進的。換句話說,從前門進來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雖然經丈人看中,還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歡心;要是從後窗進來的,總是女郎們把靈魂肉體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進前門,先要經門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見,還得寒喧幾句,方能說明來意,既費心思,又費時間,那像從後窗進來的直捷痛快?好像學問的捷徑,在乎書背後的引得,若從前面正文看起,反見得愈遠了。這當然只是在社會常態下的分別,到了戰爭等變態時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還講什麼門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門,而不開窗的屋子我們還看得到。這指示出窗比門代表更高的人類進化階段。門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種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鳥巢獸窟,準備人回來過夜的,把門關上,算是保護。但是牆上開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氣,使我們白天不必到戶外去,關了門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裡因此增添了意義,不只是避風雨、過夜的地方,並且有了陳設,掛著書畫,是我們從早到晚思想、工作、娛樂、演出人生悲喜劇的場子。門是人的進出口,窗可以說是天的進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為躲避自然的脅害,而向四垛牆、一個屋頂裡,窗引誘了一角天進來,訓服了它,給人利用,好比我們籠絡野馬,變為家畜一樣。從此我們在屋子裡就能和自然接觸,不必去找光明,換空氣,光明和空氣會來找到我們。所以,人對於自然的勝利,窗也是一個。不過,這種勝利,有如女人對於男子的勝利,表面上看來好像是讓步——人開了窗讓風和日光進來佔領,誰知道來佔領這個地方的就給這個地方佔領去了!我們剛說門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我,餓了就要吃,渴了就該喝。所以有人敲門,你總得去開,也許是易卜生所說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衝進來,也許像德昆希《論謀殺後聞打門聲》(On the knocking at the Gate in the Macheth)所說,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進黑暗罪惡的世界,也許是浪子回家,也許是有人借債(更許是討債),你愈不知道,怕去開,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開。甚至郵差每天打門的聲音,也使你起了帶疑懼的希冀,因為你不知道而又願知道他帶來的是什麼消息。門的開關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來,只要把窗幕拉過一邊,你就知道窗外有什麼東西在招呼著你,是雪、是霧、是雨,還是好太陽,決定要不要開窗子。上面說過窗子算得奢侈品,奢侈品原是在人看情形斟酌增減的。

       我常想,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劉熙《釋名》說﹕“窗,聰也;於內窺外,為聰明也。”正跟凱羅(Gottfriend Keller)《晚歌》(Abendlied)起句所謂﹕“雙瞳如小窗(Fensterlein),佳景收歷歷。”同樣地只說著一半。眼睛是靈魂的窗戶,我們看見外界,同時也讓人看到我們的內心;眼睛往往跟著心在轉,所以孟子認為“相人莫良於眸子“,梅特林克戲劇裡的情人接吻時不許閉眼,可以看見對方有多少吻要從心裡上升到嘴邊。我們跟帶黑眼鏡的人談話,總覺得捉摸不住他的用意,彷彿他以假面具相對,就是為此。據愛戈門(Eckermann)記一八三○年四月五日歌德的談話,歌德恨一切帶眼鏡的人,說他們看得清楚他臉上的皺紋,但是他給他們的玻璃片耀得眼花繚亂,看不出他們的心境。窗子許裡面人看出去,同時也許外面人看進來,所以在熱鬧地方住的人要用窗簾子,替他們私生活做個保障。晚上訪人,只要看窗裡有無燈光,就約略可以猜到主人在不在家,不必打開了門再問,好比不等人開口,從眼睛裡看出他的心思。關窗的作用等於閉眼。天地間有許多景象是要閉了眼才看得見的,譬如夢。假使窗外的人聲物態太嘈雜了,關了窗好讓靈魂自由地去探勝,安靜地默想。有時,關窗和閉眼也有連帶關係,你覺得窗外的世界不過爾爾,並不能給予你什麼滿足,你想回到故鄉,你要看見跟你分離的親友,你只有睡覺,閉了眼向夢裡尋去,於是你起來先關了窗。因為只是春天,還留著殘冷,窗子也不能鎮天鎮夜不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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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快樂】

      

       在舊書鋪裡買回來維尼的《詩人日記》,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裡,喜樂一個名詞是“好”和“鐘點”兩字拼成,可見好事多磨,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兒。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永,闢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概嘆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的沉悶一詞,據字面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裡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只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裡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西陽雜俎 》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未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種“天算”,也有佔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決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麼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裡去找。不講別的,只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嘗到什麼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裡,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裡,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裡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的偷度過去。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想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裡——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彷彿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麼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麼是快活,雖然它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澡洗得乾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 ,輕鬆的靈魂可以專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只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彷彿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發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制。精神的煉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毒,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面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裡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閒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躁熱人道耳!”在著重體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在《碎金集》裡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裡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採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十八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 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發現(Eine bewunderungsw rdi ge Erfindung)”。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麼威脅?這種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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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笑】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云﹕“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像亞裡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裡說﹕“人是唯一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只能算是廢物或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盡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嗓子裡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有幽默而笑,是會笑而藉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裡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謂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像。據荷蘭夫人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面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所以,復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只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里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只能算下等遊藝場裡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只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河杏哪?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種脾氣,決不能標為主張,更不能當作職業。我們不要忘掉幽默的拉丁文原意是液體;換句話說,好像賈寶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當為一慣的主義或一生的衣食飯碗,那便是液體凝為固體,生物製成標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賣笑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馬克.吐溫﹕自十八世紀末葉以來,德國人好講幽默,然而愈講愈不相干,就因為德國人是做香腸的民族,錯認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紮得停停當當,作為現成的精神食料。幽默減少人生的嚴重性,決不把自己看得嚴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對於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對於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個口號,一種標準,正是缺乏幽默的舉動;這不是幽默,這是一本正經的宣傳幽默,板了面孔的勸笑。我們又聯想到馬鳴蕭蕭了!聽來聲音倒是笑,只是馬臉全無笑容,還是拉得長長的,像追悼會上後死的朋友,又像講學台上的先進的大師。

       大凡假充一樁事物,總有兩個動機。或出於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藝術,就收集骨董,附庸風雅。或出於利用,例如壞蛋有所企圖,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來不出這兩個緣故。然而假貨畢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語稱笑聲清揚者為“銀笑”,假幽默像摻了鉛的偽幣,發出重濁呆木的聲音,只能算鉛笑。不過,“銀笑”也許是賣笑得利,笑中有銀之意,好比說“書中有黃金屋”;姑備一說,供給辭典學者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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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飯】

