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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嬰惡煞
2009/04/20 21:25:26瀏覽1779|回應30|推薦43

這兩天最讓我感到印象深刻的就是狠心的父親將手無寸鐵的女嬰像下餃子般丟到滾燙的沸水.聽到這則新聞時,真讓我感到痛心疾首!

原來一對同居的男女,因為不合吵了起來,結果這位父親一氣之下就對自己的小孩下此毒手.我想,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真的不是一般人做得出來的,這位父親我想他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也要趕快去看精神科的醫生.人家都說"虎毒不食子",他比老虎更具有獸性!

搞不明白這對男女發生什麼事情,如果這麼不合,為何還要勉強在一起?這麼不合幹嘛還要生下小孩.人家說小孩是"愛的結晶",但是對他們而言是什麼?

新聞報導說,他們都各自有過一段婚姻,也有各自的小孩.我猜他們的前夫前妻看到這樣的新聞一定覺得很慶幸.特別是前妻!因為如果還跟這位惡煞持續婚姻,真不知道要遭到怎樣的毒手!

而這些小孩也會覺得很慶幸吧~~遭受毒手的不是他們!

醫院發表,那個女嬰的皮膚很多都被"煮熟"...多麼可怕多麼痛...脖子以下都有2~3度的燙傷...臉部也有半邊的燙傷...我在想...就算救回來了...他以後如何面對她的人生?不要說是女孩子了,我想就算是男孩子也會自卑一輩子~~

大人們真的不要造孽~~不要因為一時的爽快就生了孩子.生孩子不難,難就難在你如何照顧他栽培他...這樣簡單的道理真的還有人不懂嗎???

強力譴責這位煮嬰惡煞!!!不管你有多委屈有多好的多合理的理由!都不應該...不應該...不應該下此毒手!!!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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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inniewaley&aid=286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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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念真
媽媽是幫兇
2009/04/21 18:45

這個虐殺自己骨肉的只能說根本就是畜生,我不想花時間罵牠,因為沒有用。

但是我要罵的是這嬰兒的媽,妳也不是東西,理由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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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撥了又撥...卻沒說的事
2009/04/21 18:26

何不想想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誰

是嬰兒的母親叫嬰兒的父親說:有種就把小孩丟下去煮

這聽起來是在對嬰兒的父親嘔氣

但誰知......真的丟了.....

因此,嬰兒的母親不就也要背判教唆罪,對吧....

教唆行為乃指被教唆人本無犯罪之意思,因受其教唆而實施犯罪行為為成立要件之意。而教唆行為作為之方法包括利誘、言詞激將、請求、指示或其他方法,均在所不問。
中華民國刑法 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
第 29 條(教唆犯及其處罰)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教唆行為可能對1人,也有可能對數人為之,但必須對特定人獲得以特定人為之。否則如果是對不特定之多數人為之者,那就不是教唆,只能謂稱構成刑法第153條之煽惑他人犯罪或違反抗命罪。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97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第 153 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黃小妹在上午10:05逝世,請大家默哀並祝福她一路好走.........


黑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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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1 15:50
我就三個字~槍斃他!
黑忍者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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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沒人性
2009/04/21 13:53

虎毒也不食子阿.....

有家暴的不要姑息...社工也不要勸和不勸離

凡事均有跡象........


thy:專程向讀者、格友道早安並做請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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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一齊照護
2009/04/21 10:40

看到電視的這則報導

虎毒不食子

我不敢繼續看下去

不敢相信人間有這樣的事

現在祇能和大家一齊祈禱

孩子無辜  請上蒼憐憫  

人神一齊照護

讓她及早康復

我深入再想

也許是時代的悲哀

不景氣

造成許多怪異的社會現象

有弒母殺父殺阿公殺阿嬤的

逆子孽孫

昨又有妻殺夫的新聞

這社會是不是病重了?

真的

人一旦

情緒失控

進入非理性狀況

可怕的怪異的事就難以避免地發生了

說到這兒

法律之外

還要依賴教育

提昇個人的EQ

變得相當重要了

瓜瓜妹(winniewaley) 於 2009-04-21 12:25 回覆:
謝謝分享~~我們一起為小娃娃祈福~~

李天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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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台灣
2009/04/21 10:39

這是一個喜歡小孩 卻一輩子找不到小孩!

這是一個不喜歡小孩 卻擁有很多小孩的年代!

煮嬰惡煞這則新聞投射出台灣的社會問題是----

在還沒有準備好生養小孩之前 千萬不要有小孩 否則殘害的不是 一個無辜的小生命

還有社會價值敗壞的危機

這幾年來 台灣的少子化夢魘已然出現

小孩是稀有寶貝 應該要好好珍惜

我們從這則悲劇中可以發現 夫妻吵架 禍延子女 小孩是無辜的

一個生命的消失 這是再多的後悔與遺憾無法彌補的

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台灣社會問題 如果想要標本兼治

我想 唯有每一個人想清楚 自己的一生到底要什麼?在到底在做什麼?

疼惜 我們最珍貴的小孩---

救救台灣 救救小孩 !!!!!

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

瓜瓜妹(winniewaley) 於 2009-04-21 12:33 回覆:
說的好~~從我們自身做起,進而感染我們周邊的人~

七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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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新聞
2009/04/21 10:09

我的心都快碎掉了

如果在歐洲﹐這會是多麼大的震撼

而在台灣﹐卻是接二連三發生..... 除了嚴刑重罰﹐道義嚴重譴責﹐還有別的路走嗎﹖﹗


瓜瓜妹(winniewaley) 於 2009-04-21 12:34 回覆:

我真的也說不出來~~我只知道從自己做起吧~~

真感無奈...


Lydia-惠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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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
2009/04/21 09:45
會有果報的!!...殺人,是罪無可赦.最深的惡業,天理循環報應不爽,會有果報的!


-★☆★ - ★☆★ - ★☆★ - ★☆★ - ★☆★ - ★☆★-
瓜瓜妹(winniewaley) 於 2009-04-21 12:35 回覆:
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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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小嬰兒~
2009/04/21 09:39

可惡到極點,親生女兒還下得了手,太誇張了!!!

一定要處同樣刑責,不難就該處死刑~

保祐女嬰會沒事!加油~

瓜瓜妹(winniewaley) 於 2009-04-21 12:35 回覆:
一起祈禱~~

台灣阿Q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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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可惡至極的父親!
2009/04/21 07:31

確實可惡至極的父親!意見如下:

http://blog.udn.com/ROCgood/286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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