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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稅法專欄】出售房屋要繳納什麼稅捐?- 法律顧問 |稅法專欄|智昶法律事務所
2022/05/18 16:07:08瀏覽402|回應0|推薦22

【台北|稅法專欄】出售房屋要繳納什麼稅捐?

- 法律顧問 |稅法專欄|智昶法律事務所

上篇 稅法專欄(EP.09)談購屋要繳納什麼稅捐,

接下來就談對立面的出售房屋(簡稱售屋,以下同) 要繳納什麼稅捐
        通常售屋多是同時出售「土地」與出售「建築物」

但是目前也有僅出售「建築物」,不出售土地,

而另外設定「地上權」予購屋人。

兩種出售方式,售屋人須繳納的稅捐,分別說明如下:


        一、同時出售土地及建築物時
        1、售屋人(不論是個人或公司)出售土地部分,

有「漲價」,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2、售屋人如果是個人,其出售土地及建築物,

有「所得」,要繳納「綜合所得稅」


        售屋人如果是公司,其出售土地及建築物,

有「所得」,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出售土地的「漲價」如何計算,

以及出售土地及建築物的「所得」如何計算,較為複雜。

又現行所得稅法對出售土地及建築物的所得,

有相當複雜的課稅、免稅以及申報程序的規定,

如欲了解並避免錯誤,看倌請教會計師(或律師),較為妥適。


        3、售屋人也是執有書面的不動產買賣契約的一方,

所以要按照契約中的土地及建築物的價額,繳納「印花稅」

與購屋人相同,可以參見上篇<稅法專欄(EP.09)>所述。

  
   
    二、出售建築物,而另外設定地上權予購屋人:


        1、個人、公司出售建築物,

如有「所得」,要繳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2、設定「地上權」予購屋人

則等於是將土地長期出租予購屋人,而每年收取土地租金

因此售屋人每年收到的土地租金,

每年要繳納「綜合所得稅」(售屋人為個人時)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售屋人為公司時)。


        3、售屋人要按照契約中的建築物的價額,繳納「印花稅」

(專欄文章寫於2022.05.15/作者:特約顧問 吳金柱會計師)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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