       吃飯有時很像結婚,名義上最主要的東西,其實往往是附屬品。吃講究的飯事實上只是吃菜,正如討闊佬的小姐,宗旨倒並不在女人。這種主權旁移,包含著一個轉了彎的、不甚樸素的人生觀。辯味而不是充饑,變成了我們吃飯的目的。舌頭代替了腸胃,作為最後或最高的裁判。不過,我們仍然把享受掩飾為需要,不說吃菜,只說吃飯,好比我們研究哲學或藝術,總說為了真和美可以利用一樣。有用的東西只能給人利用,所以存在;偏是無用的東西會利用人,替它遮蓋和辯護,也能免於拋棄。柏拉圖在《理想國》裡把國家分成三等人,相當於靈魂的三個成份;饑渴吃喝是靈魂裡最低賤的成份,等於政治組織裡的平民或民眾。最巧妙的政治家知道怎樣來敷衍民眾,把自己的野心裝點成民眾的意志和福利;請客上館子去吃菜,還頂著吃飯的名義,這正是舌頭對肚子的籍口,彷彿說﹕“你別抱怨,這有你的份!你享著名,我替你出力去幹,還虧了你什麼?”其實呢,天知道——更有餓癟的肚子知道——若專為充腸填腹起見,樹皮草根跟雞鴨魚肉差不了多少!真想不到,在區區消化排泄的生理過程裡還需要那麼多的政治作用。

       古羅馬詩人波西藹斯曾慨嘆說,肚子發展了人的天才,傳授人以技術。這個意思經拉柏萊發揮得淋灕盡致,《巨人世家》卷三有讚美肚子的一章,尊為人類的真主宰、各種學問和職業的創始和提倡者,鳥飛,獸走,魚游,蟲爬,以及一切有生之類的一切活動,也都是為了腸胃。人類所有的創造和活動(包括寫文章在內),不僅表示頭腦的充實,並且證明腸胃的空虛。飽滿的肚子最沒用,那時候的頭腦,迷迷糊糊,只配作痴夢;咱們有一條不成文的法律﹕吃了午飯睡中覺,就是有力的證據。我們通常把饑餓看得太低了,只說它產生了乞丐,盜賊,娼妓一類的東西,忘記了它也啟發過思想、技巧,還有“有飯大家吃”的政治和經濟理論。德國古詩人白洛柯斯做讚美詩,把上帝比作“一個偉大的廚師傅”,做飯給全人類吃,還不免帶些宗教的稚氣。弄飯給我們吃的人,決不是我們真正的主人翁。這樣的上帝,不做也罷。只有為他弄了飯來給他吃的人,才支配著我們的行動。譬如一家之主,並不是掙錢養家的父親,倒是那些乳臭未乾、安坐著吃飯的孩子;這一點,當然做孩子時不會悟到,而父親們也決不甘承認的。拉柏萊的話似乎較有道理。試想,肚子一天到晚要我們把茶飯來向它祭獻,它還不是上帝是什麼?但是它畢竟是個下流不上台面的東西,一味容納吸收,不懂得享受和欣賞。人生就因此複雜了起來。一方面是有了腸胃而要飯去充實的人,另一方面是有飯而要胃口來吃的人。第一種人生觀可以說是吃飯的;第二種不妨喚作吃菜的。第一種人工作、生產、創造,來換飯吃。第二種人利用第一種人活動的結果,來健脾開胃,幫助吃飯而增進食量。所以吃飯時要有音樂,還不夠,就有“佳人”、“麗人”之類來勸酒;文雅點就開什麼銷寒會、銷夏會,在席上傳觀法書名畫;甚至賞花遊山,把自然名勝來下飯。吃的菜不用說盡量講究。有這樣優裕的物質環境,舌頭像身體一般,本來是極隨便的,此時也會有貞操和氣節了;許多從前慣吃的東西,現在吃了彷彿玷污清白,決不肯再進口。精細到這種田地,似乎應當少吃,實則反而多吃。假使讓肚子作主,吃飽就完事,還不失分寸。舌頭揀精揀肥,貪嘴不顧性命,結果是肚子倒霉受累,只好忌嘴,舌頭也只能像李逵所說“淡出鳥來”。這誠然是它饞得忘了本的報應!如此看來,吃菜的人生觀似乎欠妥。

       不過,可口好吃的菜還是值得讚美的。這個世界給人弄得混亂顛倒,到處是磨擦衝突,只有兩件最和諧的事物總算是人造的﹕音樂和烹調。一碗好菜彷彿一只樂曲,也是一種一貫的多元,調和滋味,使相反的分子相成相濟,變作可分而不可離的綜合。最粗淺的例像白煮蟹和醋,烤鴨和甜醬,或如西菜裡烤豬肉和蘋果泥、滲著魚和檸檬片,原來是天涯地角、全不相干的東西,而偏偏有注定的緣份,像佳人和才子,母豬和癩象,結成了天造地設的配偶、相得益彰的眷屬。到現在,他們親熱得拆也拆不開。在調味裡,也有來伯尼支的哲學所謂“前定的調和”,同時也有前定的不可妥協,譬如胡椒和煮蝦蟹、糖醋和炒牛羊肉,正如古音樂裡,商角不相協,徵羽不相配。音樂的道理可通於烹飪,孔子早已明白,所以《論語》上記他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可惜他老先生雖然在《鄉黨》一章裡頗講究燒菜,還未得吃道三昧,在兩種和諧裡,偏向音樂。譬如《中庸》講身心修養,只說“發而中節謂之和”,養成音樂化的人格,真是聽樂而不知肉味人的話。照我們的意見,完美的人格,“一以慣之”的“吾道”,統治盡善的國家,不僅要和諧得像音樂,也該把烹飪的調和懸為理想。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追隨孔子,而願意推崇被人忘掉的伊尹。伊尹是中國第一個哲學家廚師,在他眼裡,整個人世間好比是做菜的廚房。《呂氏春秋•本味篇》記伊尹以至味說湯那一大段,把最偉大的統治哲學講成惹人垂涎的食譜。這個觀念滲透了中國古代的政治意識,所以自從《尚書•顧命》起,做宰相總比為“和羹調鼎”,老子也說“治國如烹小鮮”。孟子曾讚伊尹為“聖之任者”,柳下惠為“聖之和者”,這裡的文字也許有些錯簡。其實呢,允許人赤條條相對的柳下惠,該算是個放“任”主義者。而伊尹倒當得起“和”字——這個“和”字,當然還帶些下廚上灶、調和五味的涵意。

