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火豈能釐清事實
於台北e週報457期發表
事件1:那年擔任衛生組長,負責學生平安保險。一天,總務處文書組長神色倉皇遞來還溫熱的傳真文件。那是學校發放的學保理賠表格,不過上面用簽字筆大大書寫「----身為教育工作人員如此詛咒孩子,簡直是國家的敗類,----」還署名某年某班的學生家長姓名,斗大潦草飛颺的字體,顯露出怒不可遏心情。
這時,主任又接到教育局來電,剛剛有家長投訴,說我詛咒學生死亡等,準備興師問罪,且要到法院告我。頓時,我不寒而慄,也不清楚發生何事?自問在工作上兢業,何曾敢做敗德事情?
不久,家長打電話給我,劈哩啪啦臭罵一頓,我冷靜聆聽家長怒責後,細看傳真文件,才發覺問題出在理賠項目死亡欄位竟勾選了,難怪家長大發雷霆。
順藤摸瓜先到健康中心調查,該名學生昨天嬉戲跌倒,膝蓋淌血,校護包紮後,囑咐他回家後,請父母帶他到診所進一步治療,順手拿一張空白理賠申請表格給他,請他父母填寫後,附上就醫收據與診斷證明書,改日再帶到學校申請學保。
接著,拿著傳真表格到教室,先關心學生傷勢,話題再轉到理賠表格,詢問是誰勾選死亡欄位?他不假思索說是自己好玩打勾,也不曉得那是什麼意思!望著他一副天真無邪的神情,再想著他怒氣沖天的母親,我不禁啞然失笑,彷彿坐了一趟驚心動魄的雲霄飛車。
事件2:一天,收到總務處家長投訴Email信,謂學校不顧桌球隊員健康,竟然在球員練習時噴藥消毒等,怒形於文。細看信件內容,舉發那一天,衛生組並沒有請人到校噴藥消毒啊?
到桌球室問教練,原來,桌球室位於地下室,那天有位小孩覺得自己被蚊蟲叮咬,就拿起一罐『噴效』噴一噴,嗆鼻味道瀰漫不散。不明究裡的球員,回家說此事。家長也不探求事實真相,就直覺聯想到是學校指派專人噴藥。
事件真相只有一個,未釐清前,卻因為人主觀、情緒、成見或偏見等各種因素糾結,造成羅生門般不同推論。父母愛護與關心孩子是天經地義,有時卻愛得太過,對孩子傳遞的訊息,不加思索研判全盤接受,形成主觀、偏頗的解讀,於是動輒寫Email或市長信箱,甚至投訴電子媒體,造成未審先判的結果。等事件調查清楚,豁然開朗後,才驚覺真相未必想當然耳,傷害卻已經造成,事後道歉更正,也於事無補。
孩子述說學校發生的事,家長們都非常關心,但是,拙弱語彙的描述與管中窺天角度,有時造成家長誤解;固然,市長信箱或Email能拉近市民與政府機關距離,市政建設更能貼近基層民意,但是,一通電話給老師或學校就能解決的事情,卻大費周章,拐彎抹角滿腔怒火寫信投訴,驚動眾人,增加老師或行政人員負荷,更打擊基層人員士氣。遇有問題或疑惑,直接電話詢問當事人,事情不就迎刃而解,真相大白。
今天的老師角色,不僅是課堂授課者,也扮演保姆、輔導人員等多重身分,關心孩子課業,也要關懷孩子身體、情緒等。尤其是數位媒體發達,投訴管道林立的今天,為人師表者,豈能不謹言慎行?豈能不掌控好EQ?豈能不作好親師溝通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