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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3 12:41:32瀏覽1083|回應0|推薦3 | |
勇於創新(Winning Through Innovation),由奧賴利(Michael L. Tushman)與塔辛曼(Charles A. O'Reilly)著,內容也實務與大家討論創新,非一般學術理論方面。於1998年出版,雖已有近十年的書,但也是當時非常有名的著作。 以下作章節的重點摘要與分享: 壹、成功的魔咒:成功之後衰敗;創新之後怠隋,成功的企業—玩兩套不同的遊戲(針對長程策略更新組織能力,補捉短程優勢所帶來的利益)。如華碩(Asus),短期入主Canon(取的鏡頭技術),長期的品牌優勢。但是否持續創新(Eee PC)與守成(NB、PC)獲利所帶來的甜頭(市場)有待考驗。 貳、雙管齊下型的組織-兼顧演化型與革命型變革:在策略結構人員、文化之間建立秩序,為未來的成功作今日的準備,並持續性推動變革,為明日的更新預作準備。如Time(推出創新產品的時機)與Cost(創新風險成本)問題,如ADSL到光纖網路的發展。其中科技與企業文化是變革成敗的關鍵因素。如果企業是在穩定發展則可以選擇演化型變革,但已病入膏肓的企業則必須選擇革命型的變革。(明碁的企業文化成功案例) 參、找出病灶:當組織面臨環境(競爭、顧客)、資源(技術、市場地位)、歷史(關鍵問題與重要問題)上的策略背景作策略(產品/服務、競爭時機)、目標(利潤、顧客滿意度、成長率)與願景(目標)的策略選擇。好的策略是以「理」服人。好的願景以「情」打動人心。 肆、牽一髮而動全身-四種元件的佈局: 伍、文化、創新與競爭優勢:創新文化與對客戶的價值(DHL與UPS),所有的創意是必須給予支持與執行。 陸、塑造組織文化:企業領航者就像個創意發動者,有意無意間透過話語或行動散發出訊息,員工就會理解什麼事情真正重要,這樣有助於塑造組織成員對事物的判斷力。 柒、先見之明-開拓創新之流:創造(creativity)和創新 (innovation)意義相近,但兩者並不完全相同。所謂創造,是一項思考程序,經由此程序得以產生一項全新的、原始的、有用的創意或概念;而創新則係指從事或實行新的事物之意,也就是新點子的執行。故創造必須具備新的創意; 而創新則係對新創意的執行。 捌、策略變革的指南針:推動企業策略變革必須不否定過去,但只肯定與未來有關的過去,以及想要創新致勝,就必須對變革進行領導與管理。但對組織而言,創新永遠是一種干擾。 玖、創新致勝:創新的主要障礙在於組織內部,且創新的關鍵不在創造新觀念,而在於擺脫舊觀念。 參考資料: 中小企業創新轉型的變革參考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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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