       吃飯還有許多社交的功用,譬如聯絡感情、談生意經等等,那就是“請吃飯”了。社交的吃飯種類雖然複雜,性質極為簡單。把飯給自己有飯吃的人吃,那是請飯;自己有飯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飯,那是賞面子。交際的微妙不外乎此。反過來說,把飯給予沒飯吃的人吃,那是施食;自己無飯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飯,賞面子就一變而為丟臉。這便是慈善救濟,算不上交際了。至於請飯時客人數目的多少,男女性別的配比,我們改天再談。但是趣味洋溢的《老饕年鑒》裡有一節妙文,不可不在此處一提。這八小本名貴希罕的奇書,在研究吃飯之外,也曾討論到請飯的問題。大意說﹕我們吃了人家的飯該有多少天不在背後說主人的壞話,時間的長短按照飯菜的質量而定;所以做人應當多多請客吃飯,並且吃好飯,以增進朋友的感情,減少仇敵的毀謗。這一番議論,我誠懇地介紹給一切不願彼此成為冤家的朋友,以及願意彼此變為朋友的冤家。至於我本人呢,恭候諸君的邀請,努力奉行豬八戒對南山大王手下小妖說的話﹕“不要拉扯,待我一家家吃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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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伊索寓言】

       比我們年輕的人,大概可以分作兩類。第一種是和我們年齡相差得極多的小輩;我們能夠容忍這種人,並且會喜歡而給予保護;我們可以對他們賣老,我們的年長只增添了我們的尊嚴。還有一種是比我們年輕得不多的後生,這種人只會惹我們的厭恨以至於嫉忌,他們已失掉尊敬長者的觀念,而我們的年齡又不夠引起他們對老弱者的憐憫;我們非但不能賣老,還要趕著他們學少,我們的年長反使我們吃虧。這兩種態度是到處看得見的。譬如一個近三十的女人,對於十八九歲女孩子的相貌,還肯說好,對於二十三四歲的少女們,就批判得不留情面了。所以小孩子總能討大人的喜歡,而大孩子跟小孩子之間就免不了時常衝突。一切人事上的關係,只要涉到年輩資格先後的,全證明了這個分析的正確。

       把整個歷史來看,古代相當於人類的小孩子時期。先前是幼稚的,經過幾千百年的長進,慢慢地到了現代。時代愈古,愈在前,它的歷史愈短;時代愈在後,他積的閱歷愈深,年齡愈多。所以我們反是我們祖父的老輩,上古三代反不如現代的悠久古老。這樣,我們的信而好古的態度,便發生了新意義。我們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許只是喜歡小孩子,並非為敬老,也許是賣老。沒有老頭子肯承認自己是衰朽頑固的,所以我們也相信現代一切,在價值上、品格上都比了古代進步。

       這些感想是偶爾翻看《伊索寓言》引起的。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它至少給予我們三種安慰。第一,這是一本古代的書,讀了可以增進我們對於現代文明的驕傲。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讀物,看了愈覺得我們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見解。第三呢,這部書差不多都是講禽獸的,從禽獸變到人,你看這中間需要多少進化歷程!我們看到這許多蝙蝠、狐狸等的舉動言論,大有發跡後訪窮朋友、衣錦還故鄉的感覺。但是窮朋友要我們幫助,小孩子該我們教導,所以我們看了《伊索寓言》,也覺得有好多淺薄的見解,非加以糾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踫見鳥就充作鳥,踫見獸就充作獸。人比蝙蝠就聰明多了。他會把蝙蝠的方法反過來施用﹕在鳥類裡偏要充獸,表示腳踏實地;在獸類裡偏要充鳥,表示高超出世,向武人賣弄風雅,向文人裝作英雄;在上流社會裡他是又窮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間,他又是屈尊下顧的文化份子﹕這當然不是蝙蝠,這只是——人。

       螞蟻和促織的故事﹕一到冬天,螞蟻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曬;促織餓得半死,向螞蟻借糧,螞蟻說﹕“在夏天唱歌作樂的是你,到現在挨餓,活該!”這故事應該還有下文。據柏拉圖《對話篇•菲德洛斯》(Phaedrus)說,促織進化,變成詩人。照此推論,坐看著詩人窮餓、不肯借錢的人,前身無疑是螞蟻了。促織餓死了,本身就做螞蟻的糧食;同樣,生前養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後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寫回憶懷念文字的親戚和朋友,寫研究論文的批評家和學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啣肉過橋,看見水裡的影子,以為是另一隻狗也銜著肉;因而放棄了嘴裡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搶影子啣的肉,結果把嘴裡的肉都丟了。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貪得,但是我們現在可以應用到旁的方面。據說每個人需要一面鏡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個什麼東西。不過,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鏡子,不自知的東西,照了鏡子也沒有用--譬如這隻啣肉的狗,照鏡以後,反害他大叫大鬧,空把自己的影子,當作攻擊狂吠的對象。可見有些東西最好不要對鏡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裡,大叫“救命”;他的鄰居聽見了,嘆氣說﹕“誰叫他只望著高處,不管地下呢!”只向高處看,不顧腳下的結果,有時是下井,有時是下野或下台。不過,下去以後,決不說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說有意去做下屬的調查和工作。譬如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觀天。真的,我們就是下去以後,眼睛還是向上看的。

       烏鴉的故事﹕上帝要撿最美麗的鳥作禽類的王,烏鴉把孔雀的長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應選,果然為上帝挑中,其它鳥類大怒,把他插上的毛羽都扯下來,依然現出烏鴉的本相。這就是說﹕披著長頭髮的,未必就真是藝術家;反過來說,禿頂無髮的人,當然未必是學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頭腦,你想還會產生什麼旁的東西?這個寓言也不就此結束,這隻烏鴉借來的羽毛全給人家拔去,現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議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個乾淨,到那時候,大家光著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鵝等跟烏鴉有何分別。這個遮羞的方法至少人類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氣,問小蛙道﹕“牛有我這樣大麼?”小蛙答說﹕ “請你不要漲了,當心肚子爆裂!”這母蛙真是笨坯!她不該跟牛比偉大的,她應該跟牛比嬌小。所以我們每一種缺陷都有補償,吝嗇說是經濟,愚蠢說是誠實,卑鄙說是靈活,無才便說是德。因此世界上沒有自認為一無可愛的女人,沒有自認為百不如人的男子。這樣,彼此各得其所,當然不會相安無事。

