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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8 10:47:24瀏覽1924|回應1|推薦25 | |
圖中的秀才爺及三山國王三王公神像,日據末期曾被日本警察沒入丟進河裡,經祖母撿回來藏到天花板後,目前仍由家族供奉。 吳敏顯/攝 我出生在台灣東北部的偏僻鄉下,一歲半以前的生活空間,正值日本統治末期。 所有對日據時代的認知,幾乎全來自長輩們口述,外加長大後讀到的書本及報刊。就一個姓名曾經短時間登錄日本戶籍冊頁者而言,對那個時代的了解,也只能從這些途徑去 領略感受。 我出生的村莊,位於宜蘭平原靠海的壯圍鄉下,它同時是我生長了大半輩子的天地,鄉人大都種田或做工。 如果有人想離開這塊平原,往南走可經蘇花公路到花蓮、台東,那片比宜蘭更荒僻的後山。而朝北走可以到台北大都會,但必須在大山裡繞得暈頭轉向;或者搭硬板凳的火車,穿行一座座黑忽忽地隧道。 在我小學畢業以前,絕大多數鄉親不曾離開過這個三面被高聳連綿山脈環抱,一邊滑落太平洋的平原。 地處窮鄉僻壤,鄉人想活下去,除了吃苦耐勞,就是撐滿肚子苦水自得其樂。這種子民,正是統治者眼中的順民、良民。 當然,有少數腦筋奸巧的,會竭盡所能去巴結諂媚日本人,搶先把自己和家人姓名改得像日本人,自以為從此高人一等。 我的家族繁衍到父親那一代,他是唯一讀完小學懂得看書寫字的,不改名不改姓地到日本人經營的二結製糖會社工作,在載運甘蔗小火車的「二萬五車站」(現今宜蘭縣三星鄉萬富村),擔任原料蔗甜度抽檢工作,結婚後回到離家較近的壯圍庄役場(即壯圍鄉公所前身)當辦事員。 日本主管好意勸他,說如果改個日本姓名,對職務升遷與物資配給都有好處。縱算顧及親友鄙夷,不好將自己改名換姓,照說不難幫我這個剛出生的長子,取個日本味名字。例如:吳太郎、吳一郎,或叫一雄、正一、健一之類,但父親並未這麼做。 後來我進小學,曾羡慕取這類名字的童伴,他們名字用閩南語喊起來,比敏顯兩個字響亮得多,用漢字寫出來筆劃也簡單多了,不像我動不動就會把手腳伸出練習簿的格子外,稍加克制,則緊縮成一團糾纏打結的線球。 在那個男尊女卑年代,連女孩子取名都有類似傾向,身邊不乏取名月子、美子、惠子、秋子、春子、梅子、芳子的童伴。子字日語發音「課」,直到台灣光復好些年,鄉間四處還聽到這個課那個課地課來課去,叫喚彼此。 除了更改名姓,日本人對台灣民間信仰也施加緊箍咒。我先祖從福建漳州金浦渡海到宜蘭開墾,比日本人早了幾十年,這是我識字後從祖宗牌位上知曉的。鄉下人即使全家文盲,仍舊不忘在客廳設置祖宗牌位,供神像。 父親說,日本警察為了推動皇民化,經常挨家挨戶巡查,沒收神明雕像和祖宗牌位。所以我們家祖宗牌位,曾經潛伏客廳樓拱上很多年。所謂樓拱,就是貼近紅瓦屋頂下方非常簡陋的半截天花板。至於祖先從唐山捧來三山國王當中的三王公和秀才爺兩尊木雕神像,早經警察登記在案,只能乖乖交出,任憑處理。 鄉下田野開闊,視線無礙。家人眼睜睜地看著警察把神像扔進不遠處的大水溝,卻不敢跟著去撿回來。因為日本警察腰間隨時佩掛武士刀,看來頂嚇人。任何人瞧見警察身影,都會趕緊走避。避過鋒頭,再設法遂行自己意圖。 所幸那文武兩尊落難神像,似乎曉得如何護佑自己,順著水流漂浮一天一夜之後,教溝底的水草牢牢纏住,才沒繼續流進太平洋,讓沿溝岸徒步搜尋的祖母,將祂們捧回家,跟我家祖宗牌位一起擠在樓拱臥薪嚐膽。 神明和老祖宗固然寂寞,活著的人也只能自得其樂。 早年沒電視、電影,人們會利用竹枝削製簫笛、大殼弦,拿木片竹片裁製響板等樂器,市面商家出現留聲機收音機之後,鄉下也僅零星幾戶有錢人家購置。多數人農作餘暇消遣,會自組戲班唱唱歌仔戲,或四處去看別人唱戲演戲。 