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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律諮詢推薦】遺產稅、贈與稅的課稅範圍 - 法律顧問 |稅法專欄|智昶法律事務所
2022/03/16 20:18:16瀏覽475|回應0|推薦25

【台北|法律諮詢推薦】遺產稅、贈與稅的課稅範圍

- 法律顧問 |稅法專欄|智昶法律事務所

遺產稅、贈與稅的課稅範圍如何,

分開來說就是問三個問題,

一是對遺留什麼財產、贈與什麼財產要課稅。

二是對什麼人要課稅。

三是遺留在什麼地方的財產、贈與什麼地方的財產要課稅。


        就第一個問題而言,

遺產及贈與稅法(以下簡稱稅法)對「財產」並沒有範圍的限制。

雖然如此,但是基於稅收政策的考慮,

稅法進一步明定要區分「個人的身分」以及「財產的所在地」

以決定「誰的、在什麼地方的」財產,才要課稅。


        第二、三個問題就是分辨「個人的身分」以及「財產的所在地」的問題。
        就個人的身分而言,個人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ROC)國民」與否之分。

稅法將個人分為三類,

A1類「經常居住ROC「境內」的ROC國民」

A2類「經常居住ROC「境外」的ROC國民」

B類「非ROC國民」
        就財產所在地而言,稅法將財產分為二類,

a類是「在ROC境內的財產」,b類是「在ROC境外的財產」。


        綜合上面的分析,兩稅的課徵範圍可簡要的說明如下:
        一、遺產稅方面,

A1類個人死亡,遺留a類及b類財產,都要課徵遺產稅。

A2類及B類個人死亡,僅對其遺留a類財產課徵遺產稅。


        二、贈與稅方面,

A1類個人贈與a類及b類財產,都要課徵贈與稅。

A2類及B類個人僅對其贈與a類財產課徵贈與稅。

(專欄文章寫於2022.03.10/作者:特約顧問 吳金柱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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