       老婆子和母雞的故事﹕老婆子養隻母雞,每天下一個蛋。老婆子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兩個蛋,加倍餵她。從此雞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貪。伊索錯了!他該說,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見藤上一顆顆已熟的葡萄,用盡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棄,安慰自己說﹕“這葡萄也許還是酸的,不吃也罷!”就是吃到了,他還要說﹕“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隻不易滿足的狐狸,這句話他對自己說,因為現實終“不夠理想”。假如他是一隻很感滿意的狐狸,這句話他對旁人說,因為訴苦經可以免得旁人來分甜頭。

       驢子跟狼的故事﹕驢子見狼,假裝腿上受傷,對狼說﹕“腳上有刺,請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時舌頭被刺。”狼信以為真,專心尋刺,被驢子踢傷逃去,因此嘆氣說﹕“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醫生呢!”這當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醫生也是屠夫的一種。

       這幾個例可以證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現代兒童讀物的。盧梭在《愛彌兒》 (Emile)卷二裡反對小孩子讀寓言,認為有壞心術,舉狐狸騙烏鴉嘴裡的肉一則為例,說小孩子看了,不會跟被騙的烏鴉同情,反會羨慕善騙的狐狸。要是真這樣,不就證明小孩子的居心本來欠好嗎?小孩子該不該讀寓言,全看我們成年人在造成什麼一個世界、什麼一個社會,給小孩子長大了來過活。盧梭認為寓言會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複雜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認為寓言要不得,因為它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愈簡單了,愈幼稚了,以為人事裡是非的分別、善惡的果報,也像在禽獸中間一樣的公平清楚,長大了就處處踫壁上當。緣故是,盧梭是原始主義者( Primitivist),主張復古,而我呢,是相信進步的人--雖然並不像寓言裡所說的蒼蠅,坐在車輪的軸心上,嗡嗡地叫到﹕“車子的前進,都是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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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教訓】

       嫌髒所以表示愛潔,因此清潔成癖的人寧可不洗澡,而不願借用旁人的浴具。穢潔之分結果變成了他人和自己的分別。自以為乾淨的人,總嫌別人齷齪,甚至覺得自己就是骯髒,還比清潔的旁人好受,往往一身臭汗、滿口腥味,還不肯借用旁人使過的牙刷和手巾。當然,除非肯把情人出讓的人,也決不甘以手巾牙刷公諸朋友。這樣看來,我們並非愛潔,不過是自愛。“潔身自好”那句成語,頗含有深刻的心理觀察。老實說,世界上是非善惡邪正等等分別,有時候也不過是人我的差異,正和身體上的穢潔一樣。所以,假使自己要充好人,總先把世界上人說得都是壞蛋;自己要充道學,先正顏厲色,說旁人如何不道學或假道學。說到此地,我們不由自主地想到《聊齋》裡女鬼答覆狐狸精的話﹕“你說我不是人,你就算得人麼?”

       我常奇怪,天下何以有這許多人,自告奮勇來做人類的義務導師,天天發表文章,教訓人類。“人這畜生”(That animal called man),居然未可一概抹殺,也竟有能夠捨己忘我的。我更奇怪,有這許多人教訓人類,何以人類並未改善。這當然好像說,世界上有這許多掛牌的醫生,仁心仁術,人類何以還有疾病。不過醫生雖然治病,同時也希望人害病﹕配了苦藥水,好討辣價錢;救人的命正是救他自己的命,非有病人吃藥,他不能吃飯。所以,有導師而人性不改善,並不足奇;人性並不能改良而還有人來負訓導的責任,那倒是極耐尋味的。反正人是不可教悔的。教訓式的文章,於世道人心,雖無實用,總合需要,好比我們生病,就得延醫服藥,盡管病未必因此治好。假使人類真個學好,無須再領教訓,豈不閒煞了這許多人?於是從人生責任說到批評家態度 ,寫成一篇篇的露天傳道式的文字,反正文章雖不值錢,紙墨也並不費錢。

       人生中年跟道學式的教訓似乎有密切的關係。我們單就作家們觀察,也看得到這個有趣的事實。有許多文人,到四十左右,忽然挑上救世的擔子,對於眼前的一切人事,無不加以咒罵糾正。像安諾得、羅斯金、莫裡斯(William Morris),以及生存著的愛利惡德(T.S.Eliot)、墨瑞(J.M.Murry)等等就是人人知道的近代英國例子。甚至唯美的王爾德,也臨死發善心,講社會主義。假使我們還要找例子,在自己的朋友裡,就看得見。這種可尊敬的轉變,目的當然極純正,為的是拯救世界、教育人類,但是純正的目的不妨有複雜的動機。義正詞嚴的叫喊,有時是文學創造力衰退的掩飾,有時是對人生絕望的惱怒,有時是改變職業的試探,有時是中年人看見旁人還是少年的忌妒。譬如中年女人,姿色減退,化裝不好,自然減少交際,甘心做正經家庭主婦,並且覺得少年女子的打扮妖形怪狀,看不上眼。若南(Jules Janin)說巴爾扎克是發現四十歲女人的哥侖布。四十左右的男人似乎尚待發現。聖如孔子,對於中年人的特徵也不甚了解;所以《論語•季氏章》記人生三戒,只說少年好色,壯年好打架,老年好利,忘了說中年好教訓。當然也有人從小就喜歡說教傳道的,這不過表示他們一生下來就是中年,活到六十歲應當慶九十或一百歲。

       有一種人的理財學不過是借債不還,所以有一種人的道學,只是教訓旁人,並非自己有什麼道德。古書上說“能受盡言”的是“善人”,見解不免庸淺。真正的善人,有施無受,只許他教訓人,從不肯受人教訓,這就是所謂“自我犧牲精神”。

       從藝術的人生觀變到道學的人生觀可以說是人生新時期的產生。但是每一時期的開始同時也是另一時期的沒落。譬如在有職業的人的眼裡,早餐是今天的開始,吃飽了可以工作;而從一夜打牌、通宵跳舞的有閒階級看來,早餐只是昨宵的結束,吃飽了好睡覺。道德教訓的產生也許正是文學創作的死亡。這裡我全沒有褒貶輕重之意,因為教訓和創作的價值高低,全看人來定。有人的文學創作根本就是戴了面具的說教,倒不如乾脆去談道學;反過來說,有人的道學,能以無為有,將假充真,大可以和詩歌、小說、謠言、謊話同樣算得創作。