根據民俗學者研究,台灣歌仔戲就是於民國初年在宜蘭興起的,風行各地並且很快跨過台灣海峽,在福建漳州廈門等地也頗受歡迎。 到了抗戰期間,日本官方說它傷風敗俗而明令禁止,要演只能演皇民戲。所謂皇民戲,連包公、關公都穿上日本服飾、粘兩撇仁丹鬍子,出口的台詞歌詞,台語日語夾雜,看起來聽起來全不對味,無法持續吸引民眾觀賞,戲班也就無法維持而不得不逐一解散。 福建方面發現在各地受歡迎的歌仔戲,源自日據下的台灣,便在日本發動全面侵略戰爭之際,同樣把它查禁,此舉幾乎使歌仔戲斷了香火。幸虧有福建老藝人將其略加改良後,重新在閩南薌江流域演出,稱作「薌劇」持續流傳,並吸引部分台灣藝人渡海前往加入行列。像一九四九年兩岸阻隔而未及返台的老藝人陳瑪玲,便擔任過漳州薌劇團團長。 歌仔戲從台灣民間消失後,直到日本侵略戰爭末期,應該是我出生那年,才意外地重燃生機。 當時日軍為了就近殲滅太平洋中的美國艦隊,在宜蘭市南邊闢建神風特攻隊自殺飛機起降基地,除調派民工和中學生勞動服務,主要人力來自台北、宜蘭監獄的受刑人。警察先在受刑人腰間綑綁繩索,再以幾條兩三公尺長的繩索連接其他受刑人,幾個人成一串施工隊伍,便於管理防止逃脫。 這些民工或受刑人,工作粗重又吃不飽、睡不好,難免脾氣暴躁,動輒相互鬥毆打群架。逼使監督機場建造的日本警方,不得不聽從地方士紳建議,找回解散的戲班,在機場跑道工地兩端各搭一座戲台,每星期固定演出兩場不同戲碼,抒發大家情緒。 我在所寫的《老宜蘭的版圖》一書中,就直截了當地表示,神風特攻隊沒能挽救日本帝國頹敗,卻讓台灣歌仔戲死而復生。 統治者盤點人民腦袋瓜信仰和喜樂之外,必須約束人民肚皮。二次大戰末期,日本國力走下坡,無論在其國內或各殖民地的經濟都相當吃緊,民眾生活所需物資採行配給制,包括鄉下農民自己生產的稻米、布匹、家畜肉類等日常所需,皆列入管制。 我母親和村中婦女,得靠「跑野米」貼補家用。野米是私貨的日語發音,跑野米說的是走私。走私過程,是每隔幾天便有三兩個或五六個婦女互相邀約,用棉布縫製的揹巾揹著嬰兒,走一個鐘頭石子路,前往礁溪四城火車站,搭慢車到台北縣端芳站。 母親解釋,早年農家子女成群,婦女揹負嬰幼兒出門並不希奇。所以她們揹著嬰兒方便欺敵和窩藏私貨,每個嬰兒左右腋下各塞進一隻宰殺後煮熟的雞,腰腿間還各夾一包舂好的白米。嬰兒外圍以包袱巾包住,只露出可愛的小腦袋,好騙過車站和車廂的警察。 這些白米和雞隻,帶到端芳車站附近賣給大盤商,立刻有錢入袋;大盤則以更高價格賣到台北、基隆的有錢人家。日本警察管制得越嚴,這些「野米」越搶手。連家中沒嬰兒可做掩護的,都忍不住冒險將雞隻和米包直接偽裝成嬰兒形狀揹著闖關,無奈途中走動難免導致「嬰兒」變形而敗露行跡,物品被沒收還遭罰錢。 母親常笑我說,我在周歲前後,已經對家中經濟改善有不小貢獻。我倒覺得,自己在出生後那一年半載,參與了抗日哩! 在經過日本統治四十幾年後的偏僻鄉下,人們能稱之為反抗的行動,大概也只能堅持不改名換姓,繼續偷偷地祭拜祖宗牌位,繼續去把沒被燒掉或丟到溪溝裡的木雕神像撿回來供奉,繼續唱唱歌仔戲,繼續由媽媽揹著搭火車去「跑野米」吧! 可惜那個年代鄉下沒有照相機、錄影機,為日常生活留下影像,更少有人懂得書寫文字去記載,僅有的記憶全賴長輩口耳相傳,當然流失得快。 不管如何,為了和長輩們聯手反抗統治者壓制,我這個周歲上下的奶娃,總算使出一些吃奶力氣。 ──原載2015年8月21日《聯合報副刊》,同時收錄於人間出版社《2015台灣散文選:十字路口》 下圖:秀才爺和三王公在這條小何裡漂浮了漂浮了一天一夜,纏住水草才沒繼續流進太平洋。 吳敏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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