       頭腦簡單的人也許要說,自己沒有道德而教訓他人,那是假道學。我們的回答是﹕假道學有什麼不好呢?假道學比真道學更為難能可貴。自己有了道德而來教訓他人,那有什麼希奇;沒有道德而也能以道德教人,這才見得本領。有學問能教書,不過見得有學問;沒有學問而偏能教書,好比無本錢的生意,那就是藝術了。真道學家來提倡道德,只像店家來替自己存貨登廣告,不免自我標榜;絕無道德的人來講道學,方見得大公無我,樂道人善,愈證明道德的偉大。更進一層說,真有道德的人來鼓吹道德,反會慢慢地喪失他原有的道德。拉羅斯福哥(La Rochefoucauld)《刪去的格言》(Maximes Supprimees)第五八九條裡說﹕“道學家像賽納卡之流,並未能把教訓來減少人類的罪惡;只是由教訓他人而增加自己的驕傲。”你覺得旁人不好,需要你的教訓,你不由自主地擺起架子來,最初你說旁人欠缺理想,慢慢地你覺得自己就是理想的人物,強迫旁人來學你。以才學驕人,你並不以驕傲而喪失才學,以貧踐驕人,你並不以驕傲而變成富貴,但是,道德跟驕傲是不能並立的。世界上的大罪惡,大殘忍--沒有比殘忍更大的罪惡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幹的。沒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還覺得是道德應有的代價。上帝要懲罰人類,有時來一個荒年,有時來一次瘟疫或戰爭,有時產生一個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實現不了的理想,伴隨著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動力,融合成不自覺的驕傲。基督教哲學以驕傲為七死罪之一。王陽明《傳習錄》卷三也說﹕“人生大病只是一傲字,有我即傲,眾惡之魁。”照此說來,真道學可以算是罪惡的初期。反過來講,假道學來提倡道德,倒往往弄假成真,習慣轉化為自然,真正地改進了一點兒品行。調情可成戀愛,模仿引進創造,附庸風雅會養成內行的鑒賞,世界上不少真貨色都是從冒牌起的。所以假道學可以說是真道學的學習時期。不過,假也好,真也好,行善必有善報。真道學死後也許可以升天堂,假道學生前就上講堂。這是多麼令人欣慰的事!

       所以不配教訓人的人最宜教訓人;愈是假道學愈該攻擊假道學。假道學的特徵可以說是不要臉而偏愛面子。依照莎士比亞戲裡王子漢姆雷德(Hamlet)罵他未婚妻的話,女子化妝打扮,也是愛面子而不要臉(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假道學也就是美容的藝術。

       寫到這裡,我忽然心血來潮。這篇文章不恰恰也在教訓麼?難道我自己也人到中年,走到生命的半路了!白紙上黑字是收不回來的,扯個淡收場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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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偏見

       偏見可以說是思想的放假。它是沒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娛樂。假如我們不能懷挾偏見,隨時隨地必須得客觀公平、正經嚴肅,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廳,沒有臥室,又好比在浴室裡照鏡子還得做出攝影機頭前的姿態。魔鬼在但丁《地獄篇》第二十七句中自稱﹕“敝魔生平最好講理。”可見地獄之設,正為此輩;人生在世,言動專求合理,大可不必。當然,所謂正道公理壓根兒也是偏見。依照生理學常識,人心位置,並不正中,有點偏側,並且時髦得很,偏傾於左。古人稱偏僻之道為“左道”,頗有科學根據。不過,話雖如此說,有許多意見還不失禪宗洞山《五位頌》所謂“偏中正”,例如學術理論之類。只有人生邊上的隨筆、熱戀時的情書等等,那才是老老實實、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見。世界太廣漠了,我們圓睜兩眼,平視正視,視野還是偏狹得可憐,狗注視著肉骨頭時,何嘗顧到旁邊還有狗呢?至於通常所謂偏見,只好比打靶的瞄準,用一只眼來看。但是,也有人以為這倒是瞄中事物紅心的看法。譬如說,柏拉圖為人類下定義云﹕“人者,無羽毛之兩足動物也。”可謂客觀極了!但是按照希臘來阿鐵斯(Diogenes laertius)《哲學言行論》六卷二章所載,偏有人拿著一隻拔了毛的雞向柏拉圖去質問。博馬舍(Beaumarchais)《趣姻緣》((Mariage de Figaro)裡的丑角說﹕“人是不渴而飲,四季有性欲的動物。”我們明知那是貪酒好色的小花臉的打渾,而也不得不承認這種偏宕之論確說透了人類一部分的根性。偏激二字,本來相連;我們別有所激,見解當然會另有所偏。假使我們說﹕“人類是不拘日夜,不問寒暑,發出聲音的動物。”那又何妨?

       禽囀於春,蛩啼於秋,蚊作雷於夏,夜則蟲醒而鳥睡,風雨並不天天有,無來人犬不吠,不下蛋雞不報。唯有人用語言,用動作,用機械,隨時隨地做出聲音。就是獨處一室,無與酬答的時候,他可以開留聲機,聽無線電,甚至睡眠時還發出似雷的鼻息。語言當然不就是聲音,但是在不中聽,不願聽,或者隔著牆壁和距離聽不真的語言裡,文字都喪失了圭角和輪廓,變成一團忽漲忽縮的喧鬧,跟雞明犬吠同樣缺乏意義。這就是所謂“人籟”!斷送了睡眠,震斷了思想,培養了神經衰弱。

       這個世界畢竟是人類主宰管領的。人的聲音勝過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萬千喉舌,抵不上兩個人同時說話的喧嘩,至少從第三者的耳朵聽來。唐子西的《醉眠》詩的名句“山靜如太古”,大概指著人類尚未出現的上古時代,否則山上住和尚,山下來遊客,半山開飯店茶館,決不容許那座山清靜。人籟是寂靜的致命傷,天籟是能和寂靜溶為一片的。風聲濤聲之於寂靜,正如風之於空氣,濤之於海水,是一是二。每日東方乍白,我們夢已回而困未醒,會聽到無數禽聲,向早晨打招呼。那時夜未全消,寂靜還逗留著,來庇蔭未找清的睡夢。數不清的麻雀的鳴噪,瑣碎得像要啄破了這個寂靜;鳥鵲的聲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鸛鳥的聲音滯澀而有刺像把鋸子,都一聲兩聲地向寂靜來試鋒口。但是寂靜似乎太厚實了,又似乎太流動了,太富於彈性了,給禽鳥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滿。雄雞引吭悠揚的報曉,也並未在寂靜上劃下一道聲跡。慢慢地,我們忘了鳥囀是在破壞寂靜;似乎寂靜已將鳥語吸收消化,變成一種有聲音的寂靜。此時只要有鄰家小兒的啼哭,樓上睡人的咳嗽,或牆外早行者的腳步聲,寂靜就像宿霧見了朝陽,破裂分散得乾淨。人籟已起,人事復始,你休想更有安頓。在更闌身倦,或苦思冥想時,忽聞人籟噪雜,最博愛的人道主義者,也許有時殺心頓起,恨不能滅口以博耳根清靜。禽獸風濤等一切天籟能和寂靜相安相得,善於體物的古詩人早已悟到。《詩經》﹕“蕭蕭馬鳴,悠悠旆旌”,下文就說明“有聞無聲”;可見馬嘶而無人喊,不會產生喧鬧。《顏氏家訓》也指出王籍名句“蟬噪林愈靜,鳥鳴山更幽”,就是“有聞無聲的”感覺;蟲鳥鳴噪,反添靜境。雪萊詩《贈珍尼——一個回憶》(To Jane--A Recollection)裡,描寫啄木鳥,也說鳥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風瑟》詩( Eolian Harp)云﹕“海聲遠且幽,似告我以靜。”假使這個海是人海,詩人非耳聾頭痛不可。所以我們常把“鴉鳴雀噪”來比人聲喧嘩,還是對人類存三分回護的曲筆。常將一群婦女的說笑聲比於“鶯啼燕語”,那簡直是對於禽類的悔辱了。

       寂靜並非是聲響全無。聲響全無是死,不是靜;所以但丁說,在地獄裡,連太陽都是靜悄悄的(Dove il sol tace)。寂靜可以說是聽覺方面的透明狀態,正好像空明可以說是視覺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聽見平常所聽不到的聲息,使道德家聽見了良心的微語(Still small voice),使詩人們聽見了暮色移動的潛息或青草萌芽的幽響。你愈聽得見喧鬧,你愈聽不清聲音。唯其人類如此善鬧,所以人類相聚而寂不作聲,反欠自然。例如開會前的五分鐘靜默,又如親人好友,久別重逢,執手無言。這種寂靜像懷著胎,充滿了未發出的聲音的隱動。

       人籟還有可怕的一點。車馬雖喧,跟你在一條水平線上,只在你周圍鬧。惟有人會對準了你頭腦,在你頂上鬧--譬如說,你住樓下,有人住樓上。不講別的,只是腳步聲一項,已夠教你感到像《紅樓夢》裡的趙姨娘,有人在踹你的頭。每到忍無可忍,你會發兩個宏願。一願住在樓下的自己變成《山海經》所謂“刑天之民”,頭腦生在胸膛下面,不致首當其衝,受樓上皮鞋的踐踏。二願住在樓上的人變像基督教的“安琪兒”或天使,身體生到腰部而止,背生兩翼,不用腿腳走路。你存心真好,你不願意樓上人像孫臏那樣受刖足的痛苦,雖然他何嘗顧到你的頭腦,顧到你是羅登巴煦所謂“給喧鬧損傷了的靈魂”?

       鬧與熱,靜與冷,都有連帶關係;所以在陰慘的地獄裡,太陽也給人以寂寥之感。人聲喧雜,冷屋會變成熱鍋,使人通身煩躁。叔本華《哲學小品》(Parerga und 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節中說,思想家應當耳聾,大有道理。因為耳朵不聾,必聞聲音,聲音熱鬧,頭腦就很難保持冷靜,思想不會公平,只能把偏見來代替。那時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會鬧的動物,你也曾踹過樓下人的頭,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顧不得旁人在說你偏見太深,你又添了一種偏見,又在人生邊上注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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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文盲】

       在非文學書中找到有文章意味的妙句,正像整理舊衣服,忽然在夾袋裡發現了用剩的鈔票和角子;雖然是份內的東西,確有一種意外的喜悅。譬如三年前的秋天,偶爾翻翻哈德門(Nicolai Hartmann)的大作《倫理學》,看見一節奇文,略謂有一種人,不知好壞,不辨善惡,彷彿色盲者的不分青紅皂白,可以說是害著價值盲的病(Wertblindheit)。當時就覺得這個比喻的巧妙新鮮,想不到今天會引到它。藉系統偉大的哲學家(並且是德國人),來做小品隨筆的開篇,當然有點大材小用,好比用高射炮來打蚊子。不過小題目若不大做,有誰來理會呢?小店、小學校開張,也想法要請當地首長參加典禮,小書出版,也要求大名人題簽,正是同樣的道理。

       價值盲的一種象徵是欠缺美感;對於文藝作品,全無欣賞能力。這種病症,我們依照色盲的例子,無妨喚作文盲。在這一點上,蘇東坡完全跟我同意。東坡領貢舉而李方叔考試落第,東坡賦詩相送云﹕“與君相從非一日,筆勢翩翩疑可識;平時漫說古戰場,過眼終迷日五色。”你看,他早把不識文章比作不別顏色了。說來也奇,偏是把文學當作職業的人,文盲的程度似乎愈加厲害。好多文學研究者,對於詩文的美醜高低,竟毫無欣賞和鑒別。但是,我們只要放大眼界,就知道不值得少見多怪。看文學書而不懂鑒賞,恰等於帝皇時代,看守後宮,成日價在女人堆裡廝混的偏偏是個太監,雖有機會,確無能力!無錯不成話,非冤家不聚頭,不如此怎會有人生的笑劇?

       文盲這個名稱太好了,我們該向民眾教育家要它過來。因為認識字的人,未必不是文盲。譬如說,世界上還有比語言學家和文字學家識字更多的人麼?然而有幾位文字語言專家,到看文學作品時,往往不免烏煙瘴氣眼前一片灰色。有一位語言學家云﹕“文學批評全是些廢話,只有一個個字的形義音韻,才有確實性。”拜聆之下,不禁想到格利佛(Gulliver)在大人國瞻仰皇后玉胸,只見汗毛孔不見皮膚的故事。假如蒼蠅認得字——我想它是識字的,有《晉書.苻堅載記》為證——假如蒼蠅認得字,我說,它對文學和那位語言學家相同。眼孔生得小,視界想來不會遠大,看詩文只見一個個字,看人物只見一個個汗毛孔。我坦白地承認,蒼蠅的宇宙觀,極富於詩意﹕除了勃萊克(Blake)自身以外,“所謂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國”的胸襟,蒼蠅倒是具有的。它能夠在一堆肉骨頭裡發現了金銀島,從一撮垃圾飛到別一撮垃圾時,領略到歐亞長途航空的愉快。只要它不認為肉骨頭之外無樂土,垃圾之外無五洲,我們盡管讓這個小東西嗡嗡的自鳴得意。訓詁音韻是頂有用、頂有趣的學問,就只怕學者們的頭腦還是清朝樸學時期的遺物,以為此外更無學問,或者以為研究文學不過是文字或其它的考訂。樸學者的霸道是可怕的。聖佩韋(Sainte-Beuve)在《月曜論文新編》(Nouveaux Lundis)第六冊裡說,學會了語言,不能欣賞文學,而專做文字學的功夫,好比向小姐求愛不遂,只能找丫頭來替。不幸得很,最招惹不得的是丫頭,你一抬舉她,她就想蓋過了千金小姐。有多少丫頭不想學花襲人呢?

       色盲決不學繪畫,文盲卻有時談文學,而且談得還特別起勁。於是產生了印象主義的又喚作自我表現或創造的文學批評。文藝鑒賞當然離不開印象,但是印象何以就是自我表現,我們想不明白。若照常識講,印象只能說是被鑒賞的作品的表現,不能說是鑒賞者自我的表現,只能算是作品的給予,不能算是鑒賞者的創造。印象創造派談起文來,那才是真正熱鬧。大約就因為缺乏美感,所以文章做得特別花花綠綠;此中有無精神分析派所謂補償心結,我也不敢妄斷。他會怒喊,會狂呼,甚至於會一言不發,昏厥過去——這就是領略到了“無言之美”的境界。他沒有分析——誰耐煩呢?他沒有判斷——那太頭巾氣了。“靈感”呀,“純粹”呀,“真理”呀,“人生”呀,種種名詞,盡他濫用。濫用大名詞,好像不惜小錢,都表示出作風的豪爽。“印象”倒也不少,有一大串陳腐到發臭的比喻。假使他做篇文章論雪萊,你在他的文章裡找不出多少雪萊;你只看到一大段描寫燃燒的火焰,又一大節摹狀呼嘯的西風,更一大堆刻劃飛行自在的雲雀,據說這三個不倫不類的東西就是雪萊。何以故?風不會吹熄了火,火不至於烤熟了雲雀,只能算是奇跡罷。所以,你每看到句子像“他的生命簡直是一首美麗的詩”,你就知道下面準跟著不甚美麗的詩的散文了。這種文藝鑒賞,稱為“創造”的或“印象主義”的批評,還欠貼切。我們不妨小試點鐵成金的手段,各改一字。“創造的”改為“捏造的”,取 “捏”鼻頭做夢和向壁虛“造”之意,至於“印象派”呢,我們當然還記得四個瞎子摸白象的故事,改為“摸象派”,你說怎樣?這跟文盲更拍合了。

       捏造派根本否認在文藝欣賞時,有什麼價值的鑒別。配他老人家脾胃的就算好的,否則都是糟的。文盲是價值盲的一種,在這裡表現得更清楚。有一位時髦貴婦對大畫家威斯婁(Whistler)說﹕“我不知道什麼是好東西,我只知道我喜歡什麼東西。”威斯婁鞠躬敬答﹕“親愛的太太,在這一點上太太所見和野獸相同。”真的,文明人類跟野蠻獸類的區別,就在人類有一個超自我(Trans-subjective)的觀點。因此,他能夠把是非真偽跟一己的利害分開,把善惡好醜跟一己的愛憎分開。他並不和日常生命粘合得難分難解,而盡量企圖跳出自己的凡軀俗骨來批判自己。所以,他在實用應付以外,還知道有真理;在教書投稿以外,還知道有學問;在看電影明星照片以外,還知道有崇高的美術;雖然愛惜身命,也明白殉國殉道的可貴。生來是個人,終免不得做幾椿傻事錯事,吃不該吃的果子,愛不值得愛的東西;但是心上自有權衡,不肯顛倒是非,抹殺好壞來為自己辯護。他了解該做的事未必就是愛做的事。這種自我的分裂、知行的歧出,緊張時產出了悲劇,鬆散時變成了諷刺。只有禽獸是天生就知行合一的,因為它們不知道有比一己奢欲更高的理想。好容易千辛萬苦,從猴子進化到人類,還要把嗜好跟價值渾而為一,變作人面獸心,真有點對不住達爾文。

       痛恨文學的人,更不必說﹕眼中有釘,安得不盲。不過,眼睛雖出毛病,鼻子想極敏銳;因為他們常說,厭惡文人的氣息。“與以足者去其角,付之翼者奪其齒”;對於造物的公平,我們只有無休息的頌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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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人】

       文人是可嘉獎的,因為他虛心,知道上進,並不拿身分,並不安本分。真的,文人對於自己,有時比旁人對於他還看得輕賤;他只恨自己是個文人,並且不惜費話、費力、費時、費紙來證明他不願意做文人,不滿意做文人。在這個年頭兒,這還算不得識時物的俊傑麼?

       所謂文人也者,照理應該指一切投稿、著書、寫文章的人說。但是,在事實上,文人一個名詞的應用只限於詩歌、散文、小說、戲曲之類的作者,古人所謂“詞章家”、“無用文人”、“一為文人,便無足觀”的就是。至於不事虛文,精通實學的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等專家,盡管也洋洋灑灑發表著大文章,斷乎不屑以無用文人自居——雖然還夠不上武人的資格。不以文人自居呢,也許出於自知之明;因為白紙上寫黑字,未必就算得文章。講到有用,大概可分兩種。第一種是廢物利用,譬如牛糞可當柴燒,又像陶侃所謂竹頭木屑皆有用。第二種是必需日用,譬如我們對於牙刷、毛廁之類,也大有王子猷看竹“不可一日無此君”之想。天下事物用途如此之多,偏有文人們還頂著無用的徽號,對著竹頭、木屑、牙刷、毛廁,自嘆不如,你說可憐不可憐?對於有用人物,我們不妨也給予一個名目,以便和文人分別。譬如說,稱他們為“用人”。“用人”二字,是“有用人物”的縮寫,洽對得過文人兩字。這樣簡潔混成的名詞,不該讓老媽子、小丫頭、包車夫們專有。並且,這個名詞還有兩個好處。第一,它充滿了民主的平等精神,專家顧問跟聽差僕役們共頂一個頭銜,站在一條線上。第二,它不違背中國全盤西化的原則﹕美國有位總統聽說自稱為“國民公僕”,就是大家使喚得的用人;羅馬教皇自謙為“奴才的奴才”或“佣人的佣人”(Servus servorum);法國大革命時,黨人都趕著僕人叫“佣人兄弟”;總統等於君,教皇(Pope)等於父(Papa),在歐美都和用人連帶稱呼,中國當然效法。

       用人瞧不起文人,自古以然,並非今天朝報的新聞。例如《漢高祖本記》載帝不好文學,《陸賈列傳》更藉高祖自己的話來說明﹕“乃公馬上得天下,安事詩書?”直捷痛快,名言至理,不愧是開國皇帝的聖旨。從古到今反對文學的人,千言萬語,歸根還不過是這兩句話。“居馬上”那兩句,在抗戰時期讀來,更覺得親切有味。柏拉圖的《理想國》裡排斥詩人文人,哪有這樣斬截雄壯的口氣?柏拉圖富有詩情,漢高祖曾發詩興,吟過《大風歌》,他們兩位尚且鄙棄詞章,更何況那些庸俗得健全的靈長動物。戈蒂埃(Theophile Gautier)在《奇人誌》(Les Grotesques)裡曾說,商人財主,常害奇病,名曰“畏詩症”(Po sophobie)。病原如是﹕財主偶爾打開兒子的書桌抽屜,看見一堆寫滿了字的白紙,既非簿記,又非賬目,每行第一字大寫,末一字不到底,細加研究,知是詩稿,因此怒沖腦頂,氣破胸脯,深恨家門不幸,出此不肖逆子,神經頓成變態。其時此症不但來源奇特,並且富有傳染性;每到這個年頭兒,竟能跟夏天的霍亂、冬天的感冒同樣流行。藥方呢,聽說也有一個﹕把古今中外詩文集都付之一炬,化灰吞服。據云只要如法炮製,自然胸中氣消,眼中釘拔,而且從此國強民泰,政治修明,武運昌盛!至於當代名人與此相同的弘論,則早已在銷行極廣的大刊物上發表,人人熟讀,不必贅述。

       文學必須毀滅,而文人卻不妨獎勵——獎勵他們不要作文人。蒲伯(Pope)出口成章(Lisp in numbers),白居易生識之無,此類不可救藥的先天文人畢竟是少數。至於一般文人,老實說,對於文學並不愛好,並無擅長。他們弄文學,彷彿舊小說裡的良家女子做娼妓,據說是出於不甚得已,無可奈何。只要有機會讓他們跳出火坑,此等可造之才無不廢書投筆,改行從良。文學是倒霉晦氣的事業,出息最少,鄰近著饑寒,附帶了疾病。我們只聽說有文丐;像理丐、工丐、法丐、商丐等名目是從來沒有的。至傻極笨的人,若非無路可走,斷不肯搞什麼詩歌小說。因此不僅旁人鄙夷文學和文學家,就是文人自己也填滿了自悲心結,對於文學,全然缺乏信仰和愛敬。譬如十足文人的揚雄在《法言》裡就說﹕“雕蟲篆刻,壯夫不為。”可見他寧做壯丁,不做文人。因此,我們看見一個特殊現象﹕一切學者無不威風凜凜,神氣活現,對於自己所學科目,帶吹帶唱,具有十二分信念;只有文人們懷著鬼胎,賠了笑臉,抱愧無窮,即使偶爾吹牛,談談“國難文學”、“宣傳武器”等等,也好像水浸濕的皮鼓,敲擂不響。歌德不作愛國詩歌,遭人唾罵,因在《語錄》 (Gespraceche mit Eckermann)裡大發牢騷,說不是軍士,未到前線,怎能坐在書房裡吶喊做戰歌。(Kriegslieder schreiben und in Zimmer siteenl)。少數文人在善造英雄的時勢底下,能談戰略,能做政論,能上條陳,再不然能自認導師,勸告民眾。這樣多才多藝的人,是不該在文學裡埋沒的。只要有機會讓他們變換,他們可以立刻拋棄文藝,別幹營生。

       雪萊在《詩的辯護》裡說文人是“人類的立法者”(legislator),卡萊爾在《英雄崇拜論》裡說文人算得上“英雄”。那些特殊材料的文人只想充當英雄,希望變成立法者或其他。竟自稱是英雄或立法者,不免夸大狂;想做立法者和英雄呢,那就是有志上進了。有志上進是該嘉獎的。有志上進,表示對於現實地位的不滿足和羞恥。知恥近乎勇。勇是該鼓勵的,何況在這個時期?

       要而言之﹕我們應當毀滅文學而獎勵文人——獎勵他們不做文人,不搞文學。

      
【再版後記】

       五十年是千年歷史上短暫的一瞬,是匆促人生裡悠長的歲月。這本關於人生的小冊子,在它年已半百時再版,無疑標誌著歷史的“公平清楚”以及人生的“意味深永”。

       《寫在人生邊上》是錢鐘書先生的第一個集子,由楊絳女士(即贈書頁所說“季康”)編定,上海開明書店一九四一年初版,一九八二年福建人民出版公司納入《上海抗戰時期文學叢書》;一九八八年台北書林出版公司又收載《錢鐘書作品集》。但是,其總印數不過幾千冊,在國內第一流圖書館,收存者也寥寥無幾,更不必說讀者、研究者對它可望而不可得。

       籌辦此書再版的過程,我們遇到的最大難題是錢鐘書先生本人。他不愛自己的少作,更不願改頭換面來重寫,也懷疑它有再版的價值。經我們反覆說明了讀者的實際需求、特別是幾個印本的誤漏情況之後,先生無可奈何地表示﹕第一不再為此書重寫序跋或進行改動;第二全部稿費贈與使用計算機為這本書製字、排版和印刷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計算機室的同志們,以助其事業的發展。

       本書以錢先生修改過的一九八二年版為基礎,由楊潤時、樂貴明負責校核。

       當我們以此書奉獻於讀者和研究者時,恰逢錢鐘書先生八十華誕,我們也以此表示對這位作家的學者敬禮。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一九九零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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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林六呆
      
提供:城鄉台灣 /www.folkdoc.idv.tw/  

      邵英輸入本書正文,金頌校對並輸入後